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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情况及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简化分红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浦益龙、浦迅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2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查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对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阅了本议案,因涉及独立董事薪酬,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部董事,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全体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9票。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职务及绩效考核情况向其发放薪酬。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订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浦益龙、王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及其子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高温合金、合金管材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拟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镍、铜等期货品种,交易工具为标准期货合约,具体将结合交易品种的特点和公司经营需求的实际情况而确定。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与境内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主要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套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浮亏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 (5)信用风险:交易对手违约可能造成损失; (6)技术风险:系统、网络或通讯故障可能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 2、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提高保值效果。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制定了《期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财务核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按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4)实时跟踪市场变化和风险敞口,设置预警机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 (5)选择具备资质、信用优良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评估其信用状况; (6)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正常进行,制定应急预案; (7)内控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8)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律,设计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足而造成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财务总监为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控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4)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严格执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建立严格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制定对应的风险监控方案,形成高效的风险监控预警制度。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应对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实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无锡诚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隆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SINGDA SUPERALLOY PTE. LTD.、SINGDA SUPERALLOY(MALAYSIA) SDN.BHD.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境内外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苏州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南京银行等。 同时,为解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该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包括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航材”)、无锡诚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金属”)、江苏隆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翔特材”)、SINGDA SUPERALLOY PTE. LTD、SINGDA SUPERALLOY (MALAYSIA) SDN.BHD以及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若为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隆达航材 ■ 2、诚达金属 ■ 3、隆翔特材 ■ 4、SINGDA SUPERALLOY PTE. LTD. ■ 5、SINGDA SUPERALLOY(MALAYSIA) SDN.BHD. ■ 三、授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授信担保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银行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5%和2.84%。上述担保是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SINGDA SUPERALLOY(MALAYSIA) SDN.BHD.提供的担保,除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8,00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0,468.46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6,367.5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安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8月8日,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金融产品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5,829.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680.07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20.69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59.38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55,00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归还。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3.31%。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66%。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108,000.00万元,其中归还银行贷款90,322.88万元,支付货款17,677.12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9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9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246,857,143股的比例为2.63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95元/股,最低价为11.70元/股,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0,468.46万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中涉及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厂房进行出售,公司将资产出售事宜中所涉及的全部资金存入该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按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专项管理。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隆达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隆达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隆达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时履行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隆达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以上合计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合计金额差异原因为:公司因“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对应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影响投资金额19,839.17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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