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近年来,公司聚焦中医药优势领域以及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生物药、化药核心管线,推动多个品种进入临床II期、III期阶段,预期研发管线持续推进所需资金需求增加。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正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将在回购完成后全部予以注销,回馈广大投资者。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说明及相关政策法规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凭借其在治疗慢病领域的独特优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医中药有几千年文化的传承,具备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受众人群广泛。在国家政策的顶层设计与科学指引下,我国中药工业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从新药研发提质增效到医保聚焦临床价值,从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到AI赋能产业转型,从法规体系持续完善到外贸模式迭代升级,多维度变革全面深化。 1.国家重磅发文,赋能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距离2026年7月1日仅剩不到半年时间,该规定第七十五条“自2023年7月1日施行满3年起,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任意一项仍标注‘尚不明确’的中成药,再注册申请将依法不予通过”的落地进入最后窗口期。该规定的出台,核心目的是补齐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短板,本质上是中药产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优先”转型的必然选择,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监管体系,明确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加快推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中药质量监管等系列任务,促进中药质量提升。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是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提升行业透明度的关键举措。《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中药材流通和储备体系建设,指导建设产地加工基地,并推进中药资源数据库建设,为追溯体系提供制度支撑。经典名方审批制度的优化是我国中医药传承创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提出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强化临床价值评估,构建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经典名方的研发与审评提供科学依据。 2025年10月9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快开展中药注射剂上市后研究和评价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政策将依法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动加快开展中药注射剂上市后研究和评价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路径、要求等,针对不同情形分类采取监管措施,通过主动开展与责令开展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工作,实现主动评价一批、责令评价一批、依法淘汰一批。持有人应当优先对基药目录、医保药品目录内中药注射剂品种开展上市后研究和评价工作。 2026年2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一2030年)》,为“十五五”时期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立标定向、领航赋能。到2030年,中药工业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初步形成,重点中药原料持续稳定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数智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产业协同创新水平显著提高。培育一批引领带动能力突出的中药工业领航企业,培育60个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协同体系更加健全,中药材种植加工、中药研发生产、流通服务等上下游各环节协同更加紧密,建设5个中药工业守正创新中心。创新产品持续涌现,推动一批中药创新药获批上市,新培育10个中成药大品种,推动一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为中药创新药。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取得突破,制修订10项中药工业数智技术相关行业标准,推动建设一批数智化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数智化改造提升,发布20个数智化转型升级典型案例,建设20个智能工厂、培育10个绿色工厂,全面推动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 2026年2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围绕法律政策依据、目录结构、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基药目录有望迎来新一轮调整。根据2019年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然而多数等级医院的基药品种数量未达到要求,新版基药目录发布后,预计此次基药目录有望迎来进一步扩容。回顾2018年基药目录,共收录品种685个,其中中成药268个(较2012年版新增65个)。进入基药目录有益于推动中药品种的入院推广与市占率提升,米内网数据显示,部分独家中成药在2018年调整后实现销量放量。在国家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背景下,儿科、慢病领域、重大疾病等治疗领域且具备显著临床价值及坚实产品基础的中药创新药、中药独家大品种有望借此契机纳入新版基药目录。 2. AI技术赋能中医药创新发展,人工智能开辟多元应用场景 2025年11月4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要加强中药全周期智能管理,鼓励中药研发机构和种植、生产企业构建中药材全流程追溯系统,探索道地药材种植数字孪生系统,实现生长全过程监测、指导及追溯,推动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信息数字化采集、智能分析,实现中药种植、加工、使用的全流程智能管理。