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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58,653,72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53,530,07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19,563,601.9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1.62%。2025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6,107,298.0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15,670,900.0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3.3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国内玻璃行业整体处于“周期底部调整、结构分化并存”的关键阶段。浮法玻璃受地产深度下行调整的拖累,价格与利润承压延续弱势,节能玻璃在绿色政策支撑下呈现一定的结构性机会,光伏玻璃在产能过剩与主动减产进行行业秩序自律规范的博弈中寻求供需新平衡呈现触底趋稳,电子玻璃则处于高端突围、低端内卷的格局,市场竞争加剧,国产替代进程慢于市场预期。各业务所处行业运行情况如下: 1、浮法玻璃行业 浮法玻璃作为建筑、汽车、家具及家电等领域的重要材料,其传统需求仍依赖房地产行业,新兴领域需求逐步发力但支撑有限。2025年,稳楼市与产能置换政策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融资支持、优化限购限贷、降首付降息、税收优惠、公积金扩围、去库存、保交楼等举措陆续出台,旨在稳定市场预期,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但市场信心与预期修复缓慢,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去杠杆、去库存、调结构的深度调整阶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国内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0.4%,竣工面积同比下降18.1%。2025年,工信部等六部门出台《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及相关政策持续推进行业转型,严格落实平板玻璃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推动低效产能退出与节能降碳改造,加快向高端化、绿色化转型。但受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拖累,叠加玻璃行业产能收缩幅度不及预期,全年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仍处于相对高位,随着后期产能逐步出清,至年末行业产能回落至近五年低位。尽管汽车、家电等应用领域贡献结构性增量,仍难以对冲地产端需求下滑的缺口,需求疲软导致浮法玻璃价格低位震荡、库存高企。 报告期末,全国浮法玻璃生产线共计265条(剔除部分僵尸及搬迁产线),在产212条,日熔量共计151,405吨。报告期,全国平板玻璃产量9.76亿重量箱,同比下降3.0%。 总体而言,2025年浮法玻璃行业处于下行周期尾部,政策筑底与市场出清并行,行业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折。 2、节能建筑玻璃行业 节能建筑玻璃作为绿色建材的重要品类,通过浮法玻璃原片深加工制成,兼具节能、安全与美学属性,主要包括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和夹层玻璃等,广泛应用于建筑门窗、玻璃幕墙领域。 2025年,在“双碳”战略深入实施与绿色建筑标准持续升级的驱动下,节能玻璃行业迎来政策与市场的双重变革。国家层面持续加码扶持政策,《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一2026年)》等政策加力扩围,明确将节能门窗纳入家装厨卫“焕新”补贴范围、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从消费端为产业注入新动能;《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为建筑节能玻璃(特别是Low-E中空玻璃)在住宅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强制性法规依据,门窗节能管控标准持续收紧(K值达标),高性能节能玻璃将成为满足建筑节能规范的重要技术路径,一线及重点城市群新建住宅的刚需,叠加存量建筑节能改造需求,将持续打开高性能节能玻璃的市场增长空间;《绿色产品评价建筑玻璃》(GB/T35604-2025)为建筑节能玻璃进入政府采购绿色建材目录提供了评价标尺,获得绿色产品评价认证的节能玻璃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获得优先采购资格;《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本)》将高性能三银节能玻璃、真空玻璃等列入推广目录,引导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升级。随着政策监管趋严、消费端节能意识提升,建筑节能与安全标准持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与高品质产品成为行业核心竞争力,行业资源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市场集中度稳步提升。2025年,尽管房地产市场调整给传统建筑玻璃领域带来持续压力,行业整体呈现供需博弈、结构分化态势,企业经营也面临一定挑战,但产品结构分化特征愈发明显,高性能节能产品展现出强劲的市场韧性,其中夹层玻璃产量保持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全国中空玻璃累计产量13,3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1%;夹层玻璃累计产量16,42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 3、光伏玻璃产业 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的核心组成部分,核心作用是保护电池片、保障透光性,其市场需求量与光伏组件装机量高度正相关,市场走势直接受下游装机规模主导。 2025年,光伏玻璃行业面临了较大的供需失衡挑战。在供需结构优化、行业秩序规范政策与市场双重导向下,逐步摆脱前期过度竞争困境,整体呈现触底企稳、边际改善的运行态势。供给端,《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一2026年)》出台,光伏压延玻璃产能风险预警机制加快由项目管理向规划引导转变,通过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综合标准约束,行业优胜劣汰、规范发展的导向进一步清晰;六部委召开光伏产业座谈会,加快推进开展反低价无序竞争行动,打击低于成本价销售、虚假营销等行为,推动行业建立健康价格体系,从“低价内卷”转向高质量发展。随着前期行业无序扩张、同质化竞争的局面逐步得到遏制,叠加行业内企业结合市场供需变化,主动采取冷修、减产、放缓新增产能投放节奏等市场化自律调整举措,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产能结构持续优化的进程正稳步推进。 需求端,上半年在国家分布式光伏并网管理、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政策带动下,市场出现了短期抢装行情,光伏玻璃需求阶段性集中释放;但全年来看,光伏新增装机增速较上年却有所放缓,尽管2025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达317GW(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创历史峰值,但同比仅增长14%,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4.3个百分点,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增速亦同步放缓,行业逐步进入结构调整与规范化发展阶段。 报告期内,光伏玻璃供需整体过剩,但存在阶段性紧平衡,产品价格震荡下行至底部区间后,自三季度起受益于行业秩序规范的政策引导及自律行动加快推进,库存逐步回落、价格触底回升,光伏玻璃企业盈利水平环比改善。报告期末,国内超白压延玻璃在产基地49个、窑炉89座、生产线402条,日熔量达87,940吨/日,同比减少4.92%;全年全国光伏超白压延玻璃累计产量2,574.78万吨,同比减少10%。头部企业凭借规模效应与技术优势,在行业调整期占据主导地位,同时海外产能布局步伐加快,成为行业发展新亮点。 4、高性能电子玻璃行业 高性能电子玻璃一般指厚度在0.1~2mm的超薄玻璃,凭借高透光率、超薄高强度、优异耐候性及易加工性等核心特性,在巩固传统消费电子应用基础的同时,持续向新兴应用场景拓展。 2025年,电子玻璃行业加快由规模扩张向价值深耕转型,行业发展重心逐步转向技术升级、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传统消费电子仍为需求基本盘,同时应用边界持续向汽车电子、BIPV、AR/VR等成长领域延伸,下游迭代持续推动产品向更高透光、更高强度、更低介电、更优柔性方向升级。伴随AI终端、智能汽车与先进封装产业快速发展,电子玻璃在智能交互界面的应用持续深化,半导体封装用玻璃基板、TGV玻璃中介层等方向逐步成为行业重要发展赛道;折叠屏终端渗透率提升,为超薄柔性玻璃(UTG)打开更大应用空间。行业竞争重心逐步从产能规模比拼,转向技术壁垒构建、客户生态协同与产业链整合的综合实力比拼。