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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为: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4月21日,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未来三年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安保险”)购买责任保险。 ● 鉴于鑫安保险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经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议,作为受益人,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鑫安保险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93.32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未来三年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鑫安保险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责任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该等责任险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公司股东会的审批程序,授权有效期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与保险公司首次签署责任保险合同之日起三年,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93383034M 3.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5.法定代表人:徐锦辉 6.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各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与机动车辆保险有关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9.股权结构: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7.5%;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5%;辽宁惠华新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5%;北京捷峰联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25%;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5%。 10.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36,176.29万元,净资产105,201.23万元,营业收入73,657.73万元,净利润258.17万元。 11.关联关系:鑫安保险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任鑫安保险董事。 三、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保险人: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3.保障对象: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5.保险金额:20.5万元/年 6.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基于诚实信用和平等自愿的基础,遵循公平、公允、合规、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比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确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交易是合理且必要的,公司以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与鑫安保险签订保险合同,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鑫安保险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93.32万元。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作为受益人,董事均回避表决。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富维股份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陈守东先生、冯晓东先生、刘柏先生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议案6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以上议案已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5、6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和议案6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3项议案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第4项议案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第6项议案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卢志高先生、刘洪敏先生、于森先生、焦杨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述职。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送达。电子邮件发送至qiangw@faway.com,联系电话:0431-85772860。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估值提升计划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提升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拟在经营质量提升、智能制造加速、现金分红等领域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估值提升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公司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复权价格)为8.05元/股至9.64元/股之间,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1.06元/股;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复权价格)为8.50元/股至10.87元/股之间,均低于2024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1.50元/股,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规定的长期破净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1、主业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提升市场开发能力。以市场洞察为先导,精准研判行业趋势与客户需求,通过体系化点检与专项培训,提高市场团队专业能力与攻坚水平,科学制定中长期市场开拓目标,推动一汽集团外部订单占比持续提高。 全域极致降本增效。生产方面持续性改善构建精益运营体系基础,持续优化质量成本;能源方面通过自立化节能诊断活动,持续提升能源利用率;采购方面确保公司供应安全防控机制有效运行并不断识别新增风险源,通过梳理供应链匹配状态进行供应结构改善,促进供应链稳定安全;数字化方面要构筑稳健的IT基础运营能力,运用AI提升技术防护水平,实现安全、高效、低成本。 