“十四五”时期,AI在中药研发领域已取得实质性进展。AI技术可高效整合中药研究中的海量数据,涵盖药材成分、基因组学信息、临床数据等,并通过机器学习算法开展快速分析,助力科研人员挖掘潜在功效物质与作用机制,从而大幅提升中药新药研发效率。 3. 2025年国内26款中药新药获批上市,多维度变革驱动中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国内共有26款中药新药获批上市(详见表一),创下历史新高。其中,1.1类中药创新药有6个,占比23%,3.1类古代经典名方数量为17个,占比达到65%,这两类构成了2025年中药新药的主体,反映出当前中药研发的两大主流路径,一是基于临床价值的原创中药研发,二是经典名方的现代化、标准化开发,同时也在政策层面体现出国家对中药创新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新获批的26款中药新药涵盖儿科用药、妇科用药、呼吸系统疾病用药、神经系统疾病用药、消化系统疾病用药、心脑血管疾病用药、五官科用药等多个治疗大类,整体实现多领域全覆盖、多类型齐突破,充分彰显出我国中药新药创新发展的显著成效。 表一:2025年国内获批上市的中药新药 ■ 数据来源:米内网中国申报进度数据库 4. 国家医保局加大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7个独家中成药新增进医保 2025年12月7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本次医保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有50个为1类创新药,占比44%,为历年最高。新增目录在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提升。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不仅是一次有进有出的动态扩容,更是我国医保制度向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实践。新增的7个独家中成药(详见表二)均为近三年获批的创新药,这些品种聚焦多个治疗领域,大幅提升了临床用药的可及性。 表二:新增进入2025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独家中成药 ■ 数据来源:米内网数据库 5. 创新药支持体系全面强化 2025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优化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机制,开展试点工作,将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 2025年7月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强对创新药研发的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组织保障等5方面16条举措,为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助力。 随着中医药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中医药标准体系正循着科学规范的路径稳步构建、持续完善。相信在“十五五”规划期间,我国将从“制药大国”蜕变为“制药强国”,医疗体系将逐步形成中西医并重、协同发展的新局面,中医药产品也将为全球患者贡献出更多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一家致力于中药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了国际先进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在新药研发、有效发明专利、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数量上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在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公司展现了强大的研发转化能力,2025年参蒲颗粒、玉女煎颗粒及泻白散颗粒获批,公司以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持续拓宽中药新药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夯实公司行业地位。2025年医保目录仅新增7款中成药,公司中药独家品种温阳解毒颗粒、玉女煎颗粒首次通过谈判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公司产品的临床价值获得认可,公司药品的独家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目前共有43个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司将依托扎实的临床研究基础,致力于推动更多公司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 中药制造正处于从自动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司以“智改数转”为抓手,打造覆盖生产全链条的智能管控体系,实现工艺管控数字化、精准化。公司依托中药制药过程控制与智能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中成药智能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升级推广“基于中药功效物质的智能制造技术体系”,通过持续提升全过程质量控制与智能制造水平,为市场提供优质中药产品与产能保障。 在AI赋能中药研发方面,2025年,公司聚焦药物研发与生产过程控制两大核心环节,落地多项AI技术应用,取得显著成效,有效解决了传统模式下效率低下、数据分散等突出问题。深化“人工智能+中药”创新行动,公司将AI技术融入药物研发与生产制造全流程,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主要荣誉如下: 2025年1月,公司荣获新华日报社颁发的2024年度最具社会责任奖。 2025年2月,公司受邀出席江苏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推进会议,并获授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称号。 2025年6月,由药智网、《中国药业》杂志等联合主办的“2025 PDI医药研发·创新大会暨中国药品研发百强榜发布会”揭晓《2025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TOP50》,公司第八次登顶榜首。 2025年7月,由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举办的2025第42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揭晓了“2024年度中国医药工业主营业务前100位企业”榜单,公司成功入围。 2025年9月,在长三角数字化转型大会暨江苏省企业信息化协会年度大会上,公司成功荣获“2025年度数字化转型优秀标杆企业”称号。 2025年10月,在中国医药质量协会2025学术年会暨药品质量发展大会上,公司“中药提取过程先进制造与质量控制追溯成果”项目获得质量管理匠心成果奖。 2025年10月,在第46次医药行业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发表交流会上,公司获得“第46次全国医药行业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发表交流会优秀企业”称号。 (三)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业务涉及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秉承“现代中药,康缘智造”的良好愿景,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以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主,并积极布局化学药、生物药等领域。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中药新药60个(其中独家品种49个),累计承担973计划、863计划、重大新药创制等省级以上重大项目50余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中国专利金奖2项。2025年,公司第八次荣登《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TOP50》榜首,科技创新能力稳居中药行业前列。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线聚焦呼吸与感染、心脑血管、妇科、骨伤科疾病等中医药优势领域。呼吸与感染疾病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金振口服液、热毒宁注射液、杏贝止咳颗粒、银翘清热片、散寒化湿颗粒等;心脑血管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天舒胶囊、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龙血通络胶囊、通塞脉片、大株红景天胶囊、舒马普坦萘普生钠片等;妇科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桂枝茯苓胶囊、散结镇痛胶囊、参蒲颗粒等;骨伤科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复方南星止痛膏、腰痹通胶囊、筋骨止痛凝胶、七味通痹口服液等。 2025年,公司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深化“一体两翼”研发格局,在中药、化药、生物药三大领域实现研发成果落地。中药新药获批上市3个,分别为1.1类中药创新药参蒲颗粒,3.1类中药新药玉女煎颗粒及泻白散颗粒;中药新药获批临床5个,分别为1.1类中药创新药固本消疹颗粒、连参更年颗粒及健脾疏肝固本颗粒,2.3类改良型新药金振口服液及淫羊藿总黄酮胶囊。 化药创新药方面,DC20片(治疗阿尔茨海默病)进入Ⅲ期临床,SIPI-2011片(治疗室性心律失常)、DC042片(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WXSH0493片(治疗高尿酸血症)处于Ⅱ期临床研究阶段,注射用AAPB(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报告期内已完成Ⅰ期临床(目前正开展Ⅱ期临床研究),KYHY2302乳膏(治疗轻中度斑块型银屑病)、KYHY2303片(治疗血液肿瘤)等处于Ⅰ期临床研究阶段,KYS2301凝胶(特应性皮炎)获批临床;仿制药方面,舒马普坦萘普生钠片(国内首个偏头痛复方制剂)等品种获批上市。 生物药创新药方面,ZX1305注射液(治疗视神经损伤)、ZX1305E滴眼液(治疗神经营养性角膜炎)、ZX2021注射液(治疗超重或肥胖)、ZX2010注射液(治疗Ⅱ型糖尿病)处于Ⅱ期临床研究阶段,KYS202004A注射液(治疗银屑病)、KYS202002A注射液(成人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处于I期临床研究阶段,ZX2021注射液新增用于治疗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病适应症获批临床,为创新成果产出奠定基础。 公司各研发管线稳步推进,公司主要研发项目请参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关于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四)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研发、生产、销售全方位型。 1.研发模式 公司构建了以临床为导向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坚持“研发一代、规划一代”的战略布局,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打造具有差异化优势的创新中药、化药与生物药产品管线。公司实行“一体两翼”发展模式,以中药为核心,化药与生物药协同发展,覆盖从新药发现到上市后再研究的全链条研发,并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保障创新延续性。 依托“中药制药过程控制与智能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融合AI算法等多学科技术,强化智能制造与全过程质量控制,推动上市品种物质基础与作用机制研究。同时,通过产学研合作与人才机制创新,加速技术转化,并以循证医学构建“临床-基础”研究证据链,支撑产品学术地位提升,推进创新成果市场化。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专门采购中心,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管理模式,全面负责研发、生产、经营所需物料的采购工作。采购工作严格遵循“计划导向、制度约束、高效协同”原则,依据研发、生产、经营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全流程制度,合理管控物料采购价格与库存水平,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公司深入研究大宗物资供应链及产业链格局,定期开展市场行情调研、原料药材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不断迭代优化采购招标模式与供应商队伍结构,构建规范、专业、高效的招标采购管理体系,规避物资品质波动与供应延迟风险,为生产环节质量管控奠定基础。 3.生产模式 公司及旗下药品生产型子公司严格遵循GMP组织生产,将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贯穿生产全流程,实现内部资源的深度集成、优化配置与信息共享,提升生产管控效率。生产计划制定秉持“以销定产、动态调整”原则,基于年度销售预测、月度销售计划,结合近3个月实际销售数据及实时库存情况,科学制定生产主计划,明确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及进度要求。各生产子车间严格依据生产主计划编制车间级生产计划,精准核对物料库存、生产能力与计划的匹配度,按任务优先级分配物料、下达生产指令,通过精细化车间调度管理,实现从计划编制、执行落地到过程管控、结果复盘的全闭环控制。同时,质量控制部全程介入,严格落实来料质量控制、中间体质量控制、成品质量控制全流程检测;质量管理部聚焦生产关键环节实施严格质量监控,形成“计划-执行-质控-复盘”的完整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合规、产品质量可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采取专业学术推广模式。 学术推广是公司医药销售的主要特色,公司坚持自建销售队伍,依靠专业学术推广队伍,通过专业医疗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各种层级、各种形式的学术推广活动,把产品临床应用研究成果传递给各级医疗机构目标医生与从业人员,从而提高公司医药产品的知名度和医生的认可度。