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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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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新奥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8:30至11:00;14: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凌妍
  联系电话:0316-2595599
  传真:0316-2595395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8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融资及日常采购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业务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在往年担保余额基础上,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及子公司之间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340亿元人民币(实际执行中若涉及外币业务则以当天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公司对被担保方按照控股子公司、联营合营公司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9、112)。
  二、2026年3月担保实施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月担保的实施是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发生,均在担保预计范围内,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7.74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为参股公司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0.23亿元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对联营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7亿元;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Gas Shanghai Pte. Ltd.的担保余额0.20亿元;其余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0.52%。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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