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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7,321,808.98元,(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39,872,681.23元),上年未分配利润6,908,139,009.29元,年度内派发的2024年度的普通股股利89,914,513.9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560,902,686.39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维护股东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63,027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67,552,706.44元,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并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标。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6-019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防控体系,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的上述授权即时生效。如市场发生变化,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发生较大变化时,再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董事会全体董事均为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职,从而提升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责任保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6-020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质,全面提升经营质量 2026年,公司将坚定贯彻“加速转型、把握节奏、控制成本、规范治理”的十六字方针,集中精力抓推进、抓落实,在充分认识行业困难与挑战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各业态转型攻坚,坚持分类施策,推动各业态精准突破、协同发展。 奥莱业态重在发展,作为公司业绩的“压舱石”,将全方位保障业绩稳健增长,存量端持续深挖潜力,探索业态融合新模式,巩固并扩大行业领先地位。购物中心业态重在成长,坚持外拓增量、内提质量,强化重点区域布局,持续打造具有城市影响力的标杆项目,提升市场辐射能力。百货业态重在转型,推动区域门店深化协同,加快推进生态化调整与空间升级,通过一店一策的个性化改造,重塑门店活力与竞争力。免税业态重在业务突破,聚焦存量减亏与增量破局,持续优化商品结构,积极构建“机场+”免税生态体系,提升免税业务规模与市场地位。自营业务重在提质,着力提升盈利能力与品牌运营能力。线上业务重在扩声量、一体化,持续推进一体化商城建设,强化社交平台运营,构建多平台协同营销矩阵,扩大品牌声量与销售贡献。 二、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积极探索AI经济与消费场景的深度融合,以科技赋能重塑消费体验。结合各业态门店实际,探索植入科技体验设备,提升互动性与趣味性,构建“AI+消费”的沉浸式体验场。重点推进喜悦爱奇艺主题业态、燕莎商城沉浸式剧场等项目落地,将AI技术与首店经济、热点活动联动,以差异化体验吸引年轻客群,提升转化率。同时,积极尝试将AI技术应用于内容运营,构建智能化内容生产模式,提升宣传效率与传播效果。在数字化建设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百购新零售系统建设与优化,深化业财系统融合,提高财务自动化水平;完善全渠道数据中台,提升供应链效率与精准营销能力;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持续迭代,实现数字化高效协同管理。 三、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把规范治理作为2026年的工作重点,坚持顶层设计“一张网”,明晰集团整体治理架构和管理框架,提高决策效率;制度体系“一把尺”,以章程为核心,构建整合制度框架,实施分层分类合规管理;授权管理“一清单”,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明确管理清单和董事会授权清单,清晰权责界限,实现统放结合。在取消监事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内部审计的职责边界,确保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并及时完成配套制度的修订完善。 四、压实责任,强化关键少数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始终将其规范履职作为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的核心抓手,持续推动“关键少数”增强法治意识和投资者保护意识。一方面,公司通过及时传达最新监管动态与市场动向,常态化组织开展监管政策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保障。另一方面,公司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的挂钩机制,并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明确触发条件与执行流程;同时,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与相关责任;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强化持股行为管理,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上述制度系统压实了“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推动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并重的治理格局,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合规运作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五、共享成果,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严格执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持续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确保分红比例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有效提升投资者长期信心,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增进互信,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常态化开展高质量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探索举办线下交流活动,邀请投资者代表实地调研调改门店或新项目,管理层现场讲解调改逻辑、展示新场景与新数据,实现公司与资本市场的价值共鸣。 七、持续评估优化方案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持续评估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6-018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人/年(含税),按月度平均发放。 四、其他 1.公司发放的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3.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的方案》,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的方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6-017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权金额:单日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在总额上限中进行滚动使用。 ●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购买结构性存款概况 (一)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公司拟购买银行发行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投资金额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即单日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该授权金额是在总额上限中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3.84亿元,以计划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上限20亿元计算,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32%,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鉴于结构性存款自身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特点,本次授权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总体风险可控。 (四)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资金来源 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虽然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不排除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等因素影响,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2.公司将选取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发行主体,确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6-015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暨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 ● 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入金额:10,805.88万元 ● 终止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后再行投入 ● 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门店优化改造项目 ● 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西单商场西单店优化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暨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剩余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后再行投入。同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门店优化改造项目中西单商场西单店优化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将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成功向16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250,07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11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1BJAA1165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3,743,079,205.5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822,433.