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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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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50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5.06元,募集资金总额1,055,453,2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3,155,485.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62,297,766.57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100号)验证。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008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448,8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3,099,192.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60,938.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2,038,253.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18号)验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鉴于保荐人的更换,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4,179.4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 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728.9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7,584.56万元用于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下称“专项报告”),并出具了《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061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绿的谐波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绿的谐波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6-014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的谐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拟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42万股,发行价格为3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55,453,252.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3,155,485.4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97,766.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0010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7,584.56万元用于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超额募集资金已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鉴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本次拟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890800788010000015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10539601040109741)的超募资金专户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0330188000259571)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注销,在账户剩余利息资金划转完成后,上述银行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上述银行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下,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后),每月支付1万元(税后)。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由其任职单位发放薪酬。
  3、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结合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评情况领取薪酬。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完成公司2026年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前提下,建议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业绩情况,在2025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任职岗位与职责、任职资格与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公司可以结合经营效益、行业周期与经营发展战略等,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管理层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董事会审议,一年一次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反不正当竞争、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其中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是公司评估议题重要性的步骤,其本身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天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名。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92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度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4、审计收费
  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财务审计费是53万(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是21.2万(含税)。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介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丽女士,自2011年加入天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女士,自2014年加入天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阚忠生先生,自2010年加入天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2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16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女士2025年12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1次。项目合伙人王福丽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阚忠生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同意董事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决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6-01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尧峰西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左昱昱、左晶、李谦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68号绿的谐波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6年5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68号绿的谐波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证券部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6566009
  传真:0512-66566009
  邮箱:info@leaderdrive.com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366,913.5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3,309,241.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公司总股本为183,330,1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99,326.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赞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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