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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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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2025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额度不超过35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实际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214.3亿元,其中中票额度195亿元,CMBN额度19.3亿元,未超过股东会授权额度。 为了提高发行效率,实现存量债务融资工具借新还旧或新增专项用途债务融资工具,董事会拟继续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超过270亿元(含270亿元)额度内申请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 二、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渠道: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二)发行种类:(1)中期票据(MT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一年期以上信用类融资工具;(2)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项目收益票据等带底层资产抵质押的融资工具;(3)短期融资券(CP)、超短期融资券(SCP)等不超过一年期的信用类融资工具等。 (三)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或下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含270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次、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四)额度分配如下: 1、中期票据(MT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一年期以上信用类融资工具不超过200亿元; 2、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项目收益票据等带底层资产抵质押的融资工具不超过20亿元; 3、短期融资券(CP)、超短期融资券(SCP)等不超过一年期的信用类融资工具不超过50亿元。 (五)发行对象: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六)期限与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的产品期限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决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 (八)决议的有效期: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三、股东会授权内容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6、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使用。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二)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及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岩先生、赵龙节先生、李捷先生、王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16,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4,799.27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参照近三年来本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16,000万元。双方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将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开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2504544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谢忠胜 注册资本:243,95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25号首开大厦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企业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家具、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交电、纺织品、百货、计算机及软硬件、日用品;劳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358,298,3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集团(含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二)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7ADJ0R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龙节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08-0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通惠家园惠润园7、8号楼1层7-10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通惠家园惠润园7、8号楼1层7-10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销售食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出资1,750万元,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750万元,北京中科亿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0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35%:35%:30%。公司不合并财务报表。 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赵龙节先生担任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主要内容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集团(含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主要从事与房地产开发相关产业的经营,如产品规划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有公司因产品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物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向首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少量材料设备和接受产品设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因租赁公司产权房产作为办公用房而向公司支付房屋租金。 (二)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首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与房地产开发相关产业的经营,公司与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会持续。 公司在与首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将拥有交易选择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就同类或同种原材料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首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公司将继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依据市场价格定价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因租赁公司产权房产作为办公用房而向公司支付房屋租金。公司与其之间的租金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在双方租赁合同持续期间内,公司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会持续。 公司与首开集团、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占公司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很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较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首开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为ESG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ESG领导小组为管理机构,ESG执行小组为执行主体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ESG领导小组定期就公司的ESG战略、ESG目标情况、ESG架构和工作开展情况向董事会报告、提供政策支持和咨询建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搭建由“董事会一ESG领导小组一ESG执行小组”构成的自上而下、职责明确的三级管理架构,明确各层级在可持续发展管理方面的监督职责和汇报机制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624,696,170.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36,924,954.35元,未分配利润为-2,243,177,393.72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拟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基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3,329,502,102.73元,其中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2,862,531,755.47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为 -4,844,055.50元,信用减值损失471,814,402.76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5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862,531,755.47元。 2.期末合同资产按金融工具在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844,055.50元。 3.公司应收款项按金融工具在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期末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471,814,402.76元。该损失主要系针对提供资金支持的参股亏损项目以及其他预计可能存在回收风险的应收款项计提。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八名,实参会董事八名,李岩先生、赵龙节先生、李捷先生、张国宏先生、王宏伟先生、李大进先生、秦虹女士现场参会,王艳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天健审〔2026〕8760号予以确认。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等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薪酬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每名董事对其本人薪酬事项回避表决。离任董事薪酬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025年度由公司发放的董事薪酬与公司年度业绩情况相匹配,董事2025年薪酬参照2025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执行。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董事薪酬中体现。 其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025年度由公司发放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年度业绩情况相匹配,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参照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执行。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的薪酬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017号)。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情况及应对措施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2026-018号)。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8761号《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3,329,502,102.73元,其中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62,531,755.47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844,055.50元,信用减值损失471,814,402.76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6-019号)。 (十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赵龙节先生、李捷先生、王宏伟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参照近三年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26年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双方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将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20号)。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现实情况,现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在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18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2026-021号)。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提供的净增加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2026-022号)。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提高管理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现实情况,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授权额度不超过27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2026-023号)。 (十五)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赵龙节先生、李捷先生、王宏伟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融资,预计2026年公司部分融资需由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提供担保,为此公司预计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6,15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2026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24号)。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大进、秦虹、王艳茹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十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25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 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富余资金时,公司也同时收到相应出资比例的富余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 本次授权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批准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净额共414,555.12万元,其中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按股比提供股东借款净额102,324.24万元;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外部股东按股比提供盈余资金净额312,230.88万元;以上发生额都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的审批程序并披露,未超过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额度。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继续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 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包括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和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3)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为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二)财务资助额度 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0%(即495,537.06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即99,107.41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且保证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三)财务资助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四)财务资助目的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合作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对于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富余资金时,公司也同时收到相应出资比例的富余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 本次新增财务资助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具体实施,公司将在财务资助发生后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授权事项,认为上述授权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旨在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发。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富余资金时,公司也同时收到相应出资比例的富余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情况及应对措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00,118,499.46元,实收资本为2,579,565,242.00元,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2,243,177,393.72元,实收资本2,579,565,24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主要原因 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毛利率偏低,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规模较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出现减值迹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应对措施 面对当前的经营挑战,公司将全面贯彻“防风险、强管理、谋转型”的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一系列举措积极改善经营状况。具体措施如下: (一)筑牢经营根基,统筹安全与发展 公司将围绕“防风险、强管理、谋转型”工作主线,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将以实干稳经营,统筹现金流安全与控亏减亏;以协同破困局,统筹向内挖潜与向外借力;以创新求发展,统筹市场化运作机制与国企使命担当。此外,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做强房地产主业,构建发展新格局 房地产主业是公司转型发展的立身之本,必须坚定不移走“收缩聚焦、重点突破、优化提升”的发展路径,加快构建开发能力与全周期经营服务能力“并驾齐驱”的新格局,公司将积极适配国家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深耕北京高能级核心区域,着力打造中高端改善型“好房子”产品力,推动开发模式向“品质与效率导向”转变,持续提升高品质住房开发综合能力。 (三)做优持有型资产经营,打造可持续盈利点 持有型资产经营是公司获取持续稳定现金流、平衡房地产开发周期性风险的重要载体。公司将坚持优化提升,重点围绕在手优质项目以及城市更新形成的优质资产,依托差异化定位与精细化运营,系统提升资产收益水平,打造可复制、可持续的资产经营范式,构建具备长期竞争力的盈利支点,为轻资产管理能力输出奠定专业基础。 (四)拓展补链强链业务,培育增长新动能 公司将重点拓展城市更新业务,稳步培育中高端物业服务、代建代管业务等轻资产业务,作为延伸价值链、实现轻资产转型的主要阵地。城市更新是响应国家战略、推动转型发展的主战场,公司将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重点拓展城市更新业务。中高端物业服务是深化客户黏性、提高产品溢价的关键抓手,构建“更新一运营一服务”生态闭环。此外,面向政府及企业客户输出标准化、专业化的代建代管服务,稳步拓展稳定的服务性收入。公司将有序探索契合公司特色的多元化转型路径,加快打造可持续的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为本公司部分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融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申请的部分融资,由首开集团提供担保。公司按一定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2025年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为不超过10,472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际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为3,441.83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2026年,公司申请的部分融资拟继续由首开集团提供担保,预计2026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6,150.00万元。经公司与首开集团友好协商,首开集团同意将首开集团为公司提供的全部存续担保业务的年化担保费率由2025年执行的0.3%-0.7%区间,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年化0.3%,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的支持。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358,298,3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集团(含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首开集团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 法定代表人:谢忠胜; 注册资本:243,95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284,851,827,547.20元,负债总额为230,240,412,531.36元,所有者权益为54,611,415,015.84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3,943,931,644.45元,净利润为-10,367,376,719.91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预计2026年需首开集团提供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1)2026年公司按以前年度已签订担保合同年化0.3%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为3,150.00万元; (2)2026年预计新增需由首开集团担保的融资额度不超过100亿元,担保费率为年化0.3%,预计需支付担保费不超过3,000.00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预计2026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6,150.00万元。 2、定价依据: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下浮。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公司与首开集团。 交易标的:2026年预计新发生的不超过100亿元融资的担保费以及2026年前已签订担保费合同的担保费。 交易价格:2026年1月1日前已签订担保费合同的年费率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年化0.3%;2026年1月1日起新增担保费率为年化0.3%,担保费合计不超过6,150.00万元。 支付方式:公司在签署担保费合同当年的12月20日前向首开集团支付当年担保费,后续每年担保费在所属年度的12月20日之前支付对应年度的担保费。 协议期限:与双方签订保证合同期限一致。 五、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顺利取得融资,首开集团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因此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符合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为支持公司融资业务,2026年首开集团在之前年度担保费率的基础上,继续下调担保费率至年化0.3%,并涵盖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全部存续业务,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的大力支持。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岩先生、赵龙节先生、李捷先生、王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6年预计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6,1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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