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17,256,77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汇入公司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下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金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200000729200123652。同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12月,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洼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2000001177540017161141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2月,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026200000107500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11月,公司之分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商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开立了账号为020021031920021678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西单商场优化改造项目支出,公司及分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商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及相关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 二、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满足消费者需求,适应零售行业发展新趋势,公司计划对西单商场西单店及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的基础设施、装潢、设备、空间布局等进行优化提升,从而有效改善相关商场的软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增强品牌价值和服务品质,提升综合竞争力。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门店优化改造项目中西单商场西单店优化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将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用。 3.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西单商场西单店优化改造项目延期的原因 鉴于西单商场设计方案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经营需求进行了多轮优化调整,此举拉长了整体设计周期;项目内公共电力设施的迁改及增容工程协调难度大、审批流程繁琐,严重制约了施工进度;项目地处核心区,管控标准严格,同时需满足绿色建筑三星及智慧化建设等高规格要求,导致前期审批复杂且周期较长;此外,历史遗留的共有产权问题使得与相关方的谈判长期僵持,影响了后续报审工作等因素,综合导致项目工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 (2)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调整实施周期的原因 近年来,奥特莱斯业态正处于快速增长期,市场需求旺盛。为了抓住这一市场机遇,减少大规模集中施工改造对门店正常销售节奏的冲击,最大化公司及门店的经营效益,公司经审慎评估,在保证项目持续投入的前提下,出于平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的目的,拟将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的实施周期进行调整,优先保障门店正常运营,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二)对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的重新论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具备良好的运营基础与品牌资源 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自2013年开业以来,已稳健运营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稳定的客群基础,目前项目由公司旗下北京王府井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近年来,公司充分发挥多业态、多品牌的渠道优势和商品整合能力,对项目品牌、环境、基础设施等进行了改造提升,整体销售规模、客流量、会员数量均创历史新高。经过前期的培育运营,项目积累了深厚的品牌资源和优质的供应商合作网络,为本次对项目进行新一轮的改造提升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硬件和软件双重保障,同时有利于稳定和进一步提升项目业绩,提升顾客满意度和复购意愿,为项目积累长期稳定的客群资源。 (2)行业升级经验成熟,改造路径清晰 当前,奥特莱斯行业仍处于快速扩张期,竞争压力凸显,项目更需精准定位,存量项目进入提质发展的新周期,头部运营商均在持续推进品牌焕新、空间优化和硬件升级,实现从“折扣卖场”向“奥莱+”的转型,行业内对于奥特莱斯项目的升级改造已形成成熟标准化的方法论。通过对基础设施、设备系统的优化更新,可降低日常运维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同时,空间价值的提升也将带动租金议价能力和整体坪效的提升,从成本端和收益端共同发力,夯实项目的长期盈利基础,确保业绩的稳定增长。 结合公司过往已实施的阶段性改造经验,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当前的升级路径不仅方向明确、方案可行,更具备可落地、可测算、可复盘的完整实施路径,风险可控。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适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项目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随着消费客群迭代和消费行为改变,消费者对购物环境、体验场景、服务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奥特莱斯已从单一的“名品折扣卖场”向“奥莱+”转变,全部依靠零售已难以维持竞争优势。项目自开业至今已逾十年,部分基础设施、装潢设备及空间布局亟待更新,因此,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核心竞争力是项目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亦是主动拥抱消费变局、重塑品牌价值、在区域商业竞争中确立差异化优势的关键一步。本次优化改造以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购物体验的需求为目标,改造完成后预计可有效提升项目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原有设施老化,运营效能亟待提升 项目建筑及配套设施使用多年,部分区域存在动线复杂、外立面陈旧、屋顶防水破损、景观灯光照明度不足等问题。这些硬件短板对运营效率、顾客体验和商业活动开展形成制约。通过系统性优化改造,可有效改善商业环境,提升运营效能,降低长期维护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3.项目预计收益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改善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的经营环境和软硬件设施,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对相关门店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其产生的增量经济效益无法直接准确测算。 4.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消费变化趋势,项目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法雅商贸 3.法雅商贸及新开店铺建设项目概况:法雅商贸是公司旗下一家集形象店与运动卖场、批发与零售、线上与线下、物流与配送、市场拓展于一体的国际运动品牌代理专营专卖实体企业。目前是阿迪达斯、耐克两大运动品牌的区域战略客户。截至2025年末,共拥有店铺300家,其中自营店铺108家,加盟店铺 190家,卖场2家。为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法雅商贸拟自2021年起在华北区域新开设运动品牌专业店合计40家,总面积约30,600平方米。为支持其发展,公司将其新开店铺建设作为募投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4,97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100.00万元,全部用于新开门店装修,项目原建设周期36个月。 4.项目建设周期变更情况:为了适应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深刻变革以及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法雅商贸放缓了新店铺开店节奏,扎实做好经营工作,导致项目投入产出时间延长。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的实施周期变更至48个月。 5.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初衷系通过新增线下门店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零售业环境已发生显著变化。随着消费者消费观念快速变化,零售行业已进入存量转型的阵痛期,行业盈利难度不断加大,即时零售等新兴业态快速崛起,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加深,导致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实施面临多重阻力,市场不确定性显著提升。 鉴于当前行业格局已发生重大变化,消费需求、业态模式持续迭代,导致法雅商贸新开门店建设项目投资回收期延长,也与公司当前聚焦现有门店提质增效、优化资源配置的经营战略不符。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适度缩减法雅商贸线下店铺建设规模,并加快线上业务发展,以顺应市场变化、降低经营风险。 