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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 田 港 公告编号:2026-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199,483,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码头的开发与经营;货物装卸与运输;港口配套交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仓储及工业设施建设与经营等。港口行业方面,公司控股经营惠州荃湾煤炭港、深汕小漠港、黄石新港、常德港、津市港,参股经营盐田国际(一、二期)、盐田国际三期、西港区码头公司、曹妃甸港股份公司及海峡股份公司;高速公路行业方面,公司控股经营惠盐高速公司,对惠盐高速深圳段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仓储业方面,公司控股经营盐田港3#区海关出口货物监管仓库、5#区普通仓库,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参股经营中远物流盐田港保税物流中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公告编号:2026-1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0,696,093.41元,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7,533,202.29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32,663,797.80元。公司于2025年度实施了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199,483,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元人民币,上述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顺利实施完毕。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投资需求,拟以公司总股本5,199,483,34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5元的预案向股东分配利润,扣除已派发中期现金股利每10股0.88元。本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7元,共计556,344,718.02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送股,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468,678,001.87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9.65%。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开支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公告编号:2026-1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上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 2.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向东先生委托李雨田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关于2025年度工作报告,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6-15)》。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年度预算》。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12)》。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的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2025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伟东、应华东、冯天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及有效性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及有效性评价报告,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及有效性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6)》。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兆弟先生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刘兆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的履历并听取公司对其情况的介绍后,认为其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简历附后。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离任后不再担任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安民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团结带领经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圆满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发展建设任务,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向李安民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8)》。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刘兆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本次调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7)》。 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将第2、3、4、6和20项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刘兆弟先生个人简历 刘兆弟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山东省航运工程设计院设计咨询工程师,山东诚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师,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港口工程部主管,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岗,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汉江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总经理,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张港(江苏)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兆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冯斌先生个人简历 冯斌,中国国籍,1970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交通部科学研究院科研开发处工作,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务部工作,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投资发展部工作,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部长,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盐田港集装箱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至今任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公告编号:2026-1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董事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刘兆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李安民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兆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冯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兆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离任总经理后,不再担任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安民先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李安民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离任总经理后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安民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团结带领经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圆满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发展建设任务,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向李安民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程序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的履历并听取公司对其情况的介绍后,认为其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董事事宜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调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6-13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收购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运营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现将公司收购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涉及的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三期”)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港口运营公司主要承担管理职能,未直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持有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盐田三期35%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021号),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1,001,009.61万元。基于评估结果及评估基准日后深圳港集团对港口运营公司实缴出资5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作价确定为1,001,509.61万元。关于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35%股权,中企华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盐田三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盐田三期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742,598.33万元,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3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959,909.42万元。 2023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 截至2023年12月14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港口运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约定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深圳港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23年10月12日,公司与深圳港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协议关于盐田三期业绩承诺与补偿情况主要约定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 经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盐田三期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即标的资产交割,下同)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实施完毕当年度)。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3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二)承诺净利润数 交易对方深圳港集团为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承诺盐田三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98亿元、17.80亿元、17.24亿元。如无特别说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指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盐田三期实际净利润的确定及业绩补偿 1.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公司应在承诺期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盐田三期在该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在该年度盐田三期实现的净利润。 2.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如果盐田三期在业绩承诺期内任意年度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该年度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当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补偿。 3.交易对方应当先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4.股份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其中:(1)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盐田三期35%股权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2)如果公司在发行完成日至补偿实施日之间实施转增、配股或送股的,则公式中的发行价格应当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1+转增、配股或送股比例)。 上述公式计算时,如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小于或等于0时,按其实际值取值,即盐田三期发生亏损时按实际亏损额计算净利润;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则交易对方就当期补偿股份数量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在公司书面发出的通知书所载明的期限内返还给公司,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当期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如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不为整数的,双方同意计算结果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尾数向上取整。 5.交易对方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交易对方应继续以现金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四)盐田三期35%股权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 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公司对盐田三期35%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为避免疑义,减值测试是指盐田三期35%的股权价值相较于本次盐田三期35%股权的交易对价是否存在减值),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盐田三期进行增资、减资、赠与、接受利润分配或提供无偿贷款,对盐田三期35%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时,减值额计算过程中应扣除上述影响。 2.根据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如盐田三期35%的股权在业绩承诺期的减值额大于交易对方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2.1条约定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还应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和现金就资产减值额与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交易对方应当先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4.股份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交易对方应补偿的减值股份数量=盐田三期35%股权减值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其中:(1)如果公司在发行完成日至补偿实施日之间实施转增、配股或送股的,则公式中的发行价格应当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1+转增、配股或送股比例); (2)盐田三期35%股权减值补偿金额=盐田三期35%股权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已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累积已补偿现金总额; 如交易对方应补偿的减值股份数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不为整数的,双方同意计算结果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尾数向上取整。 5.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应支付的减值现金补偿=盐田三期35%股权减值补偿金额-交易对方已补偿的减值股份数量×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6.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现金分红的,则交易对方就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在公司书面发出的通知书所载明的期限内返还给公司,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的减值金额,不计入减值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614号),盐田三期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即实际盈利数)为22.67亿元,较承诺净利润高出5.43亿元,即盐田三期2025年度已完成业绩承诺,2025年度未触及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614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公告编号:2026-1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3.本次股东会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及会议材料。 4.上述提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本次股东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至股东会召开日2026年5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812。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茜 电话:(0755)25290180 传真:(0755)25290932 邮箱:caoq@ytport.com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812(邮编:518081)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88”,投票简称为“盐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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