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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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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运输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瑞卿先生。赵瑞卿先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运输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晓云女士。钱晓云女士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5年度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未发现该所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0,129,713.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44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7,892,982股,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472,133,782.2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545,762,116.37元现金红利)合计为1,017,895,898.58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情况下,适时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结合2025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滚动使用。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具体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的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等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包括敞口授信和低风险授信),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授信及与之相关的担保等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向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奖金及补贴。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剑、段华、高辉、彭伟、张格格、李琰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奖金及补贴。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剑、段华、高辉、张格格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投保方案为:赔偿限额(任一赔偿及总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支出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期;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投保期数:3期。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三年。
  因本议案与全体董事相关,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未满足考核要求,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鉴于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05,60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4月23日披露《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44元(含税)。公司计划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因此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0.52元/股调整为9.98元/股。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辉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满足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645,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辉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3日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任一赔偿及总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期(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期(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投保期数:3期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内办理购买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慧持有股份958,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0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郑慧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2,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33%。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期间除外)。郑慧在本年度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其本人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减持期间若有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为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及有关规则所允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交易窗口期间、可减持数量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本计划,因此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结合2025年担保实施情况,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爱玛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运动”)、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车业”)、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车业”)、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车业”)、天津斯波兹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波兹曼”)、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车业”)、格瓴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瓴新能源”)、爱玛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重庆”)、广西爱玛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车业”)、台州爱玛机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制造”)、江苏爱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源”)、甘肃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车业”)、POWELLDD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爱玛”)、PT AIMA ELECTRIC VEHICLES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爱玛”),或上述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2026年担保预计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滚动使用。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2、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3、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上述子公司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提供担保。
  4、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等值外币,担保有效期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营层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具体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的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9,093.4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91%。上述担保余额全部为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9.98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同时,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7005_L01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509,456.79万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109.17万元,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3,000股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9.98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7,892,982股变更为864,247,98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867,892,982元减少为864,247,982元(不考虑2026年4月1日至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可转债转股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1、具体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如债权人为法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债权人为自然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3)联系人:李新、乔雅昕
  (4)联系电话:022-59596888
  (5)电子邮箱:amkj@aimatech.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爱玛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爱玛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爱玛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三层级治理架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发布周期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策略层面,在生产运营环节全面嵌入ESG目标,将其整合进管理制度、体系流程,并通过信息系统予以固化。操作层面,基于ESG要求,对战略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并将其融入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方案,使ESG倡议转化为公司自觉践行的管理举措。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经评估,以下议题在现阶段对本公司不构成重要性议题:清洁技术机遇、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这些议题分别对应《14号指引》中的相关议题: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乡村振兴、社区参与和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这些议题虽不具重大影响及财务重要性,但为规则强制披露议题,本报告已按规定披露基础指标。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的方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2024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4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计划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P=10.52-0.544=9.98元/股。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0.52元/股调整为9.98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的方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2024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1、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3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9.98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2、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下列目标之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可解除限售比例即为100%。
  ■
  注:上述“净利润基数”指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各考核年度(2024年-2026年)的“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即计算公式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年度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包括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存续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7005_L01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2,509,456.79万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109.17万元,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3,000股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9.98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45,000股。
  (二)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约3,637.71万元(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7,892,982股变更为864,247,98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上述股本数据采用2025年3月31日(最近一次披露的股本数据)的股本结构,未包含2025年4月1日至今的转股结果。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45,000股,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原因、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以及数量、回购注销的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登记、注册资本相应减少登记等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7、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
  2026年5月8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5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新、乔雅昕
  联系电话:022-5959 6888
  邮箱:amkj@aimatech.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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