行业产能扩张趋于理性,但整体供需结构性分化明显:高端产品仍存在供给偏紧、国产化不足的情况,中低端领域则面临同质化竞争、盈利空间承压的局面。国际龙头企业在高端配方、核心工艺与专利布局上仍具备较强优势,国内企业依托技术攻关与产线升级,正加快向中高端市场突破,在盖板、基板、UTG玻璃等领域逐步实现国产替代。中长期来看,国内电子玻璃企业需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深化与头部终端客户的协同绑定,推进绿色低碳制造与产业链闭环建设,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应对行业结构升级与全球化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 5、中性硼硅药用玻璃行业 中性硼硅5.0玻璃作为一种高性能药用包装材料,依托其卓越的化学稳定性与热稳定性,正逐步成为高端医药包装领域的核心选择。“健康中国2030”战略深入实施、药包材关联审评审批机制不断完善,医药行业对包装材料的质量安全与合规标准持续提升,带动中性硼硅玻璃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尤其在生物制品、疫苗、创新药及高端注射剂等领域,中性硼硅玻璃的渗透率不断提高。2025年,国内药用玻璃行业结构性特征突出,整体呈现高端供给紧缺、中低端竞争加剧的发展格局:中低端药用玻管领域产能集中投放,同质化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持续承压;受熔制工艺瓶颈、良品率波动及原材料成本波动影响,行业毛利率不断下行。与此同时,尽管国产化进程有所加快,但高精度、高规格产品仍存在较大供给短板,核心工艺与高端产能供给不足,进口依赖度依然较高,行业结构性供需错配问题凸显,中长期行业格局仍面临持续调整与深度重构。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玻璃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经过20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一家集硅砂原料、优质浮法玻璃及深加工玻璃、光伏光电玻璃、高性能电子玻璃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玻璃企业集团,是国内建筑玻璃原片、深加工玻璃、光伏光电玻璃、高性能电子玻璃等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产品有1.1-19mm优质浮法玻璃、着色(绿、蓝、灰等颜色)浮法玻璃、超白浮法玻璃等玻璃原片,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各种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在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节能建筑玻璃,光伏光电高透基板玻璃,高、中铝超薄电子玻璃,微晶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等。 ■ 报告期,云南昭通旗滨1条、马来沙巴旗滨1条超白光伏玻璃生产线建成点火。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4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16,600吨/日)、11条光伏玻璃生产线(13,000吨/日)、4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345吨/日)、11条镀膜节能玻璃生产线(年产能5,280万平方米)、33条中空玻璃生产线(年产能910万平方米)。浮法玻璃产能规模位居行业第二位,光伏玻璃、节能玻璃产能规模位居行业第三位,电子玻璃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生产基地分布在湖南醴陵、湖南郴州、福建漳州、广东河源、浙江绍兴、浙江长兴、浙江平湖、浙江宁波、云南昭通、天津、马来西亚森美兰州及沙巴州等地,并且在湖南郴州、湖南醴陵、福建漳州、云南昭通、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沙巴州配套建设有普通硅砂矿或超白硅砂矿、超白硅砂加工厂。 2、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销售。公司以市场导向进行产品定位,销售引导生产,实施“以需定销、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依托差异化、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生产、销售。浮法玻璃根据产品特性,依照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地销为主;根据市场状况,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浮法玻璃原片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款现货,一般无信用期。节能建筑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组织深加工,产品销售具有很强的定制化与项目化特性,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经销商采购以通用性较强、可后期加工的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大板产品为主。光伏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向光伏组件企业直销方式为主。电子玻璃根据不同的产品(如盖板玻璃、车载玻璃等)采用不同的方式及渠道销售。 (2)采购供应。玻璃产品制造的主要原燃料为硅砂(普通砂、超白砂)、纯碱和燃料等。公司拥有充足的硅砂资源储备及较高的硅砂自给率。依托企业规模,公司建立了稳定而优质的资源渠道,通过集中采购、战略性采购、全球采购策略,以及竞价和分级供应机制,确保能够准时、按量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保证原材料质优价廉;与国内主要天然气公司签订长期战略协议,享有直接供应管道天然气的成本和数量优势。节能建筑玻璃原片基本来自本企业生产、部分就近采购,镀膜靶材、PVB膜、中空主材等通过市场直接采购或从国外进口。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策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与风险挑战。实现营业总收入157.37亿元,同比增加0.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亿元,同比增加61.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3亿元,同比增加93.4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2.38亿元,同比减少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8.77亿元,同比增加11.51%;资产负债率53.51%,同比减少4.92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柏忠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表一 ■ 注:1、本公告所述的担保内容是指公司内部主体之间2026年担保预计的总额度; 2、表一“本次担保金额”,指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下属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后续新设或新进的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下同)2026年为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拟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559,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表一“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指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期末(2025年末)仍在担保期内的担保金额。考虑到到该担保可能在2026年中到期等原因,表一“本次担保金额”中已经覆盖并包含了“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4、表一“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指2026年担保预计的总额度与公司2025年预计的担保额度的比较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表二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存量贷款、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资本性支出需求情况,为保障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下同)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2,559,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额度内为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指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主体之间的担保,主要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426,837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132,947万元。