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 注: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在本报告期前注销。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利息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已于2025年7月注销。 注2: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30,000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07.83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该账户已于2026年1月注销。 注3: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海南年产6,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和“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200.2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其中368110100100326798专户为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过渡专户),上述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全部结项。上述账户已于2026年1月注销。 3、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有效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5年4月25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有效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6年4月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2025年度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512.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共计23.05万元及后续收到利息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已于2025年7月注销,结余募集资金23.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30,000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07.83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该专户已于2026年1月注销,结余募集资金107.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海南年产6,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和“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200.2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全部结项。上述专户已于2026年1月注销,结余募集资金合计200.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过渡专户为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至划转至募投项目各实施方前的过渡专户,余额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其后续产生的利息收入,本专户已于2026年1月注销,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的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绝味食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绝味食品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绝味食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其他内容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附表2: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附表3: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附表4: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公司代码:603517 公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19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发展战略控制活动、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及印章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无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准,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下一年度按此继续执行。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戴文军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2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授权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033,349.52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6,657,895.87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出现亏损,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目前暂不具备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 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让投资者更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下述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2026年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分红上限: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授权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2026年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三)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21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3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曾文文,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文光,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文光于2024年7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签字会计师童文光、贾吉全、刘太平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1次;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童文光、贾吉全、刘太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被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 (三)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天职国际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 3、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2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内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发放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的比例不低于50%。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30万元/年(税前); 3、独立董事津贴20万元/年(税前)。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的比例不低于5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2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 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由“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5楼”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676号旺德府万象时代T2栋31楼”,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动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事项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或授权代表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工商登记备案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24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7.60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四)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已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3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4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一)2025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二)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合计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1.02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6.58万份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7.60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属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有关规定,属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7.60万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2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在取得银行综合授信后,将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汇票等业务,实际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及相关融资费用等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根据银行授信业务需要,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书。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授信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26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阿华”)、广西阿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阿秀”)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下同),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阿华和广西阿秀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全资子公司广东阿华和广西阿秀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该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6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08,0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0,363,993.2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1,258,932.96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71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目前,公司各募投项目均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注:“累计投入进度”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 (四)投资方式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