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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8,374,6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在测试技术与服务领域,公司业务主要包括通用测试业务、(新能源)汽车测试业务、专业服务业务。通用测试业务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信号发生器、示波器、综合测试仪、视频分析仪、音视频测试仪、逻辑分析仪、频谱分析仪、温度测试仪、元器件测试仪器、网络分析仪等;公司提供的(新能源)汽车测试解决方案涵盖了从研发到生产的多种测试应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载网络和车身、座舱、三电、底盘、智驾、智能网联等域控制器功能测试、OTA测试等;公司的专业服务业务包括仪器租赁、商业保理和招标代理。 在数字安全与数智应用领域,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信息安全保密产品和解决方案、虹膜识别产品和解决方案,政务集成解决方案以及数智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事项中,鉴于14名业绩承诺方未按照与公司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对公司的2022年度、2023年度补偿义务,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已获得受理。截至目前,本次仲裁事项已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但本次开庭庭审结果尚未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同时,上述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股份被司法保全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此外,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未完成2023年度承诺业绩应该履行的补偿义务,未完全配合公司履行,公司与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其剩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履行也正在积极沟通中。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郑大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5年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5年年度工作总结。详情请参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徐帆江先生、陈晶女士、戴昌久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徐帆江先生、陈晶女士、戴昌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10,100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247,000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50,722,504股及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7,265,984股后的总股本238,374,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7,151,238.3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1《关于预计2026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石强先生、张广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关于预计2026年与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刘国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拟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不含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根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关联董事郑大伟先生、常虹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郑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和执行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关联董事郑大伟先生、常虹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郑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国科学院院所企业、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相关要求,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薪酬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工资总额管理实施细则》。 关联董事郑大伟先生、常虹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郑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6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上述额度仅为信用授信,不涉及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汇信息”)、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鸿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领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惠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对其进行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东科保理进行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石强先生、张广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苏州博德仪器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北汇信息,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7,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同意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为更好地呈现公司2025年度在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公司编制了《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审计机构从事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估及监督情况进行了总结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审议《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递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徐帆江先生由于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即将届满六年,现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吕宜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递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5,972,549.99元,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24,776,645.11元;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504,437,810.3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14,507,993.97元(本年度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根据利润分配比例确定应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4,776,645.11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10,100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247,000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50,722,504股及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7,265,984股后的总股本238,374,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7,151,238.3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2、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7,151,238.3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因此,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151,238.36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购买、销售产品及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756.70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仪器仪表类设备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0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办公场所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65.72万元。 本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1、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联董事刘国平先生、石强先生及张广平先生分别对相关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因公司关联方较多,故部分关联方合并列示,上述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包含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方国科(北京)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科仪(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国科东方(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中科东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戈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22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流业务;提供技术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第II类、第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石强、张广平均在东方科仪控股任职。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系东方科仪控股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二)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董事长:杨元庆 总股本:124.05亿股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 主营业务:智能设备业务,基础设施方案业务和方案服务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美元) ■ (三)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广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7月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院1号楼20层2006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报关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公司董事张广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四)东方国科(北京)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余才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9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14层1406、1408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五)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魏伟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2月21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砖路458号1幢346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公司董事张广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六)大连东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余才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5年8月26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浦路201号七层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公司董事张广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七)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余才林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2年2月18日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三楼(自编306) 主营业务: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批发;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进出口代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酒类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销售产品、提供/接受服务、租赁房屋和仪器设备,该等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25年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当期市场公允价格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号),核准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程”)等20名股东发行130,922,00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形成商誉496,761,401.22元。 (二)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收购完成后每年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期末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因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万里红2025年度业绩不及预期。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资产组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具体情况如下: ■ (三)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00%(上期:0.0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1.95%,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764.30万元(上期计提:7,755.31万元)。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导致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7,643,044.28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因收购万里红形成的商誉余额为0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就业绩承诺方应履行的补偿义务继续进行追偿。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战略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强化公司的运营能力,加大研发力度和产品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及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不含商誉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于2025年末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本着谨慎性原则,经过全面清查和分析评估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455.15万元,明细如下: ■ 注:本公告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不包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将另行单独公告,具体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 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 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585.5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9.5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55.1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9.57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5,579.57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由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派的非独立董事(不包括郑大伟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由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派的非独立董事(不包括郑大伟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为年度薪酬标准的40%,绩效年薪为年度薪酬标准的 60%。其中,年度薪酬标准由东方科仪综合考虑企业定位和所处阶段、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对标薪酬水平等因素核定。