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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三、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7日期间,因“苏利转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由189,735,950股增加至193,675,575股,公司控股股东缪金凤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并持股比例由65.93%被动稀释至64.5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1日,因“苏利转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由193,675,575股增加至195,645,647股,公司控股股东缪金凤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并持股比例由64.59%被动稀释至63.9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缪金凤女士。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苏利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苏利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一)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发行了9,572,1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5,721.1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第六年为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50号文同意,公司95,721.1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3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苏利转债”,债券代码“11364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苏利转债”自2022年8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苏利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0.1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7.20元/股。 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苏利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7,512,279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86,886,904股变为194,399,18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6,886,904元变更为194,399,183元。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4,399,183股变为194,239,18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4,399,183元变更为194,239,18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4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宁夏”)、大连永达苏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永达苏利”)。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2026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为90,0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6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上述担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3、不涉及反担保。 4、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5、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各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的各项预计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 1.上述拟担保事项的期限均为自审议《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的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业经百力化学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上述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可以进行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苏利宁夏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股权,其余两个股东为OXON ASIA S.R.L.和SIPCAM ASIA S.R.L.,分别持有其23.01%以及0.99%的股权。苏利宁夏成立于2018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229.166667万元,住所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苏利路,法定代表人为:常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登记试验;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苏利宁夏总资产为220,284.18万元,负债总额112,308.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311.3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9,871.96万元,净利润为3,915.4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苏利宁夏总资产为220,949.54万元,负债总额102,096.0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9.83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8,877.80万元,净利润为668.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大连永达苏利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利制药持有其65.0146%股权,其余两个股东为江苏永达药业有限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大连永达苏利29.7376%以及5.2478%的股权。大连永达苏利成立于2020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300万元,住所为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灯塔路10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伟杰,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连永达苏利总资产为58,147.11万元,负债总额35,238.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042.9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6,142.00万元,净利润为-6,400.8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大连永达苏利总资产为53,943.80万元,负债总额32,882.3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043.26万元, 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1,398.79万元,净利润为-1,875.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已与相关银行就授信、担保事项主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但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等协议,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本次被担保方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本次被担保方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51%,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8,019.72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0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9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4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发行了9,572,1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7,211,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57,211,000.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3,619,440.1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98号《验证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4,242.3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公司战略规划,将原建设内容中的“1,000吨丙硫菌唑”变更为“2,000吨丙硫菌唑”、“500吨对氯苯硼酸”变更为“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5,000吨对苯二甲腈”变更为“10,000吨间苯二甲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此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新建生产厂房、年产2,000吨丙硫菌唑、1,000吨吡氟酰草胺、2,000吨4,6-二氯嘧啶、2,000吨苯并呋喃酮、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10,000吨间苯二甲腈的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和购置生产、检测及其他辅助设备。原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9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上述项目拟投资总额变更为148,328.09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94,361.94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年产1.9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项目计划的生产厂房、配套公用设施及三废工程等已建设完成,10,000吨间苯二甲腈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达到预计产能。 2,000吨丙硫菌唑项目已处于试生产状态,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正对部分工艺进行优化提升;2,000吨苯并呋喃酮项目受设备选型和采购周期略有延长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目前正在安装调试阶段;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项目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厂区配套公用工程及三废处理装置进度的影响,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尚未完成;1,000吨吡氟酰草胺、2,000吨4,6-二氯嘧啶生产线建设由于受外部宏观环境、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项目实施进度予以适度延后。整体项目预计于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陆续投产。 鉴于募投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到工艺调试、配套工程、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变化等内外部因素影响,整体项目进度暂时未达预期。为切实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当前实际进展,审慎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予以延期。后续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加强项目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力争尽快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四、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除募投项目延期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为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利用和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密切关注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市场发展动态,结合市场趋势审慎开展资金投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二)持续跟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充实人力物力资源、采取专项调度机制、优化研发生产计划、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明确限时办结责任等举措,有序推进项目后续实施及验收审批流程,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三)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重大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建设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利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1、闲置自有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2、闲置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且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发行了9,572,1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7,211,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57,211,000.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3,619,440.1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98号《验证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公司战略规划,将原建设内容中的“1,000吨丙硫菌唑”变更为“2,000吨丙硫菌唑”、“500吨对氯苯硼酸”变更为“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5,000吨对苯二甲腈”变更为“10,000吨间苯二甲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此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新建生产厂房、年产2,000吨丙硫菌唑、1,000吨吡氟酰草胺、2,000吨4,6-二氯嘧啶、2,000吨苯并呋喃酮、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10,000吨间苯二甲腈的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和购置生产、检测及其他辅助设备。原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9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上述项目拟投资总额变更为148,328.09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94,361.94万元。 