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情况概述 2025年10月28日,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鑫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和“兰溪市众鑫寰宇包装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后,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先后收到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文件号分别为(兰市监)登记内销字【2026】第000311号和(兰市监)登记内销字【2026】第000336号,分别准予“兰溪市众鑫寰宇包装有限公司”和“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同时,公司也已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事项已经办理完毕。 三、本次吸收合并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有利于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和兰溪市众鑫寰宇包装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报备文件1:《登记通知书》【2026】第000311号 报备文件2:《登记通知书》【2026】第000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