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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404版: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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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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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3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兴海先生召集,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兴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张兴海先生、李开国先生、李玮先生,其中张兴海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魏明德先生、景旭峰先生、刘玲女士,其中魏明德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开国先生、景旭峰先生、刘玲女士,其中李开国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黎明先生、张克邦先生、景旭峰先生、张国林先生、周昌玲先生,其中黎明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克邦先生担任副主任委员; 社会、环境及治理(ESG)委员会:尹先知先生、李开国先生、康波先生、刘玲女士,其中尹先知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聘任尹先知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康波先生、周林先生、申薇女士、王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联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申薇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 尹先知先生、康波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刘联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审议通过《关于委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会议委任尹先知先生担任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聘任马成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人员简历 周林先生,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CTO。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科技中心常务副总经理,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首席技术官(CTO)。现任公司副总裁。 申薇女士,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监事、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王平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刘联女士,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就职于重庆红岩内燃机有限责任公司,曾任重庆小康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减震器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马成娟女士,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3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亿元-20亿元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6月7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08:30-12:00;13:00-17:30 2、申报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7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3-65179666 5、邮箱:601127@seres.cn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2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除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外,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尚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可能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3月30日,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本次股份回购的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时间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4,390,586.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91,813.26万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0亿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9%、4.89%,占比较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2025年11月26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康波先生、黄其忠先生因员工持股计划增持17,697股公司股份,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的行为。 非执行董事周昌玲先生计划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57%。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经自查,除上述增持及减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2、在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除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账户开立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5289967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32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重庆蓝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轮增资扩股事项已经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若本轮增资扩股全部完成,则公司将不再具有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对其财务核算将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本次交易最终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产生的影响将取决于引进投资人的进度,并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投资人尚在履行内部审批决策流程,是否能按期支付交易款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轮增资金额、股权比例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2月8日,公司与重庆市沙坪坝区(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合作协议》,公司以蓝电汽车相关存量资产剥离出资设立标的公司,由乙方组建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与其他投资人及经营团队以现金对标的公司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近期,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湖公司”)完成以蓝电汽车相关存量资产出资设立标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32,000万元。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标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8,000万元,公司放弃对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涉及增资金额不超过720,000万元。若本轮增资事项全部完成,预计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下降到32%。 本次重庆沙磁致远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沙磁致远”)拟以现金方式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3,500万元,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重庆岳行嘉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岳行嘉升”)拟以现金方式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6,000万元。增资价格最终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 此外,本轮还将引入其他投资人以上述确定的增资价格,同样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增资。若本轮增资全部完成,则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预计如下: ■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确定相关投资者并签订本次交易涉及的《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等交易文件,并办理本次交易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沙磁致远 ■ 沙磁致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沙磁致远于2026年4月完成设立,暂无主要财务数据。沙磁致远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岳行嘉升 ■ 岳行嘉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岳行嘉升于2026年4月完成设立,暂无主要财务数据。岳行嘉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其他投资人 以最终签署的《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等交易文件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标的公司68.00%股权,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沙磁致远、岳行嘉升及其他投资人,公司放弃对标的公司上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2,000万元。若本轮增资全部完成,则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3、其他信息 公司放弃对标的公司上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标的公司于2026年4月完成设立,暂无主要财务数据。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限制本次交易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经协商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五、拟签订的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赛湖公司及沙磁致远、岳行嘉升就本次交易拟签署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其他投资人尚待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1、本次交易 沙磁致远认缴33,500万元注册资本,岳行嘉升认缴16,000万元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标的公司本轮融资还将引入其他投资人,认缴18,5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沙磁致远持有标的公司33.50%注册资本,赛湖公司持有标的公司32.00%注册资本,岳行嘉升持有标的公司16.00%注册资本,其他投资人持有标的公司18.50%注册资本。 2、交割 分期方式支付增资款。其中,沙磁致远首期出资不得晚于2026年5月15日,沙磁致远向标的公司支付完毕其全部增资款之日为本次增资的交割日。 3、工商变更 自沙磁致远向标的公司支付完毕首期增资款之后三十日内,各方应配合标的公司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4、其他 (1)标的公司本轮融资还将引入其他投资人,入股价格与本次增资一致,各方应当在引入其他投资人的股东会进行决议时投赞成票。 (2)沙磁致远转让股权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标的公司的竞争方或竞争方的关联方,及不符合相关上市规则的资产管理产品、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等或对标的公司申请上市造成不利影响的主体。 5、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其他各方(“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本协议之签署及履行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非违约方为此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而产生的费用)。 6、公司治理 (1)股东会是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2)标的公司的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二名董事,其中沙磁致远有权提名一名董事,赛湖公司有权提名一名董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董事。 本轮其他投资人入股后,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将调整为五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四名董事,其中沙磁致远有权提名一名董事,本轮其他投资人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岳行嘉升有权提名一名董事,赛湖公司有权提名一名董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董事。 7、生效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由各方权力机构批准本次交易及与之有关的相关事项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落实前期《合作协议》的约定内容,若本轮增资扩股全部完成,则公司将不再具有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对其财务核算将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交易最终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产生的影响将取决于引进投资人的进度,并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投资人尚在履行内部审批决策流程,是否能按期支付交易款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轮增资金额、股权比例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另外,本次交易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结果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2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正萍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尹先知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董事会秘书申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0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8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5、9、12-14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6-8、10、1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4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律师、向姣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向姣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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