加快推出新产品。以“总部研发+四大集成研发中心”组织架构全面开展集成研发任务,拓展新技术预研与新产品落地。总部创新研发中心重点开展氮氧系列传感器、轻量级CDC国产化平台方案、机器视觉系统与算法集成产品、智能表面剪纸发光产品、光交互光控软件开发产品、物理场景智能交互产品防刮涂层及皮肤预研产品、物理场景智能交互产品工业场景应用方案的研发。智能座舱集成研发中心重点开展零重力机械按摩座椅系统、视觉+压力监测自适应座椅、玄武纤维座舱产品、电动滑动副板/可拆卸模组集成产品、电动出风口、模块化座舱内饰件、以塑代钢仪表板横梁、新型智能出行装备载人座舱产品、座舱控制器、薄膜智能开关及传感器集成产品。智能表面外饰集成研发中心重点开展智能前端集成系统(含视觉语音交互、车规级认证控制器)、透光PP保险杠产品、镁合金侧门系统/铝金侧门技术产品、colorform产品复杂封边工艺及成熟方案、CMS光学实验室产品、碳纤维产品。智能视觉集成研发中心重点开展100万像素全彩投影、万级像素HD智能投影技术、OLED/Mini LED二代产品、基于DMD/Micro LED/Mini LED 产品的多模融合控制平台软硬件、智能交互投影图形处理与电子控制系统、OLED/Mini LED技术通用智能交互电子平台。轻量化集成研发中心重点开展增程式进气系统、吹塑降本产品、空气滤芯国产化、镁合金座椅骨架项目、乘用车落地轮研发、商用车轻量化车轮、钢辊压电池包试制产线、钢塑混合电池板、静音复合板项目、商用车低合金超高强钢研发。 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重点募投项目落地实施,保障各项目按节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达产。投入智能表面发光产品试制产线及注塑模具等固定资产,建成产品试制能力,开展小批量试制验证。加快推进智能车灯募投项目实施,保证高像素Micro LED、全彩DLP等产线按计划高质量达成。行业领先的车规级像素化芯片及光学模组车间2026年将全面投入使用,届时可同时供应Micro LED光源模组、ISD交互屏等多个智能车灯核心产品,助力企业向智能照明系统供应商转型升级。 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利用杠杆。完善并优化资金管控平台建设,实现资金管控全景可视,强化资金管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资金收益。在严控财务风险的前提下,运用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与融资安排,以期逐步实现稳健扩张与价值创造的目标,实现外延式增长与协同效应。 2、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加大研发投入及创新要素配置,推进新产品研发。密切关注智能汽车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高质量完成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智能产品布局。智能视觉方面,立足现有LED模组核心业务,不断丰富ADB、ISD等智能化元素的“智能交互照明”品类,同时积极拓展高像素Micro LED、全彩DLP等自动驾驶配套产品,探索数字投影、车路协同等新赛道转型产品。智能座舱方面,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积极投身于新兴产业的布局规划之中,以现有核心业务为稳固基石,持续为“智能座舱”品类注入丰富的智能化元素,不断推动其升级迭代。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重点推进核心项目,智能域控制器力争完成欧标认证;氧传感器全面完成开关与宽域传感器开发验证,性能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力争实现前装定点突破,同时氮氧产品建立自主验证能力并推向市场;智能表面产品将聚焦超薄剪纸系列,主打极致薄型化核心特征;深耕内外饰智能表面产品,深度融合大模型与AI灯效算法,全面赋能产品智能化升级;域控制器协助客户完成海外整车出口认证,完成多语言框架开发,满足多地区及国家需求,并实现SOP量产。 提前布局前沿技术。加速推进核心产业升级迭代。聚力做强智能车灯高端技术平台,打通软硬件与算法协同链路,构建智能灯光交互体系;深化轻量化材料与制造工艺创新,落地镁合金一体压铸等技改升级,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减重;同步夯实新型智能出行装备制造能力,培育新增量、筑牢新优势,赋能企业长远战略落地。 综合运用产学研平台,激活公司发展新动能新曲线。开展智造升级与数智赋能,深化全链条数字化转型落地应用。强化智能视觉赋能制造,推动产线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升级,夯实车灯智造根基;全域搭建数智运营体系,完成业务标准化到数字驱动管控升级;布局智慧物流,搭建成本地图与立体仓储,实现库存精准管控增效;攻坚工艺提效,压缩工装模具周期、优化产线节拍;深化产学研协同,联合攻关半固态车轮、镁合金座椅骨架核心轻量化技术。 3、完善公司治理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运行机制,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提供制度合规支撑。全方位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高效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加强独立董事与中小投资者、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召开,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在财务、风控、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性,提升董事会专业决策与风险把控能力。 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践行ESG理念,洞察监管部门、评级机构、董事会等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结合各方需求编制好年度ESG报告,全面系统展示在公司治理、环境保护、社会贡献三个方面的实践与成效,回应资本市场、塑造责任形象。在志愿服务活动、文化传承与教育支持活动及环保公益活动等方面持续深化公益品牌建设,提升公司品牌效益。 完善上市公司内控合规机制。公司将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夯实合规要求,落实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继续开展“内控评价+审计+巡察”模式,对公司重点企业重点业务领域开展联合监督,有效识别公司管理问题;完善问题整改流程,强化“回头看”,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完善案件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 4、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科学制定高管薪酬制度。建立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促使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长期绑定。 探索长期激励机制。公司探索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级监管部门专项培训,及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监管政策和证券法规,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 5、提升投资者回报 在充分考虑公司战略规划、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2026-2028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以上,分红次数不少于两次。继续坚持积极的分红政策,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长期投资理念,创造长期且稳定的投资价值。 6、加强投资者沟通 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独立董事等出席,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公司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 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方法。