同时终端药品使用情况也能由销售团队反馈至生产系统、研发系统,对公司的质量管理、研发创新、库存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主要客户为医药商业公司,通过全国各地医药商业公司将产品销售到各类医药终端,并由销售人员进行终端学术的推广工作。公司主要产品的终端市场定价原则是:完全执行国家谈判及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 (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综述 2025年,国家经济顶压前行,一方面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行业深度变革的挑战,另一方面医药产业持续转型,创新药企业的价值更加凸显。公司坚持科技创新,深化“一体两翼”研发格局,研发管线兼具深度与广度,创新研发成果不断产出;同时,公司深化生产运营管理,持续强化全面质量体系建设,推进智能化工厂与数字化转型,以销定产保障药品供应,实现生产运营效能与质量双提升;战略聚焦客户发展,创新院外营销模式,在深化医院市场同时,积极开发基层市场,开展精细化招商管理,发展新零售模式,提升在O2O及B2C平台的份额和品牌影响力,深化线下渠道。尽管业绩阶段性承压,但在持续改革创新中,公司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不断积聚,打牢了长远发展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成果 (1)研发创新成果加速产出与体系强化,赋能营销协同发展 (1.1)主要管线布局情况 公司主要管线布局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1.2)赋能营销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研发对营销的支撑作用,通过创新产品储备、学术研究、全过程质量控制与智能制造体系建设、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的系统性工作,为市场拓展提供产品支撑、学术证据、质量保障及政策准入支持,形成研发与营销的协同发展机制。 创新产品赋能:公司持续深化“一体两翼”研发布局,构建多层次产品矩阵。报告期内,公司3个中药新药获批上市,5个项目处于申报生产阶段,20余个项目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稳步推进化药、生物药创新药临床研究,积极拓展延伸产业链,培育新的增长点,从而为市场营销增长赋能。 学术研究赋能:公司不断挖掘产品临床价值,加强学术证据支撑。报告期内深入推进龙血通络胶囊、通塞脉片、热毒宁注射液、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RWS、桂枝茯苓胶囊、参乌益肾片的临床研究,通过循证研究做透产品临床硬证据;开展散寒化湿颗粒、银翘清热片、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金振口服液、通塞脉片、腰痹通胶囊、龙血通络胶囊、散结镇痛胶囊、杏贝止咳颗粒、七味通痹口服液、筋骨止痛凝胶等上市品种的基础研究,通过基础研究做深产品科学新内涵;开展热毒宁注射液、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的上市后再研究与评价。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赋能:公司通过中药品种保护申报、医保目录准入、OTC品种布局等手段,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强化市场竞争力,为营销推广提供准入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已获批九味熄风颗粒、淫羊藿总黄酮胶囊、参乌益肾片、七味通痹口服液4个中药保护品种。2025年温阳解毒颗粒、玉女煎颗粒、舒马普坦萘普生钠片3款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玉女煎颗粒、舒马普坦萘普生钠片实现当年获批当年纳入。当前拥有金振口服液、天舒胶囊等OTC品种,持续推进优势处方药向OTC市场转化,构建处方药与OTC协同发展格局。 (2)深化质量管理与智能工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工艺优化与供应链协同为抓手,实现质量管控与生产效能双提升。中药颗粒剂智能化工厂项目建设完成,SAP系统顺利上线,MES/LIMS实现对生产、检验全流程的管控,5G创新应用与“智改数转网联”成果持续落地,生产运营数字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以销定产,全力保障药品生产供应。深化“以销定产”柔性制造模式,构建全链条供需协同体系。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依托数字化平台实时捕捉市场动态,动态调整生产排期与库存策略。严格把控库化比,切实筑牢药品供应保障防线,提升供应链韧性。 提质增效,全面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报告期内,通过各层级GMP检查14次。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对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手册》及EU GMP,全年完成65个业务管理提升项目,助力生产质量的高效合规管理。顺利通过了国家、省、市药监部门组织的GMP符合性检查、注册核查、专项和飞行检查,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联合核心供应商开展质量攻坚,药包材质量合格率持续提升,践行质量为本的发展理念。推进工艺质量攻关课题研究,24个QC课题获得全国医药行业QC小组成果发表一等奖。 聚焦技改升级,高标准推进精品工程落地。报告期内,通过推进中药智能颗粒剂工厂建设等6个重点技改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全流程,健全以“项目制”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推动业务部门深度参与项目规划、建设、验收全周期工作,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在项目实施进程中,同步锻造出一支专业能力过硬、执行效能突出的技改专业化团队。 (3)营销体系改革与市场拓展 (3.1)临床业务持续深化专业化营销体系建设 聚焦营销人员能力提升与团队建设:公司聚焦以客户发展为基础,狠抓营销人员能力提升。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营销人员晋级体系,2025年营销人员层次显著提升。此外,公司还主动调整不符合要求的销售管理人员,为管理注入新动能,确保团队始终保持高效运作。 基层市场大发展布局:针对基层终端品种覆盖不足的问题,公司借力县域医共体等政策机遇,在2025年下半年启动了以“3个品种为1个单元”的多单元开发策略,强化基层市场的发展布局,有效提升了基层终端品种的覆盖面。 学术活动增强专业形象:全年共开展了超过1,600场次的区域性学术活动,涵盖呼吸与感染、心脑血管、骨科、妇科、肾病等多个领域的产品线,成功传递了产品核心价值,持续打造专业的学术形象。这不仅增强了医生对产品的信任度,也提高了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3.2)支持多业态并举,持续拓宽销售渠道 招商合作优化管理:公司对招商业态进行了持续优化管理,切换不合格代理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赋能招商管理。 