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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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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19、《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末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简要原因说明:由于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505,714.31元(合并)。2025年12月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3,119,651.64元。
  公司基于2025年整体业绩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周期、投资标的资质、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开展金融资产配置,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损益产生波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评估,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积极把握资本市场优质投资机遇,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结构;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运用资金,最大化资源利用效能,持续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与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四)投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权益类产品以及其他金融资产配置种类。
  (五)投资期限
  本次申请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由于金融市场波动较大,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潜在的操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金融资产配置情况,以加强对公司相关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资产配置,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由于相关业务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也可能出现亏损,公司将依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业务,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8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年度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始终遵循稳健原则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已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但仍将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1、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有色金属铜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外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1、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1.5亿或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该业务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借贷资金及其他,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期货和期权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主要包括铜或铜期权相关的期货和期权交易品种,提升对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主营业务收益。
  2、外汇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对冲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的汇率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在规模、期限等方面与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确保形成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
  3、套期保值交易的场所
  伦敦金属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及其他有资质的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4、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受境外项目建设地区、定价、结算方式等影响,公司对部分境外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宗材料等,需要在境外交易场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所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涉及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可控。公司已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5、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公司将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开展部分场外衍生品交易。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手方履约能力较强。
  (五)交易期限
  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设衍生品交易专项账户并交纳保证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衍生品领导小组和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产品价格、汇率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操作风险:套期期权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下设期货交易部、期货管理部。期货交易部设交易员岗位。期货管理部设核算及风险控制岗位、资金及财务专员岗位。各岗位人员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轻原材料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适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主营业务收益。
  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增强财务稳定,锁定经营利润,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累积一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经验,公司将在遵循谨慎原则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1号创智云中心A1栋30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以及《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6,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投票表决。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现场参会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1号创智云中心A1栋30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程楚楚
  联系电话:0755-88911333、0431-85161088
  电子邮箱:IR@ndgf.net
  邮政编码:5180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对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出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如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2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持《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化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0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北京德皓国际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娟娟,2015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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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本期相关审计费用将根据2025年审计的费用情况,以及2026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不高于13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不高于90万元(不含税)。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发展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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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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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或等额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967,151.41万元,详见表1;子公司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55,700.00万元,详见表2;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余额:40,980.00万元,详见表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中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6,168.59万元,若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中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436,168.59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1,163,831.4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60%,无逾期对外担保。
  表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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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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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权担保方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为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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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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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债权人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如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另外,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没有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相关担保业务的发生时间、具体金额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预先确定反担保安排不利于提高融资及决策效率,约定少数股东是否提供反担保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长远发展。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967,151.41万元;子公司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55,700.0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余额:40,980.00万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中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6,168.59万元,若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中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436,168.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1,163,831.4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60%,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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