在严守合规底线的前提下,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升信息的易读性,聚焦信息披露合规性与公司治理有效性,强化内部协同与外部监督,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邀请投资者赴公司参观调研,实地了解公司研发能力、生产运营及管理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直观认知。 积极推动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运用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一键通”)等方式,通过短信向中小投资者推送股东会邀请,提升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参与程度,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估值提升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估值提升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有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将按监管要求,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6CCAA2B027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61,652,878.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5,090,417.8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57,512,594.66元。经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74,305,78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半年度及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86,390,097.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08%。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在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10日,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实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一汽旗翼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金额15,000万元,认购价格为不高于按照经评估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33,273.70万元与2025年12月份实缴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合计金额确定。摘牌成功后,公司将与一汽旗翼及其他相关主体签署《增资协议》《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和《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授权,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告期间提交了报名相关材料。2026年4月15日,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支付了保证金4,500万元。2026年4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各方签署了《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成为本次一汽旗翼增资方。2026年4月21日,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支付尾款10,500万元。2026年4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仍需履行以下程序:一汽旗翼股东会作出决议、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一汽旗翼各股东尚需完成《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的签署、盖章等内部决策文件的办理;此外,一汽旗翼还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原股东(以下统称“原股东”或“乙方”,单称为“任一乙方”) 乙方(一):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乙方(二):宇翼(广东横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三):吉林旗挚汽车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股东(以下统称“新增股东”或“丙方”,单称为“任一丙方”): 丙方(一):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三):深圳市投控基石新能源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四):深圳市大鹏新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一)增资扩股 ①本次增资前甲方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如下: ■ ②评估价值与挂牌 1.各方确认,本次增资扩股以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拟非同比例增资所涉及的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651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该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甲方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32,736,960.53元(大写:叁亿叁仟贰佰柒拾叁万陆仟玖佰陆拾元伍角叁分)。另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出具的《关于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实缴到位后对评估值影响的情况说明》,截至2025年12月26日,甲方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成,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调整的情况下,实缴注册资本仅增加了企业净资产,且评估基准日后企业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于2025年12月3日增资挂牌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应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及基准日后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之和。即甲方挂牌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应不低于392,736,960.53元(大写:叁亿玖仟贰佰柒拾叁万陆仟玖佰陆拾元伍角叁分)。 2.本次增资的投资款总额、计入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的金额分配、对应股权比例等事项,应以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成交确认文件为准。 3.