渠道商销有序维护: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公司严抓渠道商销、诊所、民营市场的秩序,持续拓展客户群体,通过多品种导入的方式打造更多标杆终端,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新零售模式发展:公司积极探索和发展新零售模式,逐步建立起覆盖产品、新媒体、推广的全局化营销体系。借助小红书、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立了C端品牌认知,并提出了“以金为始,以骨为动”的市场策略,以及金振口服液的“一路向C”策略和骨科线下动销的产品策略,梳理了核心产品的学术资料及其定位,将专业的临床语言转化为适合OTC店员和消费者的语言,提升产品的市场接受度。 (4)学术与合规双轮驱动 公司以合规体系建设为核心,深度融合数智化管控工具应用,持续完善合规保障机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合规防线。 (4.1)完善营销合规模式,赋能场景化规范运营 聚焦营销领域合规风险防控,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营销合规管理模式,着力解决营销场景多样、管控难度大等问题。拓展合规工具箱功能,明确各环节的合规标准与操作规范,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可管控。打通营销活动线上申请、审核、管控全链条,将合规审核节点嵌入关键环节,实现“申请有标准、审核有依据、执行有管控、事后有复盘”。通过场景化合规嵌入,既满足了各类营销场景的多样化需求,又有效防范了营销活动中的合规风险,确保营销行为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4.2)升级合规数字管理,构建一体化管控体系 依托数智化转型契机,以提升合规管理效能为目标,推进合规管控工具迭代升级,打破系统壁垒,实现合规管理数字化、一体化转型。整合SFE系统、费用核报系统等多平台核心功能,聚焦合规管理核心痛点,搭建合规管控一体化平台。通过系统整合,实现各环节数据实时同步、信息互联互通,减少人工干预,降低人为合规风险;同时,借助系统的数据分析能力,实现合规风险精准预警、违规行为及时排查,大幅提升合规管理的效率与精准度,推动合规管理从“人工管控”向“数智赋能”转变,合规管理整体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4.3)常规开展合规培训赋能,培育全员主动合规文化 坚持“合规为先、全员参与”的理念,将合规培训作为筑牢全员合规意识、培育合规文化的重要抓手,推动合规理念深入人心。上线网络学院合规专属课堂,整合各类合规培训资源,配套完善学习进度追踪、学习效果考核等功能,实现员工学习过程可监控、学习成果可检验,督促员工主动学习合规知识、提升合规素养。通过常态化、系统化培训,营造全员主动合规、自觉合规、坚守合规的文化氛围,使合规成为员工的行为习惯和职业底线,为合规体系高效落地提供坚实人力保障。 (5)组织效能与企业文化协同发展 (5.1)深化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创新发展筑牢智力基础。公司为管理干部与各序列员工制定系统性学习规划,综合运用专业培训、内部案例教学、职业资质认证等方式,全面提升人员履职能力。重点实施“营销精英工程”“应届大学生星火计划”及“干部专项提升培训”等项目,实现精准赋能。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培训逾150场,覆盖约1.5万人次。公司构建了内外结合的优质师资网络。内部,选拔业务骨干担任内训师,并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其授课与课程开发能力,促进组织经验沉淀。外部,与知名高校及机构长期合作,引入行业专家传授前沿技术与理念。例如,与南京师范大学共建的“企业管理创新实验室”,聚焦经营实际难题开展课题研究,并将其成果转化为针对中高层及后备干部的专项培训,切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持续打造学习型组织,开展AI新工具学习、全面质量管理自主学习及全员培训。 (5.2)厚植企业文化建设根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及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五五”规划等,通过专家授课、学习交流、主题党日等活动,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积极开展纪念抗战80周年主题活动,通过主题观影、知识竞赛、主题党日、观看93阅兵等形式,将精神接力和使命传承深深植入企业文化血脉。持续组织开展“厚朴花”创新团队建设、“书香康缘·悦读月享”活动、节日活动等,并大力推进“双百”健康行动,以工间操形式推行八段锦,开展职工篮球联赛、国庆“云端”汇演、趣味运动会等员工广泛参与的系列文体活动,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内涵。 (六)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在我国医药行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常态下,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动摇,巩固和强化在核心业务上的优势,稳步推进研发创新、生产技术创新,积极拓展延伸产业链,寻求新的增长点,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深耕重大疾病领域的产品集群优势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药品生产批件220个,其中52个药品为中药独家品种,共有4个中药保护品种(九味熄风颗粒、淫羊藿总黄酮胶囊、参乌益肾片、七味通痹口服液)。公司产品共有123个品种被列入2025版国家医保目录,其中甲类48个,乙类75个,独家品种27个;共有43个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中独家品种为6个。公司在呼吸与感染、心脑血管、骨科、妇科等领域已形成多产品、多剂型、覆盖不同病程或患者群体的产品组合,能够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构建深厚的市场护城河。 2.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差异化研发能力 前瞻性管线布局:中药板块聚焦呼吸与感染、妇科、心脑血管、消化与代谢等中医药优势领域,持续推进多个阶段的创新药研发。化学药聚焦差异化靶点与临床需求,重点围绕神经系统、心脑血管、泌尿系统及皮肤病等领域,推动多个创新药进入临床阶段。生物药重点布局代谢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自身免疫等方向。 “创新+迭代”双轮驱动:公司一方面坚持聚焦创新药研发,形成中药、化学药、生物药多管线的在研创新品种储备。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中药产品的上市后再研究与二次开发,不断挖掘产品临床价值。针对热毒宁注射液、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等注射剂品种,持续开展上市后再研究与评价,协同推进热毒宁颗粒、银杏内酯滴丸等改良型新药开发,进一步拓展给药途径、扩大产品覆盖人群;同时,围绕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金振口服液、杏贝止咳颗粒、淫羊藿总黄酮胶囊等产品,积极开展新增适应症研究,丰富临床应用场景,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跨学科协同研发平台:公司构建了全国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及多学科支撑平台协同运行的研发体系。