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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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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33 公司简称:圆通速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局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2,350,576.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9,995,574.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96,066,133.61元,扣除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231,281,409.6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42,999,557.4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51,780,740.73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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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以自营的枢纽转运中心和扁平的终端加盟网络为基础,以快递服务为核心,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布局物流生态,深化拓展国际市场,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国内、国际快递、仓配一体、商贸、航空货运及供应链等综合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快递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覆盖率达99.96%;报告期内,公司动态优化网络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加盟商数量4,972家,活跃终端门店超78,000个;公司在全国范围拥有自营枢纽转运中心76个,布局自动化分拣设备386套;公司全网干线运输车辆超8,400辆,其中自有干线运输车辆6,810辆,自有航空机队数量13架,其中波音767-300共2架,波音757-200共10架,ARJ21-700共1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快国际网络布局,充分发挥覆盖全球的海外站点、深谙业务的专业团队、结构多样的自有机队、日益加密的航线网络等资源优势,围绕重点市场和优质客户,持续优化跨境物流产品矩阵,延伸跨境物流服务链路,着力发展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和供应链业务,全球化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2)公司经营模式
  1)公司业务服务流程
  公司快递服务流程的主要环节包括快件揽收、快件中转、干线运输、快件派送,其中,快件中转环节主要由公司自营枢纽转运中心体系承担,快件揽收和派送环节主要由加盟商网络承担。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信息化平台、数字化系统等进行路由管控、操作节点监控、转运中心及加盟商管理、资金结算等,实现快件生命周期的全程信息化控制与跟踪,以及全网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
  ①快件揽收
  快件揽收主要由发件人所属区域的加盟商进行,揽件加盟商通过上门揽件、门店收取等方式进行快件揽收;与此同时,公司的信息化平台通过电子面单接入、PDA扫描等方式获取快件揽收信息并从备选路由数据库自动挑选合适的路由,从而开始对快件生命周期的全程控制与跟踪。快件揽收完成后,揽件加盟商根据快件的目的地信息、尺寸和重量,进行初步分拣、建包,并运送至始发地转运中心。
  快递揽收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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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快件中转及干线运输
  a)快件中转流程
  快件完成揽收环节工作并运送至始发地转运中心后,由始发地转运中心对揽件加盟商运送的进港快件进行称重、拆包、分拣、建包,并通过汽运、航空或铁路等干线运输方式实现从始发地转运中心至目的地转运中心间的运输;目的地转运中心对进港快件进行拆包,并根据不同的加盟商派送区域进行分拣,实现目的地转运中心与派送加盟商的准确对接。
  快递中转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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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路由设计与网络优化
  路由是快件运输的基本路径,路由设计决定了不同揽收、派送区域的中转线路及快件时效。公司金刚核心系统会在每一单快递揽收时从备选路由数据库自动挑选适合的路由以及各节点的送达时点要求,各转运中心及加盟商按照系统生成的路由执行快件的分拣及中转运输。公司会根据不同线路的件量规模、转运中心分布情况、处理能力以及干线运输能力等因素,在综合考虑成本与时效平衡的基础上,对路由设计进行持续的优化调整。
  减少路由的中转节点会降低中转成本、提升快件时效,因此转运中心的分布情况及处理能力是路由设计的核心制约因素之一。依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各年度业务完成量、揽收和派送区域分布情况,公司持续对转运中心布局和处理能力进行规划与调整,在部分业务完成量增长较快的区域设立新的转运中心或提升现有转运中心处理能力。
  c)快件派送
  目的地转运中心完成分拣后,由负责该派送区域的加盟商接收快件,并安排将快件送达至收件人。在快件派送过程中,公司开发的行者、智能派件等系统将为快递员提供建议派送路径,提高派送效率,并实现公司对全网快递派送及快递员的追踪、调度和管控。
  快件派送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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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盟模式
  ①模式概述
  公司致力于搭建与合作伙伴和谐共生的快递业务平台,采用枢纽转运中心自营化和末端加盟网络扁平化的运营模式,掌控枢纽转运中心等核心资源,并有效调动庞大加盟网络中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将快递服务网络末端延伸至全国各地。
  公司的揽收、派送环节工作主要由加盟商承担,各加盟商负责固定区域内快件的揽收、派送工作,其末端网点及快递员构成了服务体系中最末端的网络体系,承担了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工作,实现“门到门”的服务。公司为加盟商提供快件的运输中转、标准化管控、客户服务、安全管理、流程管理、信息技术、资金结算、员工培训、广告宣传及推广支持等综合服务,并授权其在日常运营中使用公司的商标和企业VI(视觉设计)。
  公司采取了扁平化的加盟模式,加盟商负责末端网络运营,公司则负责路由规划、干线运输和转运操作,全网的操作流程由公司进行统一协调。该模式通过对网络核心节点的掌握与网络核心资源的统一调配,具有网络管控力强、网络稳定性高等优势。同时,公司通过领先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对数量庞大的加盟商网络的监测和管理,并依据全方位的标准化体系对全网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管控。
  ②加盟商终端门店网络
