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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合并及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鉴于上述情况,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11,286,479,542.4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改善经营业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亦是中国信托业深化改革转型、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年。在“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宏观基调下,全行业加速告别过往粗放增长模式。伴随“1+N”制度体系的确立与落地见效,顶层设计引领与配套细则护航的政策组合拳持续发力,行业立足受托人定位,迈入规范、专业、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回顾报告期内,信托行业呈现出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功能定位明晰的态势: (一)行业规模突破历史高位,市场定位显现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6月末,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余额达到32.4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7万亿元,增幅9.7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43万亿元,同比增长20.11%。这一规模创下行业历史新高,说明信托业自进入转型深水区以来,历经多年砥砺,实现了从规模收缩向量质齐升的阶段性跨越。 截至2025年6月末,在超过174万亿元的中国资产管理市场中,信托业以32.43万亿元的规模稳居第三位,排名已超越银行理财,仅次于保险资管和公募基金,印证了信托制度在财产管理、资源整合及综合金融服务中的独特价值,也彰显了行业在资管新规后的竞合格局中重新找到了自身定位。 (二)“1+N”制度体系持续深化,配套机制完善 2025年是信托业监管框架重塑的深化之年,逐步形成了以《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纲领、各类业务细则为配套的“1+N”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不动产信托登记在北京、上海等地成功试点,这一进展有效化解了长期制约不动产信托发展的权属争议难题,为存量资产的盘活及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打开了广阔制度空间。 (三)业务结构深度优化,核心方向明确 随着“三分类”政策的深入实施,信托业务结构发生质变,传统融资类业务占比持续压降,而标准化资产投资成为主要增长引擎。截至2025年6月末,按资金信托口径统计的资产管理信托余额约24.43万亿元,占信托资产总规模的75.33%。其中,证券投资信托规模达到12.48万亿元,占资金信托总规模的比例首次突破50%。这标志着标准化资产已取代非标资产,成为资产管理信托的主导配置方式。信托资金通过债券投资、FOF/MOM、组合投资等方式持续流入资本市场,不仅优化了自身资产结构,也为资本市场引入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资产服务信托多点开花,特色赛道成型 作为行业发展的第二增长引擎,资产服务信托在2025年展现出广阔的市场空间。截至2025年6月末,各类资产服务信托余额合计已超过8万亿元,占比约24.67%。特别是在居民财富传承需求激增的背景下,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业务保持高速增长,信托行业围绕“财富规划、税务筹划、养老保障”等场景构建综合服务能力。与此同时,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企业破产重整信托等创新业务也在风险隔离、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信托制度的社会服务功能得到深度挖掘。 (五)行业经营态势企稳向好,数字风控能力提升 得益于业务结构的优化,行业经营业绩回暖。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因风险暴露和业务调整导致的行业整体业绩下滑态势出现缓和,盈利模式正从传统的利差收入逐步转向管理费用和投资回报。与此同时,行业合规与风控能力显著增强,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深入人心。在数字化转型方面,信托公司加大科技投入,通过智能化运营提升标品管理效率与客户服务体验,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信托业务领域的创新应用。 展望未来,信托业仍处于转型变革的关键时期。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将成为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主攻方向。面对金融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信托公司需进一步依托制度优势,在差异化赛道上寻求突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持续完善,信托业必将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出更大的作为与担当。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固有业务 固有业务是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租赁、投资、同业存放等。2025年1-12月,公司固有业务实现利息收入0.70亿元,投资收益3.51亿元。 (二)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以营业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2025年,公司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9.77亿元。其中,针对一项2017年发行的历史存量信托计划,由于该信托计划涉诉,公司历经8年持续管理与主动清收,成功收回该项目底层资产,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提取超额信托报酬(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8.40亿元。经排查,公司其他历史存量项目预计不存在可形成同等规模收入的情形。 2025年,公司新增信托项目243个,对应新增信托规模2894亿元,同比增长138%。截至2025年末,公司受托管理信托规模4796亿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4.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2.21亿元,每股净资产1.44元,资产负债率41.50%,公司实收股本为98.44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61亿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86亿元,合并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鉴于上述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合并及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11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转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核算方法转换带来的财务数据变动系会计核算方法转换带来的一次性账面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无实际变化。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参股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农商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转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核算方法转换概述 (一)会计核算方法转换原因 经公司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联席经营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实现固有业务资产稳健增长与收益提升,公司前期将沪农商行作为公司高股息策略标的之一进行投资,分别于2025年3月和12月通过司法拍卖竞买,并结合二级市场增持的方式累计取得沪农商行3.0016%股权。公司对上述金融资产采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亦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党委会会议,同意向沪农商行提名李林为其董事候选人,并于2026年2月5日向沪农商行发出股东董事候选人提名函。2026年3月13日,沪农商行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林先生为沪农商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担任沪农商行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提交其股东会审议。2026年3月31日,沪农商行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于董事提名获沪农商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进入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时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可以参与沪农商行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达到对沪农商行施加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会计核算方法转换的内容 转换前:对该项金融资产投资采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转换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对该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会计核算方法转换的日期 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提名董事获沪农商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进入沪农商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达到拥有对沪农商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本公司综合考虑达到施加重大影响的时点,以及能够获取沪农商行相关财务数据的时点,将2026年3月31日确定为转换日。 二、本次会计核算方法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026年3月31日,沪农商行股票收盘价为9.11元/股。根据可获取的沪农商行2026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13.65元计算,转换时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其差额金额约13.15亿元将计入营业外收入,考虑所得税影响因素后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9.86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变动系会计核算方法转换带来的一次性账面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无实际变化。 以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参股沪农商行会计核算方法转换对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已经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有利于推进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同意,0反对,0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即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到期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关联董事钱晓强先生、屠旋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1:上述额度为单日最高持仓余额,赎回后额度可循环使用。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25年度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之一 名称: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宝信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42220088A 成立时间:2002-08-28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李勇锋 注册资本:303,565.33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一)信托业务,包括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二)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包括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贷款、投资、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债券卖出回购,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定向发债,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等。(三)其他业务,包括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为企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兴宝信托76.7883%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宝信托总资产为人民币426,422.0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49,706.51万元;2024年度,兴宝信托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035.4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837.72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为兴宝信托控股股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2、关联方之二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80594D 成立时间:2007-08-05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189号地下1层、地上1层至地上4层、地上6层至地上7层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浦银安盛基金51%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末,浦银安盛基金合并管理资产规模4,586亿元,净资产30.69亿元。2025年1-12月,浦银安盛基金营业收入12.15亿元,净利润2.40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屠旋旋先生担任浦银安盛基金董事。