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CHEN ZEJI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东英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CHEN ZEJI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东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CHEN ZEJI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东英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3 证券简称:埃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5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477.266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436,550.85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40,292,119.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9,144,43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3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 241Z000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在《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41Z0004号),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14.44万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三)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采购款、应付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报销费用等小额零星支出,发生频繁且零碎或者一次支付请款明细可能涉及多个项目,既包括募投项目,也包括非募投项目,不便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综上所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定期汇总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三)公司财务部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四)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埃泰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埃泰克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3 证券简称:埃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8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48号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4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26年5月6日下午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
  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4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件:241007
  传真:0553-5663291
  邮箱:atech_boardoffice@atech-automotive.com
  联系电话:0553-5675518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93 证券简称:埃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6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任何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477.266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436,550.85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40,292,119.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9,144,43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3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 241Z000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根据《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科学合理地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任何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届满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收回资金。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期限及产品品种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全部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金额、投资期限、产品品种,以及签订投资合同、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具体现金管理事宜,包括资金划转、产品跟踪、收益核算等日常操作。
  (六)收益分配与资金管理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相关收益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资金将及时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申请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上述额度为最高限额。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择机审慎开展。上述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申请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上述额度为最高限额。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择机审慎开展。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无需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埃泰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埃泰克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3 证券简称:埃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7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泰克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泰克”)提供借款不超过49,514.44万元,其中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伯泰克汽车电子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借款金额不超过30,914.44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伯泰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8,600.00万元。公司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伯泰克提供借款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伯泰克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具体事宜。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477.266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436,550.85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40,292,119.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9,144,43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3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 241Z000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泰克提供借款不超过49,514.44万元(其中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伯泰克汽车电子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借款金额不超过30,914.44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伯泰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8,600.00万元),公司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伯泰克提供借款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伯泰克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伯泰克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98667298D
  法定代表人:CHEN ZEJIAN
  成立时间:2012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官陡门路88号
  注册资本:457,777,778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伯泰克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泰克借款是基于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借款期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伯泰克、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514.44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伯泰克提供借款。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埃泰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埃泰克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3 证券简称:埃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4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共计4,580.2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477.266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436,550.85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40,292,119.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9,144,43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3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 241Z000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4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人民币3,269.28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表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剔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269.28万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人民币2,192.33万元,该等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02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310.92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310.92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4,580.20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41Z0025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埃泰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3 证券简称:埃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3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拟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477.266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436,550.85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40,292,119.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9,144,43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3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 241Z000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在《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41Z0004号),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14.44万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3 证券简称:埃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1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CHEN ZEJIAN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144,431.68元人民币,低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为4,580.2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4,580.20万元进行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资金正常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董事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申请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上述额度为最高限额。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择机审慎开展。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514.44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伯泰克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其中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伯泰克汽车电子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借款金额不超过30,914.44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伯泰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8,6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3 证券简称:埃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2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77.266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 241Z000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31.799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7,909.065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431.7993万股变更为17,909.0658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本次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就章程修订相关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前述变更及备案内容最终以相关审批部门登记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3 证券简称:埃泰克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