  终端门店是快递服务的最末端,承担快件揽收、派送和初步分拣功能,终端门店覆盖率直接影响快递服务的开展范围和服务能力。随着快递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消费者结构与消费理念的不断变化,快递服务企业的末端服务能力对其市场形象、服务质量、行业口碑等均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快递行业快件自提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智能快递柜、终端门店、第三方驿站等多元配送形式日益完善,快递服务企业均加大对建设末端服务能力的投入,延伸服务网络及范围,拓展多元化派送渠道,提升终端派送服务能力。终端门店因其深入社区、校园等人流密集区域,且与城市电商、快消品等存在较好可延伸性、拓展性,科学合理布局的终端门店不仅助力快递服务企业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难题,亦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差异化、全方位的生活服务。公司与加盟商在社区、学校等区域采取招商分租、社区团购、城市电商等多种模式建设、运营终端门店,鼓励终端门店与城市电商或便利服务相结合,打造开放、便民的公共服务中心,增加终端门店收入,增强客户粘性,集中配送快件,降低终端派送成本。
  公司快递服务网络内的终端门店主要为圆通妈妈驿站,由公司输出经营模式、操作模式及管理体系,加盟商建设并实际运营。同时,公司及加盟商亦结合各项社会资源,拓展了包含智能快递柜、第三方驿站、菜鸟驿站等灵活多样的末端网络形式,与公司的圆通妈妈驿站统一构成了完善便捷、服务优质的终端配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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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加盟商管理模式
  公司制定了《加盟商管理手册》《加盟公司质量指数考核管理制度》《加盟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加盟公司场地形象标准化管理办法》《加盟公司车辆标准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加盟商管理制度和标准,并通过领先的信息化平台对加盟商进行管理与考核。
  a)加盟商遴选流程
  公司在加盟商的营业资质、资金规模、场地设备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均设置了相应的准入条件,以保证加盟商网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在收到潜在加盟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公司会对申请方进行资信评估,在评估通过后,适时安排申请方至转运中心或其他现有加盟商处进行实习,以便其在未来更快融入公司的网络体系。以上步骤完成后,申请方将进入公司加盟商资源库。在原有加盟商出现清退、分割、转让等情况而需要引入新加盟商时,公司将从上述资源库中选择相应区域的潜在加盟商进行筛选,并最终确定新的加盟商。
  b)加盟商培训制度
  公司建立了涵盖总部、省区、加盟商的三级培训机制,整体由公司总部统筹组织、省区灵活补充、加盟商参与执行,培训内容涵盖数字化系统应用、运营管理、客户服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公司总部对加盟商的培训体系主要包括:
  ①启航培训:针对新加盟商开展业务前的基础培训;
  ②精英培训:针对优秀加盟商负责人的精进培训;
  ③超越培训:针对末位加盟商负责人的补充培训。
  同时,公司督导各省区就质量管控、客户服务、终端管理等方面对加盟商开展培训,培训对象包含加盟商负责人、财务人员、客服人员、业务员等。通过贯穿全程、覆盖全员的培训体系,公司可有效地向全网加盟商输出“文化与理念、标准与制度、资源与能力、服务与管控”等经营理念,强化公司利用数字化系统和标准化体系管控加盟网络的基础。
  c)加盟商日常监控
  通过信息化平台和数字化系统,公司可实时监控加盟商的订单状态、操作过程、硬件及人员状态等信息,并设置了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加盟商进行日常监控与考核。公司对加盟商的主要考核指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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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加盟商考核与淘汰
  公司对加盟商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后,会对加盟商进行定期考核。当考核指标低于一定目标值时,加盟商会被给予预警,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单独跟进、强制培训、驻点指导等措施。如果加盟商连续多个月度被预警,且强制培训整改后的效果仍不理想,公司将考虑终止其加盟合作关系或调整其经营区域。公司将提前从潜在加盟商资源库中选择新的加盟商。新加盟商可在原加盟商彻底退出前实现与公司网络无缝衔接,保证快递业务的平稳过渡。
  (3)行业情况说明
  2025年,快递行业发展稳中有进、持续向好,业务规模与收入再创新高,服务质效稳步提升,基础网络纵深拓展,智能化转型加速推进,绿色发展成效显现,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989.5亿件,同比增长13.6%;快递业务收入达1.5万亿元,同比增长6.5%。行业内主要服务企业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全链路质效水平,为构建高效、韧性、可持续的现代物流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1)监管政策持续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政策体系持续健全完善,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5年7月,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同月,国家邮政局召开党组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完善邮政快递领域市场制度等,旗帜鲜明反对“内卷式”竞争,依法依规整治末端服务质量问题,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行业力量。
  在监管规范引导及行业协同自律下,行业发展范式加速转型,逐步由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主要快递服务企业致力于不断提质增效,通过精细运营管理、升级服务体验、优化网络布局,深化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2025年下半年以来,行业内主要服务企业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落实“反内卷”相关举措,推动终端价格实现合理回升,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前沿技术加速应用,行业实现智能化变革
  近年来,伴随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兴技术加速迭代,快递行业迎来智能化升级变革机遇。2025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创新应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行业内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全面推进智能化转型升级,深化大模型本地部署,聚焦全链路业务场景构建智慧大脑,实现数据整合、智能研判、动态优化,多维赋能管理决策,持续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前瞻性与精准度;依托AI、大数据等技术构建数字化平台,智能规划路由、实时调配运力、优化资源配置,并推广辅助驾驶技术应用,提升干线运输时效,降低运输成本;探索并打造转运中心可视化交互系统,监测快件流向轨迹、设备运行状态、在岗人员效率等,推动运营管理由“事后处理”向“主动干预”转变,并布局智能化分拣设备,提升转运操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推广无人技术在快递末端的探索应用,重塑末端配送体系,部署无人车、无人机等设备,并推广智能快递柜等终端设施,提升末端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
  3)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消费体验持续优化