依托中药制药过程控制与智能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持续围绕中药功效物质、智能制造技术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研究成果向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应用转化;面向技术前沿,建设人工智能中药新药筛选、多组学等多学科交叉的基础研究与新药研发支撑平台,持续赋能研发创新。 中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公司深入践行“唤醒经典,焕新经典”理念,围绕中药古代经典名方的传承与创新开展新药创制。历经多年研发积淀,公司已成功将6个古代经典名方转化为现代中药,包括苓桂术甘汤颗粒、散寒化湿颗粒、济川煎颗粒、温阳解毒颗粒、玉女煎颗粒以及泻白散颗粒,覆盖呼吸与感染、消化与代谢等疾病领域,形成独特的经典名方产业化优势。 3.行业领先的智能制造与全过程质控体系 公司深耕中药智能制造领域,始终以现代制药新技术推动中药生产革新,将工艺优势转化为质量管控核心能力,为防范生产环节质量风险、实现精准制造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助力公司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常态下巩固核心竞争力。 公司率先将现代制药新技术与中药生产深度融合,成熟应用膜分离、大孔树脂吸附、连续逆流萃取等核心工艺及配套新设备,实现三大关键突破:一是大幅提升有效成分提取纯度与收率,解决传统工艺有效成分流失、杂质残留等质量隐患;二是实现生产过程标准化管控,规避传统手工操作带来的批次间质量波动风险;三是推动高新技术产品规模化落地,形成“工艺创新-质量提升-产能释放”的良性循环,树立中药现代化生产标杆。 公司以“智改数转”为抓手,打造覆盖生产全链条的智能管控体系。已完成中药智能化提取精制工厂、注射剂车间、固体制剂工厂等核心生产单元的数字化改造,同时2025年完成中药颗粒剂智能化工厂建设,全面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通过搭建智能产线工艺数据库及批数据采集分析系统,集成SCADA系统数据,建成物联网、数据及业务中台,实现设备互联与数据互通。作为国家中药注射剂智慧监管试点单位,公司以热毒宁注射剂为试点,推进全流程智慧监管,优化数据自动采集,同步搭建GAP与LIMS系统,为工艺精准把控及质量全程追溯筑牢基础。 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高端平台,公司首创“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将近红外光谱技术深度应用于生产全流程,实现质量控制从“终点检测”向“过程管控”的根本性转变。通过近红外在线检测技术迭代,对部分中间体及关键生产环节实施实时监控,精准捕捉工艺参数波动,及时纠偏调整,最终实现中成药生产“点点一致、段段一致、批批一致”的精准制造目标,从工艺层面确保药品质量稳定均一,彻底规避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偏差风险。 公司工艺创新成果屡获国家级、行业级权威认证,印证了在中药智能制造领域的引领性:“数字化提取精制工厂”入选国家工信部首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成为行业标杆;“基于5G+数字孪生的现代中药智能工厂”斩获工信部第一批“卓越级智能工厂”称号,领跑中药行业智能化升级;多项荣誉不仅是对公司工艺实力的肯定,更体现了工艺优势对质量风险防控的强力赋能,持续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29,290.02万元,同比下降1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93.08万元,同比下降22.4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杨俊玉,近三年签署过瑞丰银行、康缘药业、南京高科、海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淑平,近三年签署过康缘药业、南京高科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金陵体育、大亚圣象、趣睡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元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意见 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在其从事公司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两项议案皆全票通过。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5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为20.9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进行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在回购完成后全部予以注销,回馈广大投资者。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上述测算系按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90元/股测算。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比例以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回购均价较低,有超过上表中回购数量上限的可能。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价格上限为20.9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1亿元(含)-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含)和上限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9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86,259.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81,850.66万元,流动资产为331,311.76万元,假设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达到上限2亿元,按照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91%、4.15%、6.04%。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存在公司股份增持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除此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前述主体和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有关规定,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或根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并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年来,公司聚焦中医药优势领域以及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生物药、化药核心管线,推动多个品种进入临床II期、III期阶段,预期研发管线持续推进所需资金需求增加。