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限售期内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陈粮先生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权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四)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年8月2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后续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09人调整为198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9.30万股调整为218.80万股;并确定以2025年9月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8名激励对象授予21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来源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7.70万股。 (九)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4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预留权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对《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四章之第二条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预留权益不重复授予,逾期未授予的,预留权益失效。 调整为: 删除此句。 除上述调整外,《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其他内容不变。《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与上述表述相关的部分内容已做出同步修订。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权益相关条款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相关条款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就回购注销所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宜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