  2025年,快递行业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聚焦升级服务能力,服务质效持续提升。2025年12月,我国快递服务质量指数达650.8,其中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预计为85分,同比提升0.6分;重点地区72小时妥投率预计为86.6%,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主要快递服务企业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完善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并搭建客户需求分析体系,识别用户在时效偏好、交付方式等方面的个性化诉求,优化服务供给,按需提供多元化、差异化服务;强化智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智能调度、前置仓配等方式提升履约效率,持续改善“最后一公里”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客户反馈响应机制,提升问题一次性解决能力,消费者服务体验持续改善。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快递业务完成量311.44亿件,同比增长17.20%,超出行业平均增速3.60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752.77亿元,同比增长9.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3.22亿元,同比增长7.73%,其中,快递业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6.14亿元,同比增长7.1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蛟龙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70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1.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蛟龙集团通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蛟龙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70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1.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蛟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注: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增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增持计划完成后持股比例以当前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蛟龙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70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1.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2,350,576.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9,995,574.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96,066,133.61元,扣除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231,281,409.6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42,999,557.4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51,780,740.73元。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22,707,238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855,676,809.5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注: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527,3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7月8日完成注销,涉及金额378,643,191.83元,计入公司2025年度回购注销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2,350,576.0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局就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近年来,快递行业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在监管政策的持续引导和规范下整体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主要快递服务企业通过深化科技赋能、优化服务体验、加大核心资源投入、完善网络布局等方式持续推动提质增效,行业整体仍处于能力升级的重要阶段。公司将持续推进转运中心、自动化设备、运能运力及全货机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及国际化业务布局,相关领域仍存在一定资金投入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公司计划自2026年起优化利润分配安排,适时实施中期分红,增加分红频次。此外,2026年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企业经营面临的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公司发展规划、资本结构状况及资金使用安排等因素,兼顾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业务拓展、日常运营和资本开支,助力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夯实网络底盘,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了便利。首先,公司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途径表达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其次,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回应股东关切;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便利,并就该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制定了周期性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秉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的经营理念,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执行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回馈广大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将充分考虑股东权益,兼顾资本投入和发展规划,实施稳定的分红政策,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70.40万份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圆通速递”)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下转B3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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