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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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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买卖;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主要股东为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截至2024年末,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645.85亿元,负债总额544.89亿元,净资产100.9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8亿元,实现净利润4.76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01.78亿元,负债总额498.52亿元,净资产103.26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70亿元,实现净利润3.82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且本公司副行长龚民先生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七)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上述关联方介绍中的财务数据若未注明“经审计”则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司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薛晨俊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石海云、薛晨俊和史剑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2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36万元,服务范围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评价认为: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满足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规定;其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工作。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有表决权董事12名,黄建军、徐登义、王永强、郭令海、付剑峰、陈存泰、顾培东、马骁、余海宗9名董事现场出席,余力、马晓峰、龙文彬3名董事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军主持。拟任董事张育鸣、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会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建军、王永强、付剑峰、余力、马晓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于本行与董事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对本人及其相关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中该事项有效表决票数为11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行与高级管理人员(非同时担任董事的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建军、王永强、付剑峰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余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余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抵债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成都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2025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陈存泰、龙文彬、顾培东、马骁、余海宗回避表决。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履职履约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会报告。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时间、议程安排等事项。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有关情况、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2.38亿股为基数。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133.03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133.03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30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按照公司风险资产的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1亿元。
  3.以总股本42.3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9.2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9.04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4%。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4.上述方案尚待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符合《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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