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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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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6〕7-480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483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6〕7-481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0,651,920.45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651,9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99,119.04元(含税),加上2025年度中期派发现金红利17,582,599.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38,681,718.24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39%。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6〕7-482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519.82万元,冲回前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26.71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70.78万元;减少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63.90万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5年度薪酬:董事长的年薪为101.99万元(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岗位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丽娜、何俊华、蔡琳琳、毛祥波、劳中建、邢冬晓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税前)。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郭向东、吕伟荣、闫亚君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5年度薪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分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何俊华、蔡琳琳、毛祥波、邢冬晓、陈丽娜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的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中期分红的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中期分红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实施该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置、响应方案及执业记录等文件,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4.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需求,能够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会议听取事项
  (一)《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3位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的报告
  (三)《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六)《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其中,《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63.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计算结果可能因保留位数存在尾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和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519.82万元,冲回前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6.71万元。
  2、存货跌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决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70.7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63.90万元,计入2025年度损益,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263.90万元。
  四、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已完成统计工作,现特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披露如下。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计算结果可能因保留位数存在尾差;
  2.该数据系子公司广州慧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行信息技术”)与广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科技”)2025年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3.公司委托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对公司供应产品提供维修服务的关联交易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
  4.该数据包含公司与思创科技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6,000.00万元,子公司慧行信息技术与思创科技2025年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300.00万元;
  5.该数据包含公司子公司广州市泰睿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医动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医动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各50.00万元;
  6.公司向广州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远程”)销售车载配件、专用车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关联交易事宜,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广州远程销售产品的底盘采购自其关联方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对相关关联交易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39.73万元。
  7.广东弘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图物流”)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映彪的外甥、公司股东吴锋参股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公司向弘图物流销售专用车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关联交易事宜,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公司与关联方通过互相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经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电气”)就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92.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共计募集资金885,372,52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57,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3,773,584.9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3,226,415.0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4,835.40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57,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3,226,415.0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8,054,1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99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3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已更名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泰康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上述两个开户行的上级机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公司新产品研发以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2025年度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结息协定存款累计收益额约0.04万元(不含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将截至2025年5月31日存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110.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支付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上述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专户注销手续。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的相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已按照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合计约90.85万元转出,并已于报告期内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的相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通达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通达电气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扣减银行手续费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2] 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主要系当前客车行业整体需求不及项目规划期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收入较项目规划期预期情况大幅下降,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注3] 该金额包含“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90.85万元(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金额本期转出。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及其他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14: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骆颖琪
  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20-36471360
  4、传真:020-36471423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 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0,651,920.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651,9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99,119.04元(含税),加上2025年度中期派发现金红利17,582,599.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38,681,718.24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39%。
  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的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中期分红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实施该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须在满足既定的条件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是否实施以及具体分配方案的制定以董事会后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9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系以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工作量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等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4.00万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0万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以上费用均含税,不包含为公司服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阅、评估了天健会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置、响应方案及执业记录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天健会所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具备应有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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