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10万元/年(含税)(相关事项已在董事会换届时单独进行审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为年度薪酬标准的40%,绩效年薪为年度薪酬标准的60%。其中,年度薪酬标准由东方科仪综合考虑企业定位和所处阶段、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对标薪酬水平等因素核定。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来广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8,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500万元,用于其日常业务,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5、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7、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大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2026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6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上述额度仅为信用授信,不涉及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 以上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汇信息”)、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锦智”)、北京中科鸿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鸿略”)、北京中科领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领虹”)、北京中科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惠捷”),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下同)25,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3,800万元、3,700万元、1,000万元,财务资助总额度共计不超过41,5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年或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孰晚为准)。借款利率均按年利率不超过4.15%确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付息一次。 2、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8,200万元,其中包括分别向中科锦智、中科鸿略、中科领虹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2,300万元、2,9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重新对包括上述未到期的额度在内的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议,对东科保理、北汇信息、中科锦智、中科鸿略、中科领虹、中科惠捷资助资金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3,800万元、3,700万元、1,000万元。资助资金总额度共计不超过41,5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资助资金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上述控股子公司所欠公司的实际金额以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转入其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使用费用:借款利率均按年利率不超过4.15%确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付息一次。 4、资金使用期限: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年或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孰晚为准)。 5、资金用途:日常运营资金。 6、公司股东会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7、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8室 法定代表人:郑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47年3月31日 营业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其中,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为司徒宇(37.5%)、陈西滢(37.5%)、高永江(25%)。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14楼1402室-Y 法定代表人:郑大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3日 营业期限:2010年9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集成电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5层4-501 法定代表人:郑大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22年3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集成电路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其中,北京锦绣智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为刘国强(75.7972%)、梅彦铮(24.2028%),北京锦绣行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为文晓彤(57.0472%)、贺超(15.8904%)、陈建忠(14.0436%)、李波(13.0188%)。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北京中科鸿略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中科鸿略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9号3号楼三层Y155室 法定代表人:吴旭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月6日 营业期限:2023年1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北京中科领虹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中科领虹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9号3号楼三层T476室(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常虹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6月8日 营业期限:2023年6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北京中科惠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中科惠捷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3号楼4层403 法定代表人:张启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1日 营业期限:2025年3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被资助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且其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会按照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所投资项目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上述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无能力进行资助,故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各自所持借款公司的股权各自对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带来更多的回报及收益,且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1,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提供借款,预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年利率不超过4.15%,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关联关系 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东方科仪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也均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石强先生及张广平先生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关联人名称: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戈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4)成立时间:1983年10月22日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流业务;提供技术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第II类、第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系东方科仪控股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2、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借款,用于东科保理日常运营,发放保理款。 四、与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与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1,136.08万元;借款产生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1,065.07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用于经营周转及发放保理款等,可以满足东科保理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企业发生的该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中,东科保理另外一位股东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相关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颐合”)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高桥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德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博德”)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独墅湖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汇信息”)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中,北汇信息的其他股东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相关反担保。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8室 4、法定代表人:郑鹏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其中,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为司徒宇(37.5%)、陈西滢(37.5%)、高永江(25%)。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9、东科保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8月16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5号第三层C20部位 4、法定代表人:陈义钢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纸制品、电气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上海颐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苏州博德仪器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博德仪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苏州市西环路1638号国际经贸大厦2410 4、法定代表人:张启明 5、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设备、工具、电子计算机及备件、网络设备、实验设备及通讯设备的租赁、开发、销售,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上门维修及维护服务,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苏州博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9月13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14楼1402室-Y 4、法定代表人:郑大伟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集成电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9、北汇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上述子公司根据2025年度审批额度已申请的尚在合同期限内的综合授信业务如下:东科保理已向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北汇信息已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已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最高本金余额、相关利息、费用和其他支出。上述合同到期后,将根据新的审批额度执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融资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助于子公司的正常发展,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资金安全,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东科保理、北汇信息的其他股东以其各自所持被担保公司的股权各自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提供相关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7,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仅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不涉及信用授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投资期限: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本次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投资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承保人: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优选择 4、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费用: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6、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董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递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帆江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限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徐帆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属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帆江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7年7月12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由于徐帆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徐帆江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徐帆江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徐帆江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 徐帆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帆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递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吕宜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吕宜生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徐帆江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历和任职资格、独立性、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宜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宜生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2010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平行智能技术与系统团队负责人;担任IEEE智能交通系统学会Vice President,IEEE智能交通系统杂志(IEEE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Magazine)主编,中国自动化学会副秘书长、中国自动化学会综合智能交通专委会主任。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曾赴美国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任访问学者。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吕宜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的具体内容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5、6、9、11时,相关关联股东需分别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三。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9:30-11:30,13:00-17: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11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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