经公司认真研究,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以及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目的,拟终止募集资金对该项目的继续投入,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上述项目终止实施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科学、审慎选择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新投资项目,并做好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法雅商贸下一步资金使用方向 法雅商贸是公司专业店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续公司一方面将持续优化与提升法雅商贸现有门店网络的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通过精细化运营、供应链优化与场景体验升级,巩固线下基本盘,打造更具韧性的实体零售体系;另一方面,加速推进法雅商贸线上零售网络的搭建与迭代,通过强化数字化运营、会员深度互联以及线上线下融合体验,使法雅商贸更灵活、更广泛地触达与服务消费者,为未来的可持续拓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或终止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西单商场优化改造项目延期以及调整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实施周期是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终止实施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当前行业形势、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旨在保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或者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暨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项目实施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暨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与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作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长期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前述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整体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9证券简称:王府井编号:临2026-013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持续、必要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白凡、尚喜平、郭芳、吴珺、李忠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1.西安王府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考虑地方税务要求及周边商业租金水平后提出调整项目租金,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陕西赛特国贸百货有限公司与西安王府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上调2025年度租金标准; 2.公司2025年度与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就租赁经营燕莎友谊商城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对2025年度租金标准由4,500万元/年调整至4,000万元/年。 3.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共同按股权比例向环汇置业进行增资,增资后环汇置业向各方股东偿还股东借款。因前述资本结构调整,公司对环汇置业股东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 (三)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和类别 ■ 注:1.西安王府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考虑地方税务要求及周边商业租金水平后提出调整项目租金,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陕西赛特国贸百货有限公司与西安王府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上调2026年度租金标准; 2.公司2025年度与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就租赁经营燕莎友谊商城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2026年度租金标准为4,600万元/年。 3.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共同按股权比例向环汇置业进行增资,增资后环汇置业向各方股东偿还股东借款。公司依据环汇置业目前借款情况以及资金需求,预计2026年度利息收入。 ■ 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以存款本金额度计算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度假区北街99号院1号楼首旅大厦10层1011室 法定代表人:白凡 注册资本:442,523.23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首旅集团90%股份,北京市财政局持有首旅集团10%股份。 首旅集团持有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34.54%股权,持有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43.88%股权,持有北京东来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来顺”)100%股权,持有中国康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51%股权,持有北京展览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展”)100%股权,间接持有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东安”)100%股权,间接持有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度假区”)36.35%股权,间接持有首免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34.54%股权,间接持有太原巴黎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巴黎春天”)95%股权,间接持有西安王府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王府井物业”)95%股权,本公司与上述公司因同受首旅集团控制存在关联关系。 (二)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首旅集团投资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度假区北街99号院1号楼7层0710 法定代表人:孙福清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有其56.6352%股权,本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全聚德持有其12.5%股权,首旅酒店持有其5.8648%股权。 由于本公司、全聚德、首旅酒店、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同受首旅集团控制,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为日常关联交易。 (三)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置业) 法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霞公府街3号地下一层10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住宿;游泳馆;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境内旅游业务;销售食品;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商业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打字复印,销售工艺品、日用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销售鲜花、礼品;洗衣代收;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汽车);摄影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有其76%股权。 首旅集团持有紫金置业76%股权,持有本公司33.17%股权,本公司与紫金置业同受首旅集团控制,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燕莎中心) 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 法定代表人:张庆凯 注册资本:33,897.91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出租客房、公寓、写字楼、商业设施;经营风味餐厅;经营会议室、展览厅、康乐服务设施;提供收费停车服务。 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首旅集团间接持有燕莎中心100%股权,持有本公司33.17%股权,本公司与燕莎中心同受首旅集团控制,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环汇置业) 法定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广源西街9号4层462室 法定代表人:刘赫轩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歌舞娱乐活动;游艺娱乐活动;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酒类经营;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免税商店商品销售;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业务;企业管理;营销策划;酒店管理;旅游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仓储服务(仅限通用仓储、低温仓储、谷物仓储、棉花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机械设备租赁;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零售日用百货。 股东情况: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7%股权,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3%股权,首旅集团持有其6%股权,本公司持有其15%股权,首旅酒店持有其9%股权。 首旅集团持有环汇置业6%股权,持有本公司33.17%股权,持有首旅酒店34.54%股权,首旅酒店持有环汇置业9%股权,环汇置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 1.公司下属门店为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提供劳务或出售商品 首旅集团下属全聚德、东来顺等租赁本公司旗下部分门店物业开展经营业务,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合作条件均按照当地市场同类合作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上述交易类型金额合计不超过400万元。 2.公司下属门店出租物业给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 首旅集团下属全聚德、东来顺、如家酒店、北展、康辉等公司租赁本公司旗下部分门店物业开展经营业务,公司预计2026年度从上述公司取得租金收入不超过1,900万元。 3.公司下属子公司从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从首旅集团下属全聚德、东来顺、北展、环球度假区等公司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合作条件均按照当地市场同类合作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上述交易类型金额合计不超过850万元。