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98号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丰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月波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雪林、周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璞源化学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