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控股股东为国务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郭竹学,注册资本为173,95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3年3月14日,主要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
  2.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定代表人为王创路,注册资本为4,597,813万元,成立日期为1994年1月6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具体项目需求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哈铁科技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度哈铁科技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08.94万元,母公司净利润7,681.8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哈铁科技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1,653.05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873.73万元。2025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60.00万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51.85%。加上公司2025年度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共计派发现金分红7,200.00万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64.81%。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包含2025年半年度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1,44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威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威克”)调整为哈威克及母公司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铁科技”)。
  ●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新增哈尔滨市松北区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531,974.5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1,068,025.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230C000569 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天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威克,为满足本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新增哈铁科技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天津市武清区调整为天津市武清区、哈尔滨市松北区。除此以外,该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 生变化。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新增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与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天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哈威克受试验用铁路专用线场地规模的限制已不能满足部分试验的需求,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公司内部产品生产布局的变化,于2025年末在公司所在地哈尔滨市松北区建成规模较大的试验用铁路专用线场地。公司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并按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提升实验室与试验用铁路专用线场地配套使用所达到的实验效果等实际情况,计划将该募投项目下部分试验室转移到哈尔滨市松北区进行建设,并同步新增哈铁科技为实施主体。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保障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哈威克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哈铁科技为募投项目“天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新增哈尔滨市松北区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 2025年 5月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提升经营质效、优化治理结构、强化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产品结构,以科技创新锻造产品竞争力
  2025年,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放在核心位置,研发投入9554万元,较上年度增幅5.7%。公司新增知识产权109项,其中:新增专利60项,软件著作权47项。在加速车辆系统数字化转型方面。中标数字化轮轴检修线项目8,981万元;轮轴流水线完成一期数字化改造及MES系统上线测试;基于实践经验,形成完整的轮轴数字化集成方案并向全路推广。新开展货车制动阀数智化检修研究工作,并完成制动室数智化改造工程。有力提升公司在铁路货车数字化转型工作中的行业影响力,为公司拓展市场版图再添关键助力。在深化5T系统优化升级方面。THDS小型化取得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的认证,2025年销售超106套;TADS小型化完成青藏线高原现场试验,试运行期间成功识别多起轴承故障;TPDS小型化完成国铁集团项目结题验收,正推进产品化;TWDS小型化完成核心算法与抗干扰能力提升;TFDS小型化通过结题验收,评级为A;TEDS小型化完成总体技术方案,正开展高速高清相机行频测试及系统联调。在打造全5T运行监控中心方面。硬件层面完成超融合服务器、集中存储及GPU服务器搭建,同步实现信创适配与数据库参数优化,可稳定支撑日均超2000万条数据处理需求;软件层面确立技术框架,已建成全路5T设备基础信息数据库,正全力推进5T设备PHM管理模块开发,为后续设备健康管理筑牢基础。在推进北斗技术深度应用方面。基于北斗高精度定位的铁路调车作业安全保障系统通过评审,扩大应用范围,形成推广应用;移动脱轨器定位装置通过评审,已推广应用;智能防溜器具完成样机研制,启动试运行;“高精度多功能手持终端”启动,研制具备北斗高精度定位功能的终端及配套APP;《智能橡胶防溜枕木》项目完成集成北斗定位模块的样机制作,实现精准股道识别与丢失自动报警功能。在突破关键元器件国产替代方面。公司已建成行业内首条自主可控的红外传感器件封测及模组化批量产线,与中科院上海技物所联合攻关的“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取得突破,完成10余项工艺技术革新,实现国产化红外光子器件研制技术落地,已交付国产化单元光子器件1500余只,彻底解决THDS系统核心元件进口依赖问题。
  2026年,公司将聚焦创新驱动,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攻坚核心技术,加速成果转化,全力塑造优势。在既有技术迭代与成果转化方面。围绕现有技术体系持续推进升级与深化应用:图像智能检测技术优化故障识别算法;在线声学诊断技术要拓展深度与广度;超声探伤技术逐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深化6C系统故障识别研究,提升检出效率与识别率。加速既有成果如路基冻害整治、接触网无源等离子抗雷、第三代打磨车等产品的推广与提升,培育新业务增长点。同时推动TADS、TFDS、TPDS等产品小型化研发与全路应用,形成拳头产品。在前沿新技术开发与核心突破方面。布局未来技术方向,着力突破关键领域:推进非接触红外动态测温技术研究, 8元光子元件及光学系统研发测试;新型客车/动车电子标签产品化研制与试验,推动货车标签升级换代;深化高精度北斗定位技术应用。在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方面。深化“产学研用”协同,与铁科院金化所等机构合作,加快相控阵空心轴探伤标准制定。积极寻求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共同攻关前沿技术,保持技术视野领先性。
  二、创新营销模式,以大力营销开拓市场版图
  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巩固核心产品竞争优势,不断完善产品布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强化市场推广、优化渠道建设、提升产品覆盖与品牌影响力,进一步稳固核心竞争力。深耕国内重点市场。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在国铁传统优势领域持续保持领先地位,核心产品THDS系统的全路市场占有率稳定在70%,奠定坚实的业绩基础;多项新产品实现从零到一的跨越,高铁TPDS、动车组安全联锁等均完成首台套销售,打开全新市场空间;减速顶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历史新高,成功在西北市场站稳脚跟。系列产品成功落地为公司积累宝贵的技术基底与市场切入点。开拓城轨市场业务。公司积极将研发成果向更广阔的市场进行转化,新研制的转向架构架自动清洗设备成功进入南京地铁市场;列车底部智能吹扫设备在多个地铁项目中获得应用。这些成果标志着公司产品在路外市场获得高度认可。拓展海外市场版图。公司国际化拓展取得扎实成果。成功签约马来西亚及塞拉利昂红外项目;列车自动清洗机出口哥伦比亚,实现南美市场的重要开拓;哈萨克斯坦洗车机项目顺利落地;中标马来西亚铁路全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在巩固现有项目同时,对南非、越南等市场进行稳步拓展。
  2026年,公司聚焦市场拓展,着力深耕双循环格局,优化策略布局,锚定关键市场,全力扩大版图。一是深挖既有产品潜力,稳固市场基本盘。在国铁市场,全力以赴巩固传统优势产品的市场份额。跟进安全监测项目,稳定红外小型机、5T等既有业务,形成持续稳定收入。守住维保服务市场,进一步加大机车6A系统、CMD系统、视频监控、HXN5机车反向驾驶辅助系统等产品推广力度。推进地铁城轨洗车机业务,持续推广洗车机、THDS等在城轨领域应用的相关产品。其他重点业务,对接新兴市场,制定减速顶市场拓展区域攻坚方案;职教大模型要深入研究与应用拓展。二是力推新产品与解决方案,开辟增长新赛道。强化与各大设计院合作。同时,集中推广车辆段数智化转型整体方案,以成功案例为蓝本,将轮轴检修线经验快速复制到钩缓、转向架等产线。三是加速海外市场拓展,打造国际化新引擎。紧密跟随“一带一路”倡议,集中优势资源跟进重点海外项目,带动红外小型机、减速顶等产品出国。
  三、加强沟通交流,以透明沟通筑牢投资者信任
  2025年,公司不断深化与各类投资者互动。全年共召开业绩说明会4场,围绕公司经营成果与发展进行解读,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组织投资机构交流会2场、个人投资者调研活动1场,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畅通信息传导渠道。与此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日常沟通实效,全年共接听并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48通、处理e互动平台提问50条、回复投资者专用邮箱邮件20条,确保投资者诉求及时响应、有效反馈。通过多维度沟通举措,公司市场透明度与美誉度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2026年,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市场透明度与信任度。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e互动、定期信息披露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状况、发展动态及重大举措,主动回应投资者关切,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升公司市场公信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与认可感。