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租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物业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租赁首旅集团下属子公司王府井东安、环球度假区、太原巴黎春天、西安王府井物业持有的部分物业开展经营业务,合作条件系综合考虑历史原因、人工成本、市场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租金预计不超过6,500万元。 (二)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2025年5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意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服务、结算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本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存款利率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三)紫金置业 2021年12月,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紫金置业签署租赁合同,承租其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301号的商业项目的地下二层至地上七层的部分区域用于经营购物中心,总租赁期限为10个租赁年度。合作条件按照当地市场同类合作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各自然年度租金计算采取固定租金加提成租金方式计租。自第三年起每逢单数租赁年度固定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长5%,租金调增后一个租赁年度按前一年度标准执行。根据租赁协议,2026年度租金标准为8,459万元。同时,紫金置业为门店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费标准为863万元/年,自计租日起计算。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2021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租赁经营金街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燕莎中心 1988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北京市友谊商业服务总公司与燕莎中心签订《北京燕莎中心第二友谊商店租赁合同》,其后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燕莎中心将位于朝阳区亮马桥的39,958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为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股权的子公司)使用,用于经营百货门店,由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实际履行合同并缴纳租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已到期。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新燕莎控股及燕莎商城与燕莎中心签署租赁合同及续租协议,根据本次签署的租赁协议,2026年度租金标准为4,600万元/年。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环汇置业 为布局北京城市副中心,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北京的市场份额,受益环球影城外溢效应,探索包括奥特莱斯及购物中心在内的新业态发展模式,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618.4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环汇置业15%股权,并同时以现金86,273.55万元收购首旅集团对环汇置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相应债权本金及利息部分。后续公司将继续按股权比例与其他股东方按股权比例向环汇置业提供股东借款,股东借款合计总额不超过12.8503亿元。上述股东借款由环汇置业按年息6%支付资金占用费,并按季度结算。 2025年,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环汇置业调整资本结构,由公司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共同按股权比例向环汇置业进行增资,增资后环汇置业向各方股东偿还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对环汇置业增资48,900万元,增资后由环汇置业偿还本公司股东借款48,9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环汇置业的债权余额为58,300.08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环汇置业的债权余额为49,838.86万元。根据公司目前对环汇置业的借款余额以及其2026年度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6年度从环汇置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超过3,100万元。后续公司将继续与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向环汇置业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不超过18,121.54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相关重大租赁和金融服务交易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6-009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4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4.通过2025年度计提和核销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的公告》。 5.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通过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通过关于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白凡、尚喜平、郭芳、李忠、吴珺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9.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凡、尚喜平、郭芳、李忠、吴珺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0.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暨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暨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暨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的公告》。 14.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单日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授权金额是在总额上限中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15.审议关于董事薪酬的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方案回避表决,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16.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方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17.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方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方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1.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3.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4.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6.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公告编号:临2026-012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通过查验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5年12月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是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4月19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195号),于同年4月23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3年4月28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5年12月17日换发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颁布的《金融许可证》(编码L0175H211000001)。2026年1月13日换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067277004G号营业执照。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5H211000001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7277004G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福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度假区北街99号院1号楼7层0710 