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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193 公司简称:润本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60元现金股利(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其中,婴童护理系列产品及业务属于“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中的“化妆品制造(C2682)”,驱蚊系列产品及业务属于“农药制造(C263)”中的“化学农药制造(C2631)”,精油系列产品及业务属于“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中的“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9)”。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451,413亿元,增长4.4%。全国网上零售额159,72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923亿元,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1%。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个人护理类、驱蚊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婴童护理产品、驱蚊产品、精油产品三大核心产品系列。公司秉承“为消费者美好健康生活创造价值”的企业使命,深耕家居个人生活领域,坚持“大品牌、小品类”的研产销一体化战略,以新一代驱蚊产品切入消费者生活,不断发现消费者未被满足的需求与痛点,丰富品类。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线上直销、线上平台经销、线上平台代销、非平台经销的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线上直销主要通过公司在天猫、抖音、拼多多、快手等电商平台开设直营店铺、自主运营的方式进行销售,线上经销以京东自营为代表,线上代销主要包括唯品会等。非平台经销商指除平台电商以外的经销商,公司通过直接与非平台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达成经销关系,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公司收到货款后将商品发货给非平台经销商,由非平台经销商签收后完成交易。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农药原药、溶剂、功能性辅料、油脂类原料和表面活性剂等原料,无纺布、复合膜袋、瓶罐、泵头、软管、彩盒和纸箱等包材与基材、成品等。 采购部在综合评估多家供应商的资质、供应能力、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因素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生产及物料管理部门根据销售部提报的每月销售需求,结合工厂产能并参考往年同期销量情况,编制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销售需求及生产计划,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及采购周期,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下单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主要采用自主生产、委托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安排生产。公司拥有黄埔工厂和义乌工厂两大生产基地,建筑面积总计约10.50万平方米,自主生产系公司主要的生产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3,776.9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22,098.0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7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47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450.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1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69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479.22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356.3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122.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11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0月1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0Z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告中如合计数与单项数相加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广州市鑫翔贸易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9月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广州市鑫翔贸易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75.6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了《关于以自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01Z0164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以上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5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该2,0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黄埔工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下转B3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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