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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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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天府文旅紧扣“泛文旅体”融合发展战略定位,在稳固核心业务的同时,持续探索“旅游+”多元业务模式,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坚持对外拓展业务、对内降本增效,通过持续优化运营管理、积极整合外部优质资源,不断完善文旅体融合发展的主营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文化旅游、影视、会务会展、体育及存量写字楼与商铺租赁业务。
  (一)文化旅游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文旅股份公司以西岭雪山景区为核心载体,开展索道、滑雪(滑草)、酒店经营、娱乐等文旅相关业务,为景区游客提供索道客运、冰雪及户外游乐体验、酒店住宿与餐饮等配套服务。2025年,西岭雪山景区共接待游客76.62万人次,同比增长1.49%。
  1、营销矩阵创新升级
  2025年度,西岭雪山景区聚焦品牌传播与客流引流双重目标,积极构建“主流媒体+新媒体+私域流量”三维传播体系。一是深化权威媒体合作,夯实品牌知名度,相关宣传内容总阅读量破亿;二是精准对接年轻消费客群,重点布局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累计曝光量破亿;三是深耕私域流量运营,自媒体矩阵多次登上平台热榜单,形成稳定引流效应,进一步提升用户粘性。
  2、升级西岭雪山景区四季运营体系
  雪季期间,西岭雪山景区联合打造1.8万平西南规模最大“西岭·熊猫地形公园”,并创新推出“夜游西岭”模式及3D光影秀等特色项目,实现单一“夜滑”向全场景夜游转型,持续推动冰雪核心业态提质升级。大绿季(4-11月)期间,精准发力非雪季运营,新增皮划艇、桨板、水上飞人、山地自行车等亲水及山地项目,西岭雪山前山景区成为成都周边“避暑宝藏地”,夏季游客量同比增幅46.5%;同时,推出威亚体验、AI无人机航拍、雪山邮局等全季节特色项目,搭配旅拍套餐丰富全域游玩场景,推动非雪季业态多点突破、均衡发展。
  3、打造特色IP形象
  西岭雪山景区以“松鼠”IP为核心,升级导视互动系统与沉浸体验场景,依托“网红打卡+流量转化”,引入松鼠爱热狗、山合牛等原创品牌,不断优化品牌形象、打造传播性打卡点,促进景区商业业态与二次消费迭代升级。同时,西岭雪山景区成功举办“TOP SNOW勇士挑战赛”,以徒步打卡、互动游戏等形式面向大众开展体验活动,吸引300余组家庭的参加,超65%参与家庭进行社交平台传播,形成良好口碑。
  4、服务效能与智慧化水平提升
  2025年,西岭雪山景区2号交通索道主体、站房及配套车库等重点改造项目的实施,为西岭雪山景区运输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同步完成净水系统改造、游客中心焕新升级、映雪广场3D裸眼大屏建设等工程;票务系统升级后,线上购票率超90%。此外,西岭雪山景区接入“智慧蓉城”监控平台,优化高峰网络保障。同时,上线“一部手机游景区”平台等多项数字化工程,全方位提升景区智慧化运营水平与综合服务效能。
  (二)影视业务
  2025年,天府文旅影视业务主要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天府宽窄文化和控股子公司光影天府开展,聚焦重点题材与精品IP创作,全力构建“中国喜剧梦工厂”产业生态圈。
  1、持续打造优质影视内容
  2025年度,公司秉持“重点剧集引领、高市场化运营、全产业链协同”的核心理念,着力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精品IP内容生态。参与制作的《白色橄榄树》创下海外十国热播纪录,实现当代题材中国影视作品出海的新突破,同时稳步推进《苍穹以北》《沉睡的蝴蝶》等影视剧的制作进程,持续丰富内容储备,夯实业务发展根基。
  2、构建“中国喜剧梦工厂”全链路生态
  公司继续加大笑声特征鲜明的综艺节目开发力度,重点推进《现在就出发3》《开播!短剧季》《单排喜剧大赛》《音乐缘计划》等综艺节目,其中《开播!短剧季》《单排喜剧大赛》连续两年斩获国家广电总局“TV地标”年度优秀制作机构节目奖,被列入四川省“跟着影视游四川”重点项目;《现在就出发》系列先后获得白玉兰奖最佳综艺提名及腾讯视频“金鹅荣誉”年度综艺、年度会员挚爱综艺等6项年度大奖,连续三年被评为腾讯视频最具商业价值综艺,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通过持续不断的喜剧节目打造、喜人产品开发、喜创节展举办,不断完善“中国喜剧梦工厂”产业链,2025年在线下体验空间上海“C6”落地“风光大瓣·豆瓣咖啡”“人生就酱·先市酱油”等跨界营销活动,获得权威媒体关注,实现线上内容向线下消费的转化。
  3、四川省文旅资源全域织网搭建完成
  2025年5月,公司组建控股子公司光影天府,聚焦影旅融合产业发展,深度挖掘四川省影旅融合资源价值。年内与四川省21个市州文旅局、文旅集团签订影旅融合战略合作协议,构建起覆盖全川的影旅合作网络,实现全省核心文旅场景初步整合与资源联动。同时,搭建完成标准化制片管理体系,入库各类合作供应商超100家;完成全川特色风物产品初步筛选,筛选优质特色风物单品200余款,与50余家川内风物企业建立建联合作;成功与6家影视公司、制作团队完成年框服务协议签订与落地合作。
  (三)会务会展业务
  报告期内,天府文旅控股子公司沐山时代立足品牌会展、城市营销、数智科技、招商运营四大核心业务板块,策划执行了“2025成都国际友城合作与发展大会”、“成都对日开放合作经贸对接会”、“2025成都-柏林经贸合作对接会” 等重大国际交往活动,服务了“四川省青年联合会第十五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四川省2025年第一季度重大项目现场推进活动” 等关键政务会议,以及“第54届成都国际熊猫灯会暨首届江滩公园光影艺术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10周年成就主题展览”、“2025蓉漂·人才创新创业成果展”等一系列品牌展览项目,并成功打造的“碳惠魔方”、“世园会碳小花”等数字产品。
  (四)体育业务
  2025年度,公司在运营的综合体育场馆包括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项目,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通过优化场馆项目运营能力,加强与政企单位的合作,丰富赛事活动供给,报告期内,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与政府共同举办了“丽水市第11届中小学生游泳联赛”、“2025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第四站)”、“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网球赛”、“丽水市未来星第十一届冬季亲子篮球嘉年华”、“丽水市业余网球巾帼女将联谊赛”、“丽水市网协五四青年节抢七大赛”等赛事活动;闲林港项目承办了街道羽毛球赛、社区篮球赛、邻里趣味运动会、亲子体能赛等多项赛事活动,全年赛事活动场次同比增长约12%。
  (五)存量写字楼与商铺租赁业务
  公司存量商铺、写字楼等主要集中在江浙沪等地。2025年,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变化,充分挖掘项目潜在价值和优化招租策略,整体出租率约80%,同时,坚持转型发展思路,全力推进存量项目去化,多措并举推进资产盘活,不断提升运营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全称由“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自2025年2月14日起由“莱茵体育”变更为“天府文旅”,证券代码“000558”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等变更前后的对比情况如下:
  ■
  (二)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
  1、2025年3月,公司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协议书》,与巴中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与凉山州四川五彩云霞影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影旅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中共大邑县委宣传部、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绵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雅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3、2025年4月3日,公司分别与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签署《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4、2025年5月28日,基于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以影视为牵引,加深影视及文旅产业领域合作,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光影天府与遂宁市中国死海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5、2025年8月5日,公司分别与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宜宾市文化旅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资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6、2025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与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理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乡城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7、2025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与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8、2025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与南充市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绵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眉山东坡老家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以上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多方合作推动公司深耕影视业务,延伸影视制作产业链,促进影旅业务融合发展。一是以影视文旅为牵引,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协同挖掘市场潜力,加深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实现城市IP与影视IP的有机联动,打造影视文旅地标。二是深耕影视制片服务,拟进一步完善影视制作业务中专业化勘景、服化道支持体系,以及为剧组提供吃住行服务等业务,同时建立拍景资源库,为影视剧组提供多方位的制片服务,聚焦市场头部影视项目,通过全方位融入影视制作流程,构建西部地区一流的一站式影视拍摄服务体系。三是通过影旅联动,整合文旅运营经验、旅游场景资源、覆盖全川的服务业务网络,打造、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和线路,锁定优质文旅资源和场景,布局影视拍摄基地运营、影视研学、影视培训、IP孵化等业务,不断拓展影视业务发展空间,促进影旅业务融合发展。
