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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以上综合授信不含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授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相互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等。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相关期限及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该事项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相互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洋新材 名称: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4568586N 成立时间:2002年01月11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3,267.3649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茹正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常州百瑞兴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35%;常州伟创佳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0%;李哲龙先生持股19.80%;茹正伟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2、昆山天洋 名称: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6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朱洪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南通天洋 名称: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铁山 经营范围:从事新型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新材料及技术的研发;共聚酯热熔胶、共聚酰胺热熔胶、聚氨酯热熔胶、湿固化聚氨酯热熔胶、双酚A聚酯热熔胶、EVA热熔胶、热熔复合墙布、四氢呋喃的生产;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纺织品、橡胶制品、室内装潢材料(油漆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德法瑞新材料 名称: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728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龙鹤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汽车内饰面料、窗帘布、复合布、服装面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上海惠平 名称: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崔文友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建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陶瓷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饮品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德法瑞100%控股子公司 6、天洋信友 名称:天洋信友(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贺国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密封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92.92%的子公司 7、烟台信友 名称: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15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国新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绝缘材料、无溶剂树脂胶粘剂,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以上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电子工业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洋信友的全资子公司 8、海安天洋 名称: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龙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昆山天洋光伏 名称: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4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建洪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南通天洋光伏 名称: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胡金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施科特 名称:施科特光电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铁山 经营范围:MOCVD相关设备、技术、产品,半导体外延以及芯片的制造及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电设备、热能设备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发光二及管光电器材制造、加工、研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加工、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旨在支持各公司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如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具备控制地位且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在各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其他少数股东主要以资金投资入股为主,不实际控制被担保对象。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伤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计划,可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六、2025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864.3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129,920.09万元的15.29%,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04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茹正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14.2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294.51万元,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7位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向子公司 2026年度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担保额度分配: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即昆山天洋、南通天洋、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德法瑞、上海惠平、施科特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7亿元;公司及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在上述额度内可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即烟台信友、天洋信友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批准报出。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内控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年度审计业务费用为80万元/年,内控审计业务费用为15万元/年。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优化产品工艺技术,并提高公司科研开发能力,公司拟开展12项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 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变现净额,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状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 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24,557,816.73元。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做全面修订。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金额:伍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法瑞。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有效解决上述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资产闲置问题,子公司德法瑞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购买方为龙纺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并拟与购买方签订《二手设备买卖合同》,本次交易价格为1518.00万元。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墙布、窗帘单位:万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吨)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墙布、窗帘单位:元/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元/公斤) ■ (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金额:伍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万元,少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116,061.88万元,因此,按照《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南通光伏胶膜项目”、“海安光伏胶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投资额度: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并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6年0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出具相关意见。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天洋新材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民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子达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朝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新民、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文茜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施朝禺近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新民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签字会计师徐子达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施朝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47,765股,每股发行价为9.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7,924,528.30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084,905.66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94,339.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余额为人民币4,667.52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银行账户余额2,167.52万元。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余额为人民币28,646.52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5,324.71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银行账户余额7,321.8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花旗银行、交通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1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22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与中信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4,907,678.23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678.23元(含税),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00,000.00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23号《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011,489.95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011,489.95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49号《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即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在2024年度以募集资金24,676,017.37元置换已到期的票据结算款项,在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26,947,888.90元置换已到期的票据结算款项符合该议案内容,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3)公司于 2025 年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4)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5)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6)公司于 2025 年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7)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8)2025 年 10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5年度未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324.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已于2025 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南通光伏胶膜项目”、“海安光伏胶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天洋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天洋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并通过取得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5年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 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 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 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变现净额,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状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 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 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24,557,816.7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一)信用减值准备 ■ (二)资产减值准备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光伏业务相关资产组、墙布业务相关资产组以及闲置房屋建筑物(含构筑物及对应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根据信资评报字(2026)第060021号对光伏业务相关资产组的评估报告,计提资产减值80,632,191.88元;根据信资评报字(2026)第060023号对墙布业务相关资产组的评估报告,计提资产减值7,432,743.96元;根据信资评报字(2026)第060017号对闲置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报告,计提资产减值120,177,890.25元。 (二)商誉减值测试的情况 2023年9月,信泰永合(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烟台泰盛精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烟台泰盛精化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因并购烟台泰盛精化科技有限公司而产生的商誉及其对应的资产组已全部转移到信泰永合(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11月信泰永合(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洋信友(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洋信友(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业务结构调整已经成为一个无法量化分割的整体,故将公司收购烟台泰盛精化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和收购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66%股权所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合并为一个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合并后商誉账面净值为55,176,601.95元,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26)第060018号天洋信友(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并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该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 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24,557,816.73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4,557,816.73元。 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相关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在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 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 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意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14.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294.5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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