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1,631,322.00元。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贵州建工攀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材料采购合同》,公司履行了签订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未达到强制性披露的标准,签订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防腐钢管及管件。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贵州建工攀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仁森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29日 5、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大山洞街道云环中路809号楼901号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服务;舞台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东情况: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5%、贵州鹏达聚力劳务有限公司持股5%。 8、关联关系说明: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购货单位):贵州建工攀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单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及金额 名称:防腐钢管及管件 合同金额:人民币61,631,322.00元(大写:陆仟壹佰陆拾叁万壹仟叁佰贰拾贰元)。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有效期内不予调整。最终结算总价以合同单价和实际使用采购数量为准。 3、交货时间 以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 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的方式支付。 5、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双方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自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7、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条件与本合同一致,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材料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