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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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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3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96,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52%,最高成交价为27.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2,481.8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6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23,3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6%,最高成交价为33.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88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159,985,268.2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6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该次回购尚未完成。 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2,986,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的股份数量为4,213,000股,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773,694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4273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25.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2,925.00万份。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108,906,050.00份(含部分预留部分),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过户涉及的预留份额已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分配方案。 本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332C000100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213,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64%,过户价格为25.85元/股。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若首次授予部分或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批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则每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均自公司公告该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别计算,每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数量以该批次过户的标的股票总数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近亲属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近亲属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人员保持独立性,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3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总数由12,450,094股变更为8,773,694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以公司剔除目前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247,435,642股计算分红总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3,717,821.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123,717,821.00÷256,209,336.00×10=4.828778元/股。在保证本次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828778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56,209,336股扣除现有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2,450,094股后的余额243,759,24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1,879,621.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2.91%;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773,694.00股后的247,435,6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4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23,717,821.00元=247,435,642.00股×0.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4.828778元/股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123,717,821.00÷256,209,336.00×10=4.828778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828778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如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则回购注销价格应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届时请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6年4月29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67.12元/股调整为66.6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67.12元/股-0.4828778元/股≈66.64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石牌塔基路1568号 咨询联系人:王宁丹 咨询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电话:0512-36828275 九、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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