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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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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6-025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王佳、严立夫妇与中移资本于2022年6月1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于2022年9月3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23年8月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王佳、严立夫妇与中移资本于2022年9月30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23年8月4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自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起,王佳、严立夫妇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106,122,34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其中王佳女士放弃87,247,95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严立先生放弃18,874,39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王佳女士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31,003,679股,严立先生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8,533,062股。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22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捷先生。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1,066,008股(其中已剔除王佳女士放弃的87,247,95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严立先生放弃的18,874,39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下同),占公司总股份的38.886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0,100,1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1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0,965,8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6700%。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6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856,2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99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856,2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99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于本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69,41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5%;反对1,401,5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5%;弃权244,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209,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03%;反对1,401,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3%;弃权244,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84%。
  于本江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69,369,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8%;反对1,466,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4%;弃权230,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159,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086%;反对1,466,7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54%;弃权230,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关军、唐莉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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