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65,992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3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3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四)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4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八)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1.“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不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2.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绩效不达标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3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8日出具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20918号),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止2026年4月8日,公司已收到133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的限制性股票投资款合计人民币12,932,531.04元。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归属未改变总注册资本金额,总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22,235,455.00元。 2026年4月22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