担保范围包括融资类担保以及非融资性质的业务经营类担保。融资类担保包含综合授信、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担保;业务经营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投标担保、海关税款担保、水电燃气保函,以及工程项目所需提供的母公司支持函、履约保证、工程款支付担保、质量保证等。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分别提供164,510万元、1,792,635万元的担保。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分别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2,559,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2.06%)的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132,947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26,837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表三: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表四 ■ ■ (二)主要财务指标 表五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的签订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主体)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管理层均由公司统一推荐,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和绝对控制权,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均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可以充分控制担保风险。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在累计总金额不超过2,559,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主要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132,947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26,837万元。具体担保明细见表一及表三。 2、同意被担保主体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和规则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具体如下: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按下述规则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调剂规则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该等担保额度仍有余额未使用的,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70%(调剂发生时)的子公司使用。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可以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该等担保额度仍有余额未使用的,不得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上(调剂发生时)的子公司使用。 (3)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方式,亦包括一种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 4、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分别提供担保164,510万元、1,792,635万元;同意被担保方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上述两公司分别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5、担保有效期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6、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在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具体担保及担保调剂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审批,由董事长(或总裁)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不再另行审议。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另行审议。 7、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在不超过2,559,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融资授信等事项提供担保,无需针对每一家银行或每一笔贷款的担保再出具董事会决议。 六、2026年公司担保总额涉及的部分授信事项情况 1、授信主体: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9,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东源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授信主体: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文化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6,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3、授信主体: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9,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4、授信主体: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9,816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17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5、授信主体: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1,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6、授信主体: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7、授信主体: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500万元、马币2,4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渣打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1,6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650万元、马币2,4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8、授信主体:绍兴旗滨轻质玻璃有限公司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9、 授信主体:绍兴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65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0、授信主体: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3,55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2,3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芦淞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9)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7,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10)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1、授信主体: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7,534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下转B39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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