本协议对前述事项的约定与成交确认文件保持一致;如本协议与成交确认文件就投资款总额、计入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的金额分配、股权比例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以成交确认文件为准,并视为本协议相关内容自动相应调整。 4.本协议所称“成交确认文件”系指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交易结果确认文件及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其他成交要件文件。 ③成交价格与出资安排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通过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形式进行增资扩股,丙方共同同意以成交价款合计人民币4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投资款”)对甲方增资。 2.各新增股东对甲方的投资款金额、计入注册资本金额及计入资本公积金额如下: (1)丙方(一)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款人民币15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38,193,502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111,806,498元计入资本公积; (2)丙方(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款人民币15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38,193,502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111,806,498元计入资本公积; (3)丙方(三)深圳市投控基石新能源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人民币9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22,916,101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67,083,899元计入资本公积; (4)丙方(四)深圳市大鹏新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款人民币1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2,546,233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7,453,767元计入资本公积。 3.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1,849,338元,乙方及丙方在甲方的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 4.各方确认,“增资完成”指本协议由各方签署并生效,丙方依约足额缴付全部投资款,甲方就本次增资实施作出股东会决议、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并完成乙方及丙方作为甲方股东对《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以下称“新章程”)的签署、盖章等内部决议文件办理,并依法完成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④过渡期安排 1.各方确认,甲方在评估基准日(即2025年9月30日)次日起至增资完成之日止期间(“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增资后的甲方承担。过渡期内甲方因正常经营产生的盈利与亏损均由甲方享有与承担;各方不得就过渡期损益向任何一方主张调整投资款或要求补偿,除非因一方存在欺诈、故意隐瞒或重大违约且对甲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重大不利影响”指对甲方的资产、负债、业务、财务状况或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或变化,但不包括宏观经济、行业普遍变化及法律法规调整所产生的影响。 ⑤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甲方净资本和营运资金,并主要用于红旗系列相关产品项目的研发、生产准备、市场拓展及日常经营。资金的具体使用以甲方的年度预算及经营计划为准。 ⑥工商变更及配合义务 1.自甲方实际收到本次增资项下全部投资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召开股东会并就本次增资事项作出相应股东会决议,通过各方确定的新章程等全部内部决策及手续;甲方应自前述股东会决议作出且新章程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并完成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2.新增股东应按合理要求及时提供办理工商变更所必需的主体资格文件、授权文件及签章文件,并配合完成交易所及登记机关要求的程序。 (二)增资后组织架构 增资扩股后,甲方的公司治理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团队和党群组织。甲方现有职能部门包括技术研发部、适航运营部、产品管理部、战略生态与政府关系部、党群管理部(综合办公室)、投融资及财务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具体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及人员配置由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并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设置和调整。 (三)公司治理 ①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取得股东资格后,乙方及丙方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新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②股东会为甲方权力机关,有权根据公司章程对甲方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议。 ③甲方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董事的提名与产生方式如下(最终以公司章程为准): 1.乙方(一)有权提名董事一(1)名; 2.乙方(二)有权提名董事一(1)名; 3.乙方(三)有权提名董事一(1)名; 4.董事会有权提名独立董事二(2)名。 上述董事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履职能力,不得与甲方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④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及重大事项表决比例以公司章程为准;如公司章程未约定,则依适用法律执行。 ⑤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研发总监、行政总监及运营总监,聘任方式如下: 1.总经理由乙方(二)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2.财务总监由乙方(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3.研发总监、行政总监由乙方(二)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4.运营总监由甲方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并由董事会聘任。 ⑥甲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合规事项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写入公司治理文件。 ⑦甲方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各方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推进后续事项,并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就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举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度主要进展及工作成果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战略引领 面对行业竞争格局深度调整,主要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的复杂经营环境,公司坚持深化市场开拓布局,确立中长期市场目标,升级绩效指标管理,稳固核心客户关系,夯实市场份额根基。通过协同采购、节能、物流等多维度降本策略,积极推行全员全域极致降本行动,深化AI应用、数字化能力自动化与管理融合,优化财务管控模式,整合现有资源、盘活现有资产,有力保障经营目标达成。运营管理全面夯实,紧盯客户要求,加强基础管理,持续提升体系能力,实现质量、交付绩效目标全部达成,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开展产能治理专项工作。 二、激发新质生产力新动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传统汽车产业持续深耕,各板块业务在新材料新工艺方向不断开发新产品,总部研发通过逐渐渗透自主掌控核心能力,从域控制器到轻量化部件,以技术突破打造富维研发自主核心产品矩阵。深入垂直整合,提高系统竞争力,打通研发、设计、生产全链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系统解决方案,以一体化能力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壁垒。同时,公司敏锐洞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新型智能出行装备、物理场景智能交互产品等新兴领域,移植汽车产业优势能力,拓展企业新增长点,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全力推动市场结构向更优、更稳的形态发展。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推动价值提升 2025年4月,公司发布《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明确提出2024-2026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以上,分红次数不少于两次。2025年,公司已顺利实施2024年三季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计划申报并于2026年1月实施。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08%。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亚东投资和大股东一汽股权均发布了增持计划,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增持金额分别为4,992.07万元和3,136.11万元。 四、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抓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优化投资者关系工作,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 公司全年共完成83份临时公告和4份定期报告发布。自愿性披露1份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及7份获取客户项目定点公告。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报暨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业绩说明会,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E互动、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及时答复中小股东问询。开展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95次,主动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9份。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完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23项制度的制定或修订。有序撤销监事会机构,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职能。完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各类培训36次,122人次参训。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合规培训,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全年编制并发送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管信息汇总》共计46份。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类培训13次,共计33人次参训,累计培训时长293学时,“关键少数”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七、全面践行ESG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路径 公司始终践行ESG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关注公司ESG评级表现,在ESG评级中获评上海华证指数A级。构筑公司文化体系,提升价值引导力,发布“合创”文化品牌,制定《富维人21条行为准则》,并开展“文化践行21天”宣贯活动,组织文化发布、高层宣讲、文化讨论、知识答题、微信互动等全公司范围内企业文化周系列活动;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做好精准帮扶,保障员工健康权益,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提升团队协作意识,开展徒步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开展“富维青年林”“爱心图书室”等公益项目,彰显公司社会责任。 八、其他说明 2025年,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落地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主业经营稳健、创新动能增强、股东回报落地、公司治理规范、投关沟通顺畅,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实施。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2025年度,公司积极组织落实《估值提升计划》各项举措,围绕主业经营质量提升、智能制造加速升级、ESG治理深化、“关键少数”责任强化、积极争取股东增持吸引耐心资本长期投资、股东回报持续提升、加强投资者沟通七大核心工作方向推进落地,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加以执行,各项工作均取得扎实成效。现就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业经营质量提升 (一)加速提升市场开发能力 在公司制造优势、体系能力及优秀技术人才梯队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各分子公司开拓新客户的路径,通过“市场洞察-经验共享-考核闭环”的机制,推动新市场新订单规模迈上新台阶,使新业务构成更贴近行业发展趋势。按月整理行业发展、地区政策、车企市场表现、竞争对手动态等信息开展市场洞察,按季度结合业务运行与点检工作开展市场体系人员商务能力培训,年初设定年度订单指标并执行月度跟踪分析、半年度汇总考核。全年完成十二期行业信息咨询月报、十二期主流车企专题信息编制,完成体系点检、四期专项培训及一次体系拓展,完成年度订单指标分解与设定、十二次月度跟踪分析及全年汇总统计,为市场开拓与团队能力提升筑牢基础。 (二)高质量达成募投项目目标 突破国外垄断的氧传产品新车间于2025年全面投入使用,用于开关氧传感器、宽域氧传感器、氮氧传感器等产品生产,满足客户降本需求与主机厂供货要求,为后市场及国际化业务布局奠定基础;轻量化产品项目导入镁合金半固态注射工艺,以技术革新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按计划推进氧传感器电子车间路面施工、验收及设备搬迁,推进轻量化产品样件试产、调试与量产筹备。