3、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年产1.9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利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不超过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且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需满足保本要求,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 2、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事项为公司拟在未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公司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预计购买的产品的受托方、最终资金使用方等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相关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6年4月21日,苏利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5.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257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收入: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87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9.76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71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现波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强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132万元(不含税),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60,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2元/股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000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6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本公司收回。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2025年4月24日及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经公司说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在确定分配基数时,已将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160,000股限制性股票从公司总股本中予以扣减,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160,000股限制性股票未纳入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本基数,故无需对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综上,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仍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确定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为160,000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4,399,183股变更为194,239,18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94,399,183元减少为194,239,183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律师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及公司减资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汪静莉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2,719,009.80元。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共计1,520,972,967.14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8,344,920.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股份总数194,399,183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60,000股后的总股本194,239,18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926,105.8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28%。 (2)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股份总数194,399,183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60,000股后的总股本194,239,18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转增至271,934,856股(最终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6、审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世科姆作物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世科姆作物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是公司持有50%股份的合营企业,且公司董事孙海峰先生担任该公司的董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条的规定,关联董事孙海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江阴市捷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江阴市捷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是公司董事长汪静莉女士父亲的弟弟、公司董事缪金凤女士配偶的弟弟,公司董事长汪静莉女士是执行该公司事务的董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的规定,关联董事缪金凤女士、汪静莉女士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汪静莉、孙海峰、王大文为考核对象,故回避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 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先审议,委员汪静莉回避表决,其他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3、审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6、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7、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9、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共计1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38,000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孙海峰先生、王大文先生回避表决。 2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2、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8,0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8%。 ●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 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6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登记日为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0日,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第四条“额外限售期”的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在上述各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后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具体以实际办理的解除限售时间为准。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1、本次符合解除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人; 2、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8,0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8%; 3、具体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8号)核准,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9,572,11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7,2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91,559.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619,440.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2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利股份”或“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71,382,673.5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1,694,225.49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3,617,809.09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3,617,631.31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余额250,000,177.78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42,423,911.7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1,694,225.4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1,041,238.17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5,787,190.4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787,190.36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余额为100,000,000.11元,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3月8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23日与广发证券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了两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2024年11月25日,公司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2025年4月9日,公司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公园华府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2025年6月11日,公司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694,225.4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1384号《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使用不超过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633,634,109.58元,现金管理到期并收回金额为480,000,000.00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3,639,550.34元,2023年度公司理财到期并收回金额为153,634,109.58元,收到理财收益1,915,890.42元,2024年度公司理财到期并收回金额累计700,000,000.00元,收到理财收益2,642,211.52元,2025年度公司理财到期并收回金额累计800,000,000.00元,收到理财收益2,677,786.12元,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金额10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编制说明:如涉及多次募集资金,请参照上表分别编制,下同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2025年11月3日购买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在2026年2月3日到期,收到利息收入40.33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提供借款人民币554,040,372.66元,期限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利率为4.9%。 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做出决议:基于实际发展需求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由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提供借款变更为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进行增资,借款金额中的106,400,000.00元由借款方式变更为向苏利宁夏增资,增资金额为106,400,000.00元(其中53,2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增资106,400,000.00元、提供借款447,640,372.66元,期限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提供借款人民币308,562,741.39元,期限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参照苏利宁夏同期项目贷款利率执行,该笔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拟将募投项目“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建设内容中的“1,000吨丙硫菌唑”变更为“2,000吨丙硫菌唑”、“500吨对氯苯硼酸”变更为“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5,000吨对苯二甲腈”变更为“10,000吨间苯二甲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此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新建生产厂房、年产2,000吨丙硫菌唑、1,000吨吡氟酰草胺、2,000吨4,6-二氯嘧啶、2,000吨苯并呋喃酮、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10,000吨间苯二甲腈的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和购置生产、检测及其他辅助设备。原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9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上述项目拟投资总额变更为148,328.09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仍为94,361.94万元。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与使用情况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6SHAI2B0210),认为:苏利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利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届时适用的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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