  (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完毕的事项
  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签署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2.10 条约定(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承诺”):在成都体投集团及公司董事会对现有业务充分授权的前提下,莱茵达集团确保天府文旅现有业务2019年、2020 年均不亏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天府文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280001号),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29,472.16元,2019年未触发莱茵达集团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2800002号),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19,970.83元。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天府文旅2020年度已实际发生亏损,在协议双方无法就此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成都体投集团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之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2022年7月13日,该仲裁案件在国际贸仲开庭审理。
  根据成都体投集团收到的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50,203,979.58元,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应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莱茵达集团在规定时效内未履行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确认的支付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成都体投集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年9月,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莱茵达集团的强制执行款人民币26,194,996.70元;2024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莱茵达集团支付的人民币150万元业绩补偿款。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202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025年7月9日,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转入的执行款人民币26,523,667.50元(其中含莱茵达集团应付成都体投集团的评估费及利息合计55,393.18元),至此公司累计收到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4,163,271.02元(含业绩补偿款本金及延期支付利息),莱茵达集团已履行完毕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的支付义务。同日,成都体投集团收到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3)浙0106执2589号),通知关于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商事仲裁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四)关于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事项
  为夯实冰雪旅游战略布局,构建休闲度假目的地矩阵,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经营效益,公司拟与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九旅”)共同参与理县毕棚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棚沟公司”)旗下运营的毕棚沟景区项目,大九旅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冠忠(重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冠忠”)所持毕棚沟公司51.00%股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成都西部旅游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旅游”)所持毕棚沟公司34.30%股权。本次拟收购的毕棚沟公司不包含毕棚沟景区门票相关收入。
  为保障交易顺利推进,2025年11月21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大九旅、重庆冠忠、西部旅游、毕棚沟公司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2025年12月5日,公司与大九旅、重庆冠忠、西部旅游、毕棚沟公司正式签署了《股权交易意向协议》,后续公司将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意向金800万元,并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关于拟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关于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五)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事项履行进展事项
  2019年3月,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在《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莱茵达集团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非经成都体投集团书面同意,莱茵达集团不恢复上述表决权的行使。莱茵达集团承诺最后减持放弃表决权所对应的股份,且在减持股份导致所持莱茵体育股份仅剩放弃表决权股份时,若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莱茵达集团承诺确保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就上述放弃表决权承诺的股份继续遵守原有的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非经成都体投集团书面同意,受让方不恢复上述表决权的行使。如未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或莱茵达集团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而增加股份的,莱茵达集团为巩固成都体投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对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下简称“承诺事项的约定”)。
  近年来,莱茵达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鉴于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时影响控制权稳定的情形已发生变化,按照《股份转让合同》相关承诺事项条款的约定,2025年12月,成都体投集团书面同意莱茵达集团后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持剩余5%已放弃表决权的天府文旅股票时,受让方无需履行放弃表决权承诺。莱茵达集团自身放弃5%表决权仍继续履行,且若其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时,需确保受让方继续履行放弃表决权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7)。
  (六)关于不设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的事项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不设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
  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1单元5楼501-506号”变更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南路399号9楼90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设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和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次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及客观性原则,评价的对象为与实现整体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是在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的基础上,掌握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了解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持续有效,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和风险,以便公司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预防和控制各种错误和弊端的发生,消除隐患,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宽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丽水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招标及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商品销售、合同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与沟通、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业务、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管理、筹资与投资的业务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在以前年度缺陷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有效区分了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我们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具体列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错报金额为公司利润总额的5%及以上或公司总资产的1%及以上;
