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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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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祥军、叶文平、杨向宏、历任独立董事包强向股东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李祥军、叶文平、杨向宏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500611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全面性、重要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500896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161,09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87,824.0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98%。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龚伟全、梁韵湘、张强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2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01,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365,293.5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106.50元。截至2021年4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500013号《验资报告》。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6,92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999,981.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24,920.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75,061.59元。截至2022年11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27号”《验资报告》。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6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19,87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599,72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82,727.8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816,994.29元。截至2025年12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5000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61,158.3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鉴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474,286.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募集资金项目待支付的款项。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717,832.0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鉴于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1,068,833.4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募集资金项目待支付的款项。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7,712,929.7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遂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3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龙潭分理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禾惠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惠电子”)与公司、东方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专项账户(4446300104005862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专项账户(44463001040059287)两个账户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6392751442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757904632110808)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及东方证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禾惠电子与公司、东方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公司因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方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世纪证券分别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大为”)与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相关监管协议尚在签署流程中。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署工作。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3)。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12,9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完成置换程序。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内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产生存款利息收入52,441.75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化建设项目”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12000吨新能源涂碳箔项目)”均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5,543,119.80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各募集资金专户所剩余额将继续用于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尾款,若支付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仍有节余募集资金,将转出继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4)。
  (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无异议。
  上述具体情况可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4)。
  (三)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莱尔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莱尔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莱尔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莱尔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
  注1:根据2022年5月23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拟变更募投项目“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投入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中,相应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5,970,893.05元(本金,不含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以及银行手续费、账户管理费)从募投项目“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转移至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
  注2: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主要为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投入所致。
  注3:公司在《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因此不涉及项目效益核算。
  ■
  ■
  ■
  注1:上表中“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7,988,949.89元,为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两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之和。
  注2:公司在《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因此不涉及项目效益核算。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履职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采用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6年度,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未担任公司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其实际履职情况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上述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将根据其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资水平、地区及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因全体委员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担任公司职务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2025年度绩效考核并核准了2025年度最终薪酬发放金额,最终薪酬发放金额符合经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薪酬最终发放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后生效;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授权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授权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方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股东会的决议,结合所属行业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签署与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一切合同、协议或文件等,并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委派人员办理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
  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若公司启动简易发行程序,是否可发行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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