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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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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牡丹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个,超募资金专项账户4个,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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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3,808.6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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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9,133.11万元,多出的133.11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2,263.9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432.10万元,多出的168.13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2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89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32,615,376.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99%。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749,679.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277,199.66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27,719.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70,940,930.9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05,659,921.99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情形下,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89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人民币32,615,376.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99%。
  (四)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所载的公司总股本135,91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74元(含税),实际派发10,057,887.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32,615,376.00元,2025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42,673,263.6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24%。
  (五)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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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5,847,571.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3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有效期限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现金管理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五)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3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7日
  7、出席对象:(1)截至2026年05月0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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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6、8、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中,议案8是议案9的前提,作为前提的议案表决通过后,后续议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6、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7、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8、议案1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9:00至17:00
  2、登记地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31131(信封请注明“瑞纳智能股东会”字样)。
  (3)传真登记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须在2026年5月11日17时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股东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江成全
  联系电话:0551-66850062
  传真:0551-66850031
  电子邮箱:rnzndb@runachina.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1131
  6、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29,投票简称为“瑞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 原因不能参加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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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位置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相应栏内填上“√”;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2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据识别和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18,708,235.4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7,933,663.01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5,559,980.32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376,870.0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12,648.02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584,164.67元。
  (四)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25年度,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4,572.40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8,708,235.41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708,235.41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7.20%;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8,708,235.41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1.02%。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1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于大永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王晓佳先生、钱森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89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人民币32,615,376.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99%。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同时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于大永因担任总经理,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大永、王兆杰、董君永、于华丽、陈朝晖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1名激励对象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186元/股调整为7.946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朝晖、张世钰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1名激励对象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等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现行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本的内容作相应修订。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自2020年3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期限满六年,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徐晟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和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拟作出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计划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徐晟先生(独立董事)、程永文先生(独立董事)、张世钰先生,徐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于大永先生、钱森先生(独立董事)、程永文先生(独立董事),于大永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钱森先生(独立董事)、于大永先生、徐晟先生(独立董事),钱森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程永文先生(独立董事)、于大永先生、徐晟先生(独立董事),程永文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徐晟先生、程永文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 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自2020年3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期限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晟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永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晟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拟作出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计划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徐晟先生(独立董事)、程永文先生(独立董事)、张世钰先生,徐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于大永先生、钱森先生(独立董事)、程永文先生(独立董事),于大永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钱森先生(独立董事)、于大永先生、徐晟先生(独立董事),钱森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程永文先生(独立董事)、于大永先生、徐晟先生(独立董事),程永文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徐晟先生、程永文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晟先生:出生于1972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助理教师,2000年12月至2006年1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2006年12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徐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5.5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程永文先生:出生于197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6年7月至2004年4月,任安徽化工研究院分析员;2004年5月至2009年8月,任合肥学院(现合肥大学)讲师;2009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合肥大学副教授;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从事国元证券博士后工作站量化投资策略研究;2015年12月至今,任合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24年3月至今,任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永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程永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5.5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十)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回购注销完毕。
  (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二)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三)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四)2025年7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已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十五)2025年8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十六)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七)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9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十八)2025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2025年12月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违反公司反贪污制度等廉洁规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与激励对象解除劳动关系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激励对象因离职、考核不合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89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人民币32,615,376.00元(含税)。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186元/股调整为7.946元/股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回购资金总额为238,380.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5,897,400股变更为135,867,4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1名激励对象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涉及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回购注销条件的成就进行了核实,认为:
  (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条件成就。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3名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及1名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股,回购价格为7.94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据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3名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和1名考核不合格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系按《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原则、方式、程序进行,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3、本次回购注销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6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薪酬按年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资及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3、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人员绩效薪酬部分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6、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生效日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5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以公司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
  二、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除以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如下:
  ■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于大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林湖路666号合肥金融广场D6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被担保方名称: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2日
  法定代表人:于大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林湖路666号合肥金融广场D6幢20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数字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59%,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679.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各方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担保协议,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授信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可为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在上述授信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授信额度的调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议案中的各项授信、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与相关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瑞纳智能”)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齐利平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奇精机械(603677)、华盛锂电(688353)、金种子酒(60019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五洲医疗(301234)、金螳螂(002081)、富士莱(301258)、常润股份(60320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亚东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纳智能(301129)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亚东、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总股本由135,897,400股减少至135,867,400股,公司注册资本135,897,400.00元减少至135,867,400.00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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