  (2)重要缺陷:重大缺陷除外,错报金额为公司利润总额的3%及以上或公司总资产的0.5%及以上;
  (3)一般缺陷:错报金额为公司利润总额的3%以下且公司总资产的0.5%以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①控制环境无效;②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及以上的为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0.5%至1%的为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下的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①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③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⑤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①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过程中,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了包括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文件、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及合同资料、人员访谈、穿行测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和方法,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取得充分、恰当的评价证据。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公司上一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以及非财务报告内控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19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上午10: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高武利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薇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1)。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磊先生、刘海月女士、谭洪涛先生(已届满离任)、徐开娟女士(已届满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发展战略推进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内控监管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有关规定,拟对2026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关联董事王薇、吴晓龙、张洁、高磊、李晓季、高武利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资本运作需要,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利率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融资额度属于综合授信额度,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可能会需要提供担保及抵押或质押物、或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2、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融资及相关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成府规﹝2022﹞4号)文件规定,成都文旅集团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余额的70.10%)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即按年化0.70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担保具体包括: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借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票据、抵质押贷款、外汇及其衍生品等业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2亿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签署上述授信、担保等相关协议及办理具体业务。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十四)审议通过了《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三)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22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2800005号〕确认,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35,473,831.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78,486.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114,457.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46,771,229.5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41,000,140.23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发展战略推进实施,公司拟定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
  其他说明: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计划;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且未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暂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努力提高经营质量,改善财务状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2800005号〕。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25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 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26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利率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融资额度属于综合授信额度,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可能会需要提供担保及抵押或质押物、或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提供担保。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签署上述授信相关协议及办理具体业务。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
  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融资及相关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成府规﹝2022﹞4号)文件规定,成都文旅集团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余额的70.10%)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即按年化0.70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担保具体包括: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借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票据、抵质押贷款、外汇及其衍生品等业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2亿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签订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担保的总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28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公司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根据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3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12月,成都体投集团书面同意莱茵达集团后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剩余5%已放弃表决权的公司股票时,受让方无需履行放弃表决权的承诺。莱茵达集团自身放弃5%表决权仍继续履行,且若其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时,需确保受让方继续履行放弃表决权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
  50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述职。
  (四)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五)上述议案4、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五)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9:30-11:30,13:30-16:00。
  (六)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
  506号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传真:028-86026033
  电子邮箱:lyzy000558@126.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八)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天府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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