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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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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长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供应链”)于2024年至2025年间与秦皇岛方赢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方赢”)、霍尔果斯市方赢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方赢”)之间开展二手车及相关产品的购销业务,2024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为4,726.78万元(含税)、2025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为15,429.99万元(含税)。
  ● 本次追认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所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追认关联方原因
  2024-2025年度,长久供应链与秦皇岛方赢、霍尔果斯方赢(以下简称“两家方赢公司”)开展二手车购销业务,该期间发生的交易中,两家方赢公司的部分供应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时,两家方赢公司股东穿透后的历史及当前自然人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好友及控制企业的员工。综上,结合上述交易环节参与方及人员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追加认定秦皇岛方赢、霍尔果斯方赢为公司关联方,并认定与其2024-2025年度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追认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秦皇岛方赢、霍尔果斯方赢2024-2025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含税)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024年度,公司与两家方赢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4,726.7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1%,2025年度,公司与两家方赢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15,429.9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公司现对2024年度、2025年度与两家方赢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预计金额4,726.78万元、15,429.99万元予以追加确认。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秦皇岛方赢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宝才
  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28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润滑油销售;个人商务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秦皇岛方赢总资产为7,542万元,净资产为74.24万元;2025年度秦皇岛方赢营业收入为13,791万元,净利润为91.78万元。(未经审计)
  (二)霍尔果斯市方赢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宝才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神州路8号新丝路(跨境)金融小镇B-109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机动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个人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霍尔果斯方赢总资产为2.8万元,净资产为1.39万元;2025年度霍尔果斯方赢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0.86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4年度、2025年度,长久供应链与秦皇岛方赢、霍尔果斯方赢进行二手车及相关产品的购销业务,交易价格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业务环节均具备真实交易背景,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追认关联方并确认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开展的业务,具备交易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本次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追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上述追认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3、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关联方识别及信息维护工作,并对关联交易进行持续跟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海啸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尹明晨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除项目合伙人因在执行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受到北京证监局监督管理措施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其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
  (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及投入的工作量,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信永中和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总额13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32万元),预计较上年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审查了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等材料,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除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瑾尊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6年5月7日-5月8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石各庄路99号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10-57355969)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路99号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电话:010-57355969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对象为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长久”)、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长久”)、芜湖长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长久”)、天津长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供应链”)、滁州市韵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车物流”),前述担保对象均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久物流”)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合计不超过71,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和期限以签署合同为准。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9,360.00万元(该金额经前期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不含期限较长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所提供的担保余额,具体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国际汽车滚装船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孙公司为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国际汽车滚装船办理售后回租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是否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末,柳州长久、芜湖长久、长久供应链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预计情况
  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资金预算的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额度不超过569,000万元,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票据、保函、法人透支、保理、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等,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金融机构最终批复的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附表内的银行、租赁、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法人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附表内的法人公司。
  (二)2026年度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融资授信可能存在接受或提供担保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给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薄世久、李桂屏给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金融机构授信批复为准。
  在授信总额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在上述授信担保、履约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
  (二)天津长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三)芜湖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
  (四)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
  (五)滁州市韵车物流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额度总计为569,000万元,在授信总额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1,000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授信及担保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3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3%;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755.3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年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835,057.72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10,313,862.72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1,478,805.0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商誉减值
  本公司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3)存货跌价
  本公司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年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8,718,139.15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38,324,293.95元,商誉减值事项已由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6)第YCV1005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8,161,141.79元;存货跌价损失9,096,966.09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635,737.32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500,00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度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7,553,196.87元,共计减少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7,553,196.87元,已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及融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此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与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良好,未发生超过授权额度的情况。因12个月的授权期限已满,故申请再次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承运商运费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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