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日常业务,主要为本公司认购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司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开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有利于推进公司业务开展,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二)独立董事审核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公司将根据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开展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关联董事钱晓强先生、屠旋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合并及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鉴于上述情况,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编号:临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等角度考虑,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6-009)。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等角度考虑,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6-009)。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转换的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激励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级及绩效奖金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级及绩效奖金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级及绩效奖金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真实的业务需求,定价公允,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公司将根据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开展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钱晓强先生、屠旋旋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营造公司稳健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含)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秦怿、徐立军、苏立、翁逸凡、姚俊、姜明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信息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徐立军、翁逸凡的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秦怿、徐立军、苏立、翁逸凡、姚俊、姜明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吴大器、洪佩丽、徐新林、郭永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信息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洪佩丽的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大器、洪佩丽、徐新林、郭永清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待无异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建元信托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秦怿,男,汉族,1970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贵阳分行国际业务部科长、风险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美国高斯国际公司高级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电气融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常务副部长,上海电气金融集团常务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怿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徐立军,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规章制度处处长、政策法规部立法三处处长、立法一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副巡视员,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裁,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立军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苏立,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投资咨询公司项目三部助理工程师、副主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助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经理,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立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翁逸凡,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无党派人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后历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资本运营部业务总经理助理、资产运营三部业务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三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逸凡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姚俊,男,汉族,198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公司律师。曾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经理,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投资发展部投资管理总监、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执行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资管运营部总经理,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俊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姜明生,男,汉族,1960 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浦发硅谷银行副董事长,上海张江科技银行筹备工作组常务副组长。现任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明生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大器,男,汉族,1954年6月出生,本科,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中海集运、上海电力、上实发展、东方创业、联化科技、西昌电力、中轻长泰等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大器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洪佩丽,女,汉族,1964年3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原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原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财信投资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执行董事。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富邦华一公益基金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佩丽女士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徐新林,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讲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日本成蹊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海利润(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黄奕聪慈善基金会理事,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至衡餐饮(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新林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郭永清,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永清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充分、审慎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根据相关金融资产的情况实施了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依据及方法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以该报价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不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情况 经测算,公司2025年度需计提金融资产信用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9.40亿元(母公司口径)。主要包括:贷款减值准备转回0.12亿元,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2.79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存量-非证券等标品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71亿元,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0.02亿元。 单位:亿元 ■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核算,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9.40亿元(母公司口径)。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以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为领导主体,ESG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ESG工作执行小组为执行落地主力的自上而下多层次管理架构。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 董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审议或听取ESG相关议题;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按年度审议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ESG工作执行小组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应ESG议题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并统一汇总至牵头部门。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执行小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会议,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向ESG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保信息准确、流程顺畅、报送及时。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董事会是公司ESG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统筹领导ESG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审议或听取ESG相关议题,并对ESG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相关重要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在战略引领、投资经营、风险合规、履职考评、关联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切实履行科学决策与监督管理职责。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 1、公司没有控股子公司,公司未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污染物排放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2、公司自身运营活动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没有重大影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3、公司不从事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科技伦理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4、公司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未超过50%,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5、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在多个议题中均有涉及,故未单独列出。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云 近三年无签字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铮文 近三年无签字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为24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为100万元;2024年度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为24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为10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2026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完整性等角度考虑,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公司代码:600816 公司简称:建元信托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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