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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大道427号。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合伙企业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合伙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电子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15日16: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2/3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大道427号 联系人:苏齐怡 邮编:315301 电子邮箱:ir@healthcredit.cn 联系电话:0574-63235707 特此公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05 证券简称:健信超导 公告编号:2026-016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度,公司可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2026年度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上述授信等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的签署等相关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特此公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805 证券简称:健信超导 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增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定及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805 证券简称:健信超导 公告编号:2026-017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和规范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则、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同行业企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绩情况,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本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市场平均水平、公司经营和个人绩效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按12万元(税前)/年/人确定。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2、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3、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事项,公司将向股东会予以说明。 四、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赵吉明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805 证券简称:健信超导 公告编号:2026-018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77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7.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4.27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19日出具的《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54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由于公司202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5年12月19日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使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超导磁体研发项目”与公司整体业绩相关,项目完成后将极大促进公司的研发能力,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主要通过提升公司的整体设计研发能力,丰富产品的研发管线,促进公司产业升级、产品质量的提高,从而间接提高经济效益。 (二)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165.3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5.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尚未实施置换。 2、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健信超导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805 证券简称:健信超导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600,068.73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以总股本167,680,000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304,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7.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805 证券简称:健信超导 公告编号:2026-015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系出于维持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董事许建益先生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建益先生、姚海锋先生、郑杰先生、许卉女士、赵吉明先生、项超麟先生对议案中相应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 (1)上述金额为未含税金额,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宁波仝川包括宁波仝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波仝杰机械有限公司; (3)慈溪锐涵包括慈溪市锐涵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慈溪市多辉机械配件厂; (4)宗汉成宝包括慈溪市宗汉成宝木器加工厂、慈溪市宗汉聚达木器加工厂及慈溪市宗汉聪娣五金商店。 (三)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备注: (1)上述金额为未含税金额,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较好履约能力。 (二)柏尔特医疗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柏尔特医疗系统(苏州)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持有其51.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建益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姚海锋担任其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杰担任其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柏尔特医疗系统(苏州)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较好履约能力。 (三)宁波仝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建益妹夫之子严立波持有宁波仝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6.50%股权,许建益妹夫之侄严立奎持有宁波仝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7.56%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宁波仝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较好履约能力。 (四)宁波仝杰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宁波仝杰机械有限公司系宁波仝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宁波仝杰机械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较好履约能力。 (五)宁波睿翎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建益妹夫之子严立波持有宁波睿翎机械有限公司35.00%股权,许建益妹夫之外甥赵钢科持有宁波睿翎机械有限公司8.75%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宁波睿翎机械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较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采购磁钢、筒体、机械件等原材料,采购骨架焊接等委托加工服务,销售磁体、配件及相关服务。交易定价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及董事回避了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805 证券简称:健信超导 公告编号:2026-019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林飞,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容百科技、江苏华辰、浙富控股、如通股份、米奥会展、瑞芯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斐,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健信超导、容百科技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智春,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均普智能、东方明珠、九州一轨、汇成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情况: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6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作为公司上市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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