  四、提升履职能力,以规范治理夯实发展根基
  2025年,公司治理效能全面提升。一是独立董事制度深化落地见效。公司通过专人协助履职、及时提供资料等举措,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高效审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议案,为运营合规性筑牢防线。同时修订《独立董事制度》,明确职责权限,推动管理水平与公司治理效能同步提升,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二是“关键少数”履职管理强化见效。公司全年高质量完成91篇信息披露。股东会共审议通过19项议题,全流程规范高效,切实强化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同时强化与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沟通协作,及时传递监管精神,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通过推动“关键少数”系统学习资本市场法规与专业知识,加强与核心管理层日常沟通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地,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得到实质性提升。三是监管动态响应机制运行效能见效。公司定期梳理政策法规,确保主要股东及各业务环节及时获取合规指引。参加了上交所、省上协组织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一一并购重组专题”“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专题培训”“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一一可持续发展(ESG)报告专题”“央国企科创板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重组业务专题培训”,年报编制、并购重组最新监管政策及案例解析等培训47人次。
  2026年,公司坚持“资本赋能主业、主业支撑资本”发展思路,通过多元化资本运作举措,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运营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切实回报投资者,提升市场信心。优化资本结构,强化资金保障能力。合理统筹资金布局,加强资金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投向核心业务与重点项目。同时,加强资金风险防控,合理控制负债规模,严控新增债务,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稳定。探索推进资产整合,提升资本运营效率。聚焦主业发展,积极寻找关注与公司核心技术、主营业务高度契合的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依托资本运作赋能主业发展,实现双向赋能。将资本运作与技术创新、市场拓展深度结合,通过资本投入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力度,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推动新产品、新业务落地;以主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资本运作提供坚实支撑,实现“主业做强、资本做活”良性循环,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共享发展成果,以价值共享凝聚长期信心
  2025年,公司紧密结合经营实际,始终以股东中长期利益为核心导向,坚持实施现金分红,积极构建稳健可持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年初,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800万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8.22%。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前提下,公司首次实施中期分红,2025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440万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42.99%。这一决策既基于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合理考量,也体现了公司对股东权益的持续性重视。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14,880万元。通过稳定的现金分红,公司将发展成果持续转化为股东的实际收益,为推动公司与股东的双向赋能、构建健康的投资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多元投资者回报体系,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结合公司年度盈利情况与发展阶段,努力坚持中期分红,明确分红比例与实施路径,让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六、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规划性内容属于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技术研发风险、政策法规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哈铁科技公司将以本行动方案为指引,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以优异的业绩、规范的治理和积极的回报,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为铁路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到上述审计服务年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履行选聘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杜高强,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鹏,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宏林,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杜高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宏林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杜高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宏林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8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5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在聘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截至2026年将达到审计服务最长连续年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根据中标结果拟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完成沟通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 万元。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了《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3.2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106.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230C00056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59,184.02万元,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26,376.4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70,469.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5,546.3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923.18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制定《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修订该办法,并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23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津哈威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振华西道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下属分支机构,无独立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权限,须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签署相关协议;2023年10月23日,公司与上海哈威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曲阳商务中心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下属网点,无独立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权限,须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中说明。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860.51万元,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该部分自筹资金的使用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230C016386号)。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系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识别终端产业化项目”“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所涉研发人员薪酬,根据银行规定由基本户先行支付所致。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304.9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330.60万元。后续本项目所涉研发人员薪酬将持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基本账户先行支付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铁科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授权额度调整为9.6686亿元,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将与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6次会议、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转入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5年1月,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转入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无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