长春汽车智能化产品项目完成高温陶瓷气体传感器3大产品线5款核心型号开发,建成车用开关型/宽域型氧传感器核心技术平台,产品成功导入红旗、解放等主机厂前装体系,开发400余种后市场备品,依托IATF16949认证完善全链条管理;轻量化项目完成多轮样件交付。 (三)多维度降低生产制造成本 公司围绕持续提升交付窗口及问题解决机制有效性,满足客户交付要求,消除浪费、降低成本。完善质量成本模型,夯实质量成本数据底座,通过开展系统对标活动,深挖质量降本机会,共享系统改善经验。通过开展能耗对标和节能诊断活动,识别节能机会并立项,持续提升能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流程标准化、数据透明化、作业自动化重构各制造业务环节。完成5家公司交付绩效管理评审,完善客户窗口与问题解决机制;8家单位41条精益产线完成80项降本项目,实现全域降本;质量、物流运费及包装费降本超额完成年初目标;组织三轮节能诊断活动,分子公司立项261项节能减排项目,全面完成年度降本目标。 二、智能制造加速升级 (一)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新产品研发 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智能座舱领域研发投入,积极布局新兴产业,高质量完成“十五五”产品布局规划;立足现有核心业务,丰富搭载智能化、网联化元素的智能座舱品类,拓展自动驾驶领域产品,探索新赛道转型方向。已完成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涵盖六大核心业务与九大职能规划;总部与下属4个集成研发中心建立定期研讨机制,与中国一汽协同制定12项转型升级产品及3项战略协同项目推进方案;新型智能出行装备、物理场景智能交互产品业务拓展取得突破,获得部分新型智能出行装备供货意向与物理场景智能交互产品定点产品,完成智能灵动舱开发、物理场景智能交互产品场景搭建与训练,项目稳步向产业化落地推进。 (二)推进成果转化,开创发展新格局 智能域控制器通过欧标认证,持续支持国内主机厂拓展海外市场;氧传感器项目完成开关、宽域传感器开发与验证,产品性能达行业先进水平,力争前装业务定点,氮氧产品建立自主验证能力并推向市场;智能表面项目深耕模内电子工艺技术,掌握电路设计、印刷、电子控制及一体注塑工艺核心参数。按计划推进智能域控制器报价、OTS提交与量产,推进氧传感器台架试验、产线安装调试,推进智能表面字标验证与触控DEMO制作。智能域控制器完成DVP试验与认证,完成试生产调试并装车供货;氧传感器完成三大类八大平台产品开发,进入多家主机厂前装体系并启动整车测试,完成后市场备品型号开发并实现批量供货,二期自动化产线及设备完成到厂调试,同步获取IATF16949、ISO14001、ISO45001体系认证;智能表面项目完成多项字标后装市场验证,触控DEMO完成试制,持续优化工艺方案与性能提升计划。 (三)布局前沿新技术,传统产业升级迭代 在传统保险杠制造基础上探索环保化表面喷涂工艺与材料应用,拓展新能源电池包结构件产品序列,新能源电池包结构件持续开展尺寸调试,高强钢电池下箱体产品完成样件优化与验证。以“产学研”模式开展镁合金轻量化创新工艺应用,自主掌握半固态镁合金车轮制造技术,镁合金轻量化创新工艺研发完毕,已具备量产条件。 (四)注入“智”能制造,推动数字化转型 以“精准投入+聚焦场景”为核心,结合AI技术提升运营效率,以模块化开发工具降低技术门槛,推动数字化项目自主开发,培育内部数字化人才,推进低成本数字化,实现成本节约目标。持续拓宽AI+业务场景,支持各单位提升自主开发能力,强化网络安全管控,通过资源复用、开源替代降低数字化投资费用。搭建智能知识引擎实现效率跃升,开发智能AI助手覆盖全部全控单位,落地55个AI赋能场景,业务渗透率达65.8%;自主开发项目占比从39%提升至63%,建立7×24小时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推进七类费用降本行动,数字化支出同比下降。 (五)拓展产业机会,“新质生产力”应用探索 深化与沃飞长空的战略合作,为新型智能出行装备提供制造服务;启动智能制造转型试点,在创新项目上运营无人工厂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的智能化生产模式;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成立人工智能实验室,探索大模型在企业中的应用场景;通过战略合作开展毫米波雷达等智能驾驶相关领域研究。推进座舱方案与加工计划编制;智能制造试点按计划开展物理场景智能交互产品训练、大模型训练及数据采集;人工智能项目完成零部件供货并实现量产交货;毫米波雷达项目完成车灯集成方案设计,后续将联合研发新一代4D雷达。 三、ESG治理深化 (一)践行ESG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定期编制、发布ESG报告,系统展现公司治理、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实践成效,回应资本市场关切、塑造责任形象;以编制工作推动管理短板改进,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复盘2024版报告编制工作,制定2025版报告计划,结合评级机构标准编制素材清单、开展业务访谈,稳步推进报告编制。2025年10月启动ESG报告编制,11月完成素材清单策划,12月完成首轮素材收集与文字稿编制,工作按节点有序推进。 (二)打造公益品牌,提升公司品牌效益 推进公益品牌体系建设,明确核心价值观与使命,完成“合创”公益品牌发布,构建长效项目机制,开展弱势群体志愿服务、教育捐赠帮扶、生态绿化及城市环境美化等公益活动,以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多维度践行社会责任。策划腾格里沙漠锁边生态林公益项目;针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开展17个志愿服务项目,432人次参与,累计服务时长872小时;开展多场教育帮扶捐赠、汽车知识讲堂进校园活动;组织沙漠植树、净滩、义务植树、环境美化等生态环保活动;通过旧衣捐赠、消费帮扶、公益捐款等形式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三)完善约束机制,守好风险防控合规底线 开展年度重大风险评估,识别年度重大风险并完善跟踪机制,定期向经管层汇报;完善联合监督模式,对重点企业重点业务开展联合监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并内部横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完善下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及合资合同,提升内生约束机制有效性。完成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并制定措施跟踪落实;完成5家下属公司联合审计;完成14家公司章程修订、签署与备案;完成审计问题整改跟踪;编制3个审计案例并内部横展,筑牢合规风控防线。 四、“关键少数”责任强化 2025年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监管培训13次,累计参训33人次、总时长293学时,提升履职能力与合规意识。按周编制监管信息汇总并推送至主要股东及董监高,全年编制发送监管信息汇总46份,有效强化核心管理人员合规履职意识。 五、积极争取股东增持,吸引耐心资本长期投资 积极与控股股东亚东投资及大股东一汽股权沟通,推动主要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亚东投资和大股东一汽股权均发布了增持计划,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增持金额分别为4,992.07万元和3,136.11万元。以“真金白银”传递了公司主要股东对富维未来发展的信心,有效稳定市场预期。 六、股东回报持续提升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公司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平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二者间的关系,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以上,分红次数不少于两次。2025年,公司已顺利实施2024年三季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计划申报并于2026年1月实施。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08%,严格落实高比例分红要求,切实保障股东投资收益。 