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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确认“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2025年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置换金额为3,190.90万元,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懋科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后确认,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懋科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6,540,354.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按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329,495,3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527,943股后的股份307,967,40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4,637,392.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637,392.2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69,923,042.37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94,560,434.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64.8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637,392.2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3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527,94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一)分红频次 结合2026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可实施一次中期分红。 (二)分红上限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四)分红程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黎明 董事、总经理:张初全 独立董事:党小安 董事会秘书:臧琨 财务总监:高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华懋科技证券部 电话:0592-7795188 邮箱:ir@hmtnew.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06,320股,“华懋转债”转股28,509股,合计新增股份434,829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2,906.0517万元增加至32,949.5346万元,公司股本由32,906.0517万股增加至32,949.5346万股。故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无刑事处罚,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桢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雯婷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晔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收费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懋海防”)、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懋东阳”)、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华碳”)。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为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华懋海防约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华懋东阳13,100万元人民币,东阳华碳23,00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预计为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华懋海防提供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华懋东阳提供13,100万元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或单独为孙公司东阳华碳提供23,000万元的担保。 所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纳入本担保事项的范围内,无论债项到期日是否超出上述有效期。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系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初全 注册资本:9,5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8年8月7日 住所:越南海防市,安峰坊安阳工业区C-12和C-13地号属于CN11地块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安全气囊等特种工程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股权结构:华懋科技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懋海防总资产71,977.83万元,净资产66,992.1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32.34万元,净利润-1,025.19万元。 (二)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K1BDU23 法定代表人:蒋卫军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经济开发区木雕小镇云松路2号青创基地商务楼东楼204-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华懋科技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懋东阳总资产144,807.67万元,净资产128,574.2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10.91万元,净利润9,449.88万元。 (三)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7KEM223R 法定代表人:蒋卫军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猴塘社区广福东街23号总部中心D幢西区701-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东阳研究院持股99.01%,华懋东阳持股0.99%。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阳华碳总资产15,455.39万元,净资产5,287.43万元,2025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49.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华懋海防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公司为华懋东阳、东阳华碳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7日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各级子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6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1%。其中,公司为华懋海防提供约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为华懋东阳提供13,1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2%;为东阳华碳提供2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1%。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懋科技”)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华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产品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注: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7月31日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募集账户产生的理财和利息收益合计44,779.7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该事项已经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持有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4、其他具体措施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现金管理情况 1、最近12个月(2025年4月22日-2026年4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2、最近12个月(2025年4月22日-2026年4月21日)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注: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产品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华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吴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及《华懋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906号《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按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329,495,3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527,943股后的股份307,967,40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4,637,392.24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3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一)分红频次:结合2026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可实施一次中期分红。(二)分红上限: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四)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90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委员薪酬/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关联委员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关联董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三、(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信有效期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持有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为有融资需求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3,100万元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或单独为孙公司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23,000万元的担保。所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纳入本担保事项的范围内,无论债项到期日是否超出上述有效期。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2,906.0517万元增加至32,949.5346万元,公司股本由32,906.0517万股增加至32,949.5346万股。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委员会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发表了意见,认为该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 2025年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置换金额为3,190.90万元,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四)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4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汇报2025年全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报告,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作为一家科技企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2020年,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完善夯实现有业务、积极拓展新领域”的长期发展战略。公司一方面夯实汽车零部件业务领域竞争力,全面拥抱全球化;另一方面,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及新发展格局,围绕“新质生产力”,聚焦“高质量发展”,通过内生及外延的形式,积极寻求新的产业机会,战略入股并计划继续收购光通信行业企业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优越”)。 1、越南生产基地顺利投产,海外业务布局稳步推进 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越南子公司新生产基地已于2025年第二季度完成了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定点项目的PPAP与试生产,并正式投产,规划产能约20亿元人民币,主要目标市场为东南亚、日韩、印度等地区。