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正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将在回购完成后全部予以注销,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72,052,577.91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长远发展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3,930,817.77元,2025年度不进行分红,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如下: (一)近年来,公司聚焦中医药优势领域以及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生物药、化药核心管线,推动多个品种进入临床II期、III期阶段,预期研发管线持续推进所需资金需求增加。 (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正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将在回购完成后全部予以注销,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2025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创新药研发、业务拓展等,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事项决策提供便利;同时该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充分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决策参与度和表决情况。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是结合目前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对公司财务状况无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2日以书面文件、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振中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在回购完成后全部予以注销,回馈广大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上述测算系按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90元/股测算。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比例以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回购均价较低,有超过上表中回购数量上限的可能。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价格上限为20.9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1亿元(含)-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或根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并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办理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6、授权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独立董事孙晓波先生、吕爱平先生、许敏先生、余瑞玉女士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3、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为 10 万元/年(含税),按半年度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报酬,原则上以其本人与公司所签署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确定其薪酬,不另外发放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公司可以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及对公司的贡献,向其发放薪酬或津贴。 (3)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①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根据工作职责、重要性、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②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其中绩效薪酬的60%在每季度结束后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绩效薪酬的20%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绩效薪酬的20%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核定,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③中长期激励: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非独立董事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4)其他说明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故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表决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3、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根据工作职责、重要性、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其中绩效薪酬的60%在每季度结束后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绩效薪酬的20%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绩效薪酬的20%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核定,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3)中长期激励: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4)其他说