注册资本:2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合规)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合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制订公司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对经营管理层有关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以及在信用、市场、操作、合规、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审阅公司风险报告,评估风险管理体系的总体情况及有效性,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议,以确保将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对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督促经营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识别、评估、检测和控制风险;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拟订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并报董事会决定;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设置与评价考核;审核公司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并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处置和责任认定工作进行审批决策;组织重大经营业务或新业务品种的可行性风险论证;协调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风险问题的处理;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协助董事会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听取合规管理工作汇报、研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评价合规管理工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股东会授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损害股东利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建立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估制度;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建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督及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议年度审计计划,定期听取审计部门的报告,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审计报告整改情况;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及财务报告,审查公司会计信息及重大事项披露;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的尽职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执行,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信贷审查委员会是财务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信贷业务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票据贴现和承兑等信贷业务起审查和制约作用。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是财务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投资业务审查机构,负责对公司投资业务进行决策,审核投资方案,听取投资业务经营情况报告。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经营层、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议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保与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相一致,审议信息科技建设项目的立项,决定项目组的组成及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宜等工作。法治建设委员会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公司的各类法律事务进行审议。预算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各类预算事项进行审议。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公司设置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信息管理部八个部门。 结算业务部主要负责建立公司资金结算体系,实施资金结算业务;设计集团及成员单位资金结算管理方案;管理成员单位结算账户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进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间资金调拨。 信贷业务部负责制订信贷业务运营制度、计划及日常执行控制管理;负责集团内成员单位资信管理;对集团内成员单位进行授信业务及信贷业务管理;负责金融产品推介及客户关系维护。 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计划管理及全面预算管理,并合理安排公司资金头寸、及时提出资金调度建议,确保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 金融市场部负责制订金融市场业务运营制度、计划及日常执行控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票据转贴现等同业业务以及有价证券投资、债券承销等金融市场业务。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拟订并组织实施风险控制计划;负责设计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督促各业务部门,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业务,开展全面合规与风险审查,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公司执行金融法规及各项业务制度情况实施稽核,督促公司内部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审查评价公司治理及各项经营活动的效果;实施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专项稽核和其他事项。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综合办事与协调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综合行政、人力资源管理。 信息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公司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依靠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控制。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系统能实现网上对账功能,印章印鉴及重要空白凭证分人保管,并禁止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 内控制度建设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构成一个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全面涵盖了公司开展的信贷业务。同时,公司会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对有关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业务更规范化。 (2)贷后检查情况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由信贷业务部定期对有存量贷款的单位进行贷后检查,主要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检查,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同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信贷资产质量及贷后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3.金融市场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对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和风险防范制度。制定了《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定期同业业务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操作细则》《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涵盖了公司开展的金融市场业务,并对业务运营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和岗位职责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做到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避免了因风险识别不足而导致损失。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常规稽核或专项稽核。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现行信息系统身份认证采用了用户口令加USBkey数字证书两种形式进行分级管理,控制合理、安全。系统业务功能模块包括用户及业务管理、客户管理、账户管理、信贷管理、结算管理等模块,实现了结算管理、信贷管理、资金计划、报表管理、用户管理及权限分配、审批流程管理等相关的业务处理功能,系统支持资金的归集和下拨、网上支付和实时对账,实现了银企互联、内外部账户、资金计划、信贷合同等相关业务数据之间的联动,实现了跨模块之间的业务流程控制等功能。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 (四)经营宗旨及业务优势 财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开拓创新,求实创效”,致力于服务所属企业集团,为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规范、高效的资金集中管理和灵活、全面的金融管理服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将始终坚持“审慎经营、规范管理、稳健发展、开拓创新”的经营方针,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和服务性”的经营原则,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在增强首旅集团发展的自主性,促进集团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稳健成长、发展壮大。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一)根据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为3,614,695,734.57元。 (二)本公司严格按照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并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为0.2%-3.5%,期末存款余额2,362,141,996.09元(含计提利息);贷款利率范围为2.6%-2.7%,期初贷款余额200,000,000.00元,本期还款200,000,000.00元,期末贷款余额0元;综合授信总额0元,其他金融业务额度0元,实际发生额0元。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本公司2025年度在财务公司存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且财务公司给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和信贷资金支持,2025年度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可满足本公司的重大经营支出。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关于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公司将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及风险指标等,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公司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 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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