2025年,公司越南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约2.60亿元,同比增长0.88%,实现净利润折合人民币约-1,025.19万元,主要是新工厂投产后折旧摊销有所增加所致。2026年,公司将依托客户定点导入,有序开展产能爬坡,持续拓展汽车被动安全的海外市场,构建全球化的采购、生产及客户服务体系,加快越南生产基地收入提升和盈利增长,进一步提升在全球汽车被动安全市场的领导力及市场份额。 2、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全面收购富创优越股权 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开始陆续布局光通信领域,通过战略投资的形式持有富创优越42.16%股权。2025年6月,公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富创优越剩余的57.84%股权。2025年10月,本次交易申请文件被上交所受理。富创优越致力于高速率光模块、光引擎及高速铜缆连接器等高可靠性复杂光电子产品核心组件的智能制造。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富创优越的收购进程。收购完成后,富创优越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完成公司 “第二增长曲线”的打造。公司将依托子公司富创优越不断夯实在光模块制造领域的领先地位,并持续前瞻性布局包括硅光、NPO、CPO等下一代光通信方案制造领域的领先技术,提升自身业务和技术护城河;另一方面,富创优越凭借自身在光通信行业积累的能力,横向向其他行业进行业务扩展,除光通信领域外,目前已经在海事通信、高速铜缆连接器行业实现业务突破。未来,富创优越仍将在上述领域持续拓展业务广度,并且继续寻找新的领域,特别是在收购完成后,依托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布局汽车电子EMS领域。 公司未来将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及新发展格局,围绕“新质生产力”,聚焦“高质量发展”,将公司逐步打造成为“汽车零部件+光通信”的科技制造先锋企业。公司未来将加快各新建项目建成投产,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针对集团体系内各业务条线,未来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及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公司未来将聚焦自身战略,加强战略定力,减少非控股型或者非战略性对外股权投资。对于已投资的参控股公司,若其业务已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将在合适时机选择处置或对外出售相关标的股权,回收现金流。 二、业务更聚焦,夯实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业务范围涵盖汽车被动安全业务、及其他新材料业务,同时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切入光通信领域,针对不同业务板块,公司未来会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不同安排。 1、汽车被动安全业务 公司汽车被动安全业务为安全气囊布、气囊袋等汽车被动安全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作为国内主流汽车被动安全部件供应商中少数本土企业之一,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在核心技术、客户资源、产品质量、公司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已建立起较大优势,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2025年,公司汽车被动安全业务收入稳健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345.75万元,同比增长13.12%,主要业务毛利率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76.48万元,同比下降21.51%。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30,215.20万元,同比增长7.09%。 公司未来将持续发展汽车被动安全业务,巩固市场份额、夯实核心竞争优势,公司使用前期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一方面扩充国内生产基地产能,做到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另一方面也加速推进越南生产基地建设,实现越南生产基地从气囊布到气囊袋的全产业链生产布局,在巩固国内既有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寻求海外市场的突破。 2、新材料业务 在全球化竞争的产业大背景下,单一处于制造业中游领域的企业将面临来自上游核心原材料供需波动的不确定性以及下游竞争加剧的利润挤压。因此,为了持续提升公司业务竞争力,尤其是在已经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汽车被动安全领域,公司需要通过内生及外延的形式进一步掌握核心材料的供给能力。同时,在涉及核心材料制造的精细化工、电子化学品、汽车电子材料等领域,积极引入人才、配方、工艺,满足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材料自给需求,并挖掘新材料领域的更多增长机会。 (1)东阳华芯 为满足上述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收购东阳华芯82.4286%股权,收购完成后东阳华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方面其土地性质及厂房建设能够满足公司需求,另一方面东阳华芯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已有较完整的管理、财务、内控等方面的建设,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公司在完成东阳华芯收购后,拟在东阳华芯建设车规级有机硅及电子级有机硅材料、车用改性TPU(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材料、PEEK(聚醚醚酮)及其他电子化学品等产品产线,整体服务于公司的两大业务板块的材料应用,目前相关产线的设计、建设等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 (2)徐州博康 公司目前的光刻材料及光刻胶业务主要依托于参股公司徐州博康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公司通过东阳凯阳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其23.2176%股权。鉴于光刻胶业务存在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特征,且已经不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公司预计不会继续加大在此领域的投入,并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择优处置,以获得新的发展机会。 3、光通信业务 公司的光通信业务依托于参股子公司富创优越,富创优越业务模式属于电子制作服务(EMS),提供从工艺设计、供应链管理、制造、光学封装、系统集成、组装、测试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富创优越具备完整的光模块PCBA制造能力,包括100G至1.6T全系列光模块PCBA、先进光学封装、光耦合与测试等。在先进光学封装方面,富创优越通过自主研发,陆续推出COB(Chip On Board,芯片直接贴装)、Flip Chip(倒装芯片)、CPO(Co-Package Optical,共封装光学)等封装工艺技术,紧跟光通信领域主流技术方案,为全球头部光模块厂商提供全产业链智造服务。 光通信制造领域是公司经过审慎决策确定的“第二增长曲线”,针对上述领域,公司后续在完成收购富创优越基础上,将围绕其产业链及行业发展技术路径进行进一步的业务拓展。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工作,坚持将企业发展成果与股东共享,建立稳健、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于2025年6月完成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863.16万元,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2%。自2014年上市以来,每年度均有现金分红,2014-2024年度已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87,957.58万元(含税)。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公告》,回购规模由“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4.00亿元(含),不超过8.00亿元(含)”,除调整回购规模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02,94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3%,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1.8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华盛”)、董事长吴黎明先生分别实施了股份增持计划。董事长吴黎明先生于2025年3月28日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7,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3%。东阳华盛于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402,1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3%,增持金额合计为11,997.95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行为,彰显了控股股东、董事长对公司发展前景及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向市场传递了积极的信号,有效稳定了投资者预期。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统筹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兼顾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2025年,公司持续坚守高质量信息披露准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期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并就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外投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2025年,公司持续完善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机制,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方面与投资者做充分交流;以电话会议等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的调研,并及时对外披露调研交流内容;通过股东会现场互动、畅通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依托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回应市场关切。公司在合规范围内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积极沟通交流,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清晰、透彻地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维护投资者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 2026年,公司亦将通过召开股东会、组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电话会议交流、券商策略会、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元化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持续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各方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025年,为落实新《公司法》关于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强化职工民主管理等核心要求,公司结合合规管理与发展需要,体系化修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等制度,取消了监事会,强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确保公司顺利完成治理架构的调整,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治理基础。 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内部监督与风险管控,防止管理层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优化管理团队的运营机制,深化专业化分工,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体系,提升核心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2025年,公司紧密关注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对市场监管新规、典型案例等信息梳理传达,促进“关键少数”了解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政策动态。同时公司积极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证监会、上交所、地方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以及厦门市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建设与合规意识培育,提升专业素养与自律意识,切实提高董事会、管理层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组织“关键少数”参加上交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及自律意识,严守合规底线,为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与管理保障。 综上,公司稳步推进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举措并取得了积极成效。2026年,公司将持续扎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效,通过稳健的业绩表现、规范的治理运作、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积极的股东回报及有效的投资者交流,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良好市场形象,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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