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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币7,453,546,101.02元。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经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7,504,189,377.2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98,086,272.07元,于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46,795,768.34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8,601,104.38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0,706,232.5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人民币 50,646,812.95元。综上,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36.6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分别于2024年5月、2024年12月、2025年8月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号),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10,588.68万元及相关利息用于新募投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中信证券、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注2: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注3: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字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新增募集资金账户50131000924484091。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了十二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2、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恒益24026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存款起息日为2024年7月1日,存款到期日为2025年6月12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2.20%。 2025年6月12日,公司已如期收回上述收益凭证本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521.37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25,521.37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 (2)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46.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开发区支行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6月30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0.6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499.00万元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7月3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0.65%,2025年7月31日,公司如期收回本金1,499.00万元及收益0.76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1,499.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再次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7月31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0.65%。 2025年8月7日,公司已如期收回上述七天通知存款本金人民币646.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0.44万元,本金人民币1,499.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0.19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合计人民币2,145.63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2025年4月18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和监管函主要涉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开展整改工作,并于202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号)。公司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前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098.8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如下: ■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098.81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94.33万元,相应减少截至2026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094.3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346.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30%,具体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晓华先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1号)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上限维持每人税前10万元/年。 全体董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Paul Xiaoming Lee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基本薪酬以2025年度为基础,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薪酬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汪星光先生、白云飞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董事汪星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4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已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工作进展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加大全球市场开拓 公司严格按照既定发展战略,始终聚焦并做强做优锂电池隔离膜核心主业,坚持国内国际市场双线发力,持续深化市场开拓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矩阵与高端客户结构,稳步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2025年,公司锂电池隔离膜产品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产品销量及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5.50%、40.89%,实现稳步较快增长,其中,境外市场业务收入稳中有升,同比增长3.41%,国际化市场拓展稳步向好。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行业头部客户的业务协同,进一步巩固并拓展深度合作及战略合作关系,为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之路,面对行业竞争与技术变革,公司始终保持对研发投入的高强度和持续性关注,确保研发投入强度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达6.90亿元(同比上升4.04%),占营业收入的5.06%,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在知识产权建设方面,公司不断构筑并完善知识产权壁垒,截至2025年末,已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725件,其中国际专利46件;在审专利342件,其中国际专利申请92件,专利布局的广度与深度持续拓展。 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坚持需求导向与技术引领相结合,报告期内成功研发并推出多款性能更优、安全性更高的隔离膜产品,有效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以创新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发展动能充沛。 三、践行绿色发展,构建低碳环保核心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绿色可持续发展,锚定“双碳” 目标扎实推进低碳转型。2025年,公司完成多项节能降耗技改项目,另有多项节能降耗技改项目正加快推进中,节能降碳成效显著。公司积极构建清洁能源供应体系,通过与大型绿电供应商合作采购绿电、购买绿证抵消,并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5年国内基地绿电使用比例已达100%。凭借先进的环保理念与高效的生产管理,公司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2座、省级绿色工厂5座、市级绿色工厂1座,后续将持续推动多家子公司开展绿色工厂及近零碳工厂认证,不断深化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设,以构建低碳环保核心竞争力。 四、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夯实合规治理基础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规则,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健全内部管控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2025年,公司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配套规则的落地实施,系统性推进了相关治理变革。 一方面是进行了治理架构调整。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将原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实现监督职能的有序承接与平稳运转。公司相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步更新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确保制度框架与治理架构协调一致。 另一方面是增设职工董事席位。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进入董事会,充分畅通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的制度化渠道,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持续强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制度保障,新建《ESG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ESG管理、舆情应对及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在日常运作层面,董事会坚持审慎、专业、高效的决策原则,各专门委员会在议案提交董事会前深入论证、严格把关,为经营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公司九名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方式,有效发挥决策咨询与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市值管理 自发布“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来,公司在确保合规的情况下,不断加强沟通频率和深度、提升沟通精准度,多措并举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助力公司价值高效传递。公司依托投资者实地参观调研、电话会议、行业策略会、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热线接听及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等多元化沟通渠道,积极主动向市场传导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与透明度,听取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公司还创新沟通方式,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云访谈”栏目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直观展示公司经营成果与业绩亮点,有效提升投资者互动效果。 同时,公司始终坚守并优化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披露体系,切实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针对性与可读性。在深化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公司不断优化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工作机制,推动ESG与公司经营深度融合,已连续六年披露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系统披露公司在绿色发展、社会责任履行、公司治理优化等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全方位、多维度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助力构建长期、稳定、健康的投资者关系生态,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规范运作,响应国家政策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为本,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强化投资者回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所涉及的813,379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及相关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综上,待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82,131,897股变更至981,318,51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82,131,897.00元变更至981,318,518.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含)表决通过,同时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前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2,851.85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851.8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67.86万元,相应减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367.86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870.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30%,具体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6年5月14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3、议案5.00和议案6.0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股东会就议案4.00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董事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股东会就议案5.00进行表决时,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一2026年5月1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白云飞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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