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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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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京能财务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京能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控环境
  京能财务治理架构健全、有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证券投资委员会、薪酬委员会,5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担任。各治理主体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京能财务规范、制衡的治理架构有效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京能财务建立了较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了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并制定了对应制度,对重要风险强化了防控措施。同时,明确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架构及职责,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机制运行防控各类重要业务的风险,确保各类业务合法合规。
  从风险管理流程方面,京能财务建立并实施了包含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的管理机制,按年度实施全面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根据识别出的风险点,更新风险事件库、制定《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及时指导业务和经营管理相关制度的调整,确保业务经营稳健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京能财务各类风险控制效果较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保持良好运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结算业务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网银实现资金结算,按照内控牵制原则实现岗位分离,不为成员单位垫款,以快捷、通畅的结算,及时、准确的入账,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信贷业务主要指自营贷款。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每笔自营贷款业务均经由信贷业务部审查、风险管理部风险合规审核、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后,提请有权审批治理主体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京能财务细化贷款“三查”管理环节职责,强化信贷业务风险管控,严格把控贷款项目材料的合规性,保证信贷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定期贷后检查,跟踪资金运用情况,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3.资金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资产配置。资金计划方面,京能财务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资金平衡管理、大额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不断强化资金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统筹安排。京能财务根据资金计划对盈余资金进行同业存放等安排,向各银行询价,以安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严格审批流程,具体操作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确保资金安全。
  4.投资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复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投资业务,严格履行内部流程审批,确保投资风险可控。风险管理部独立执行风险审查和合规审查;对所开展的业务和交易对手、业务规模、收益水平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对于风险变化情况交易人员都将及时报告并提出调整建议,提请相应层级审批后落实。京能财务开展的投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AAA级债券投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5.信息系统控制
  京能财务信息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和数字证书实现,设置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配置。成员单位使用京能财务系统,必须实行权限分级审批,按照资金额度实现了按权限的资金支付审批,有效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京能财务信息系统同时具备大额资金监测系统和黑名单管理功能,能够有效监测企业大额资金支付和黑名单支付。京能财务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异地备份,同时制定多项信息化建设、安全和内控管理标准,规范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流程,加强边界防护,开展应急演练,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四)内部监督方面
  京能财务每年开展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进行全方位评价,加强内控评价结果的运用,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切实将内控评价监督作为提升风险管理和内控有效性的重要抓手,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了以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为框架的后督管理体系,围绕重点经营管理活动和新业务,有计划性和针对性开展后督评价,筑牢全面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京能财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措施,能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基本无风险控制盲点,控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显著,不存在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三、京能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京能财务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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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京能财务管理情况
  京能财务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京能财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本公司对京能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结算业务、信贷业务、投资业务、资金业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京能财务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京能财务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京能财务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一)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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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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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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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授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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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每半年通过查验京能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审阅京能财务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若发现京能财务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将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并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1.京能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2.未发现京能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京能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京能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3.京能财务能够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企业集团京能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的严格监管。京能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京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拟分配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8,808,838.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39,997,9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9,999,481.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0.26%。
  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拟分配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厚伯茏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张明川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刚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14时,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厚伯茏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张明川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刚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法律顾问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薛令光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面对煤炭市场下行的不利因素,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及公司党委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公司经营发展显示出较强韧性。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经理层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及董事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聚焦重点、攻坚克难,经营发展成效显著。
  3.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诚信、勤勉、独立履职,依法依规出席各类会议,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与审慎决策,坚持独立客观判断,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力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及公司治理要求,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勤勉履职、认真尽责,全面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对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0,419.02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1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预案。
  同意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9,997,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359,999,481.50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0.关于公司《2025年下半年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刘国立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13.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发放的议案
  15.01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发放事项
  公司董事薛令光先生、张明川先生、柴有国先生回避表决此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15.0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发放事项
  公司董事薛令光先生、张明川先生回避表决此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发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关于公司2025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薛令光先生、厚伯茏先生、张明川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8.关于公司《2025年度法治合规建设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法治合规工作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关于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主要生产经营目标及主要生产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指标。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关于公司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1.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刘国立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22.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3.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预计固定资产投资29,006.28万元,股权投资36,500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4.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五年内向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增资4.2亿元,首次增资7,500万元;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易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五年内向红墩子煤业增资2.8亿元,首次增资5,000万元;全部增资完成后红墩子煤业注册资本金将增至18亿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5.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6.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选举厚伯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7.关于公司制定、修订《环境、社会与治理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的议案
  27.01 制定《环境、社会与治理管理办法》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2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3 修订《信息披露制度》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4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5 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6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此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7.07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此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8.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三、董事会听取报告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公司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本次会议听取了上述报告和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此议案尚需提交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刘国立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或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注:1.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统一控制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泰之家宾馆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晨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统一控制人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经营范围:投资、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含收售);铁路托运、汽车货运、铁路仓储、仓储服务、装卸;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销售煤制品、成品油、燃料油、百货、日用杂品、食品、饮料、机械制品、机械设备、铸件、火工品、精细化工制品;汽车维修;旅游服务、住宿、餐饮;种养殖;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发电;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销售脱硫石膏;固体废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主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11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制造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制造、加工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加工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制造离心泵、渣浆泵、泥浆泵、风筒;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维修、租赁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安装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电弧焊技术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防水材料、钢材、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器人、充电桩;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销售、维修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停车场设备、矿用产品、液压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建筑物防水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机器人研发(含中式、样机制造、设计等)。
  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0号院1层01号,经营范围为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汽车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英贝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59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专业承包;计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委托生产加工电子产品;经营电信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的,按照协议价执行。
  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将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务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基准)利率向京能财务支付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从关联方采购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向关联方销售是为了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上述数据与内容并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各专业工作组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编制并发布一次年度ESG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与要求并开展双重重要性分析,未披露的议题说明如下:
  1.科技伦理方面:昊华能源未开展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研及技术开发活动,因此本报告未就科技伦理议题进行披露。
  2.平等对待中小企业方面:报告期末,昊华能源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占总资产的比重未超过50%,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公示昊华能源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信息,因此本报告未就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进行披露。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9号国际传播大厦5层22、23、24、25号房。
  首席合伙人:魏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453.88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278.69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26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客户5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572万元。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琴,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东,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5号),除此项行政监管措施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圆全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本期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在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资源配备等方面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同意续聘天圆全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红墩子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红墩子煤业”)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0,419.02万元。
  ●此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1万元。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核查,通过分析、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可能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419.02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1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范围和金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9年完成对红墩子煤业的收购后,持续推进红三煤矿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有序开展地质条件评估、技术方案比选等系列工作。2025年,项目多项关键论证工作完成,经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红三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项目不具备实施可行性。
  (二)减值测试过程与结论
  财务效益层面:经测算,项目建成投产后,计算期内全部投资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小于所得税前基准收益率,财务上不可行,不具备投资意义。
  技术与安全层面:项目在煤炭资源勘探精度、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及外部技术条件等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可采煤层冲击危险等级均为弱冲击危险等级,叠加煤层埋藏较深、可采资源较少、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等因素,项目安全风险较高。
  (三)计提金额及明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三煤矿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0,419.02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
  综上,公司拟对上述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0,419.02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红墩子煤业对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0,419.02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1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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