七、加强投资者沟通 (一)定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在2025年每次定期报告发布后,公司均举办业绩说明会,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独立董事出席,向投资者解读公司业绩和发展规划,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投资者通过e互动、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开展直接对话,将对公司的意见、建议或想法与公司进行一对一沟通,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同时,公司也能够更好地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和诉求。2025年公司全年召开4场业绩说明会,参与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开发投资者提问线上审批流程,全年答复各类投资者提问352个,答复率100%。 (二)创新信息披露工作方法,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 公司围绕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以长图、海报、可视化年报等形式增加报告的可读性和传播度;主动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保障广大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公平性和时效性。加强舆情监测和跟踪分析,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将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积极参加各证券公司举办的策略会,通过路演、反路演等活动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交流,增加公司曝光度,传递公司真实价值;邀请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和对公司感兴趣的中小投资者来公司进行参观调研,了解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经营水平,直观地感受到公司的内在价值。2025年,公司发布1份战略合作公告、7份客户项目定点公告,完成4份定期报告及83份临时公告披露,开展95次投资者交流活动,主动披露9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超额完成交流工作目标。 (三)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保障投资者关系工作高效开展 公司已配备专业人员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参加交易所、中上协的各项投关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及专业度。2025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工作内容,保障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合规、高效、高质量开展,通过多种举措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专业能力。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创立于1987年,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H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末,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257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799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宗生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师王桂香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指改续聘年度)审计费用4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且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1日发出通知,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守东先生、冯晓东先生、刘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6CCAA2B027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61,652,878.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5,090,417.8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57,512,594.66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74,305,7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半年度及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86,390,097.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08%。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在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公告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本议案已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 ■ 本议案已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聘请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富维股份2025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富维股份2025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公告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评估报告》,公告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估值提升计划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估值提升计划》,公告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作为受益人,董事均回避表决。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在责任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该等责任险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公司股东会的审批程序,授权有效期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与保险公司首次签署责任保险合同之日起三年,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6-017。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洪敏先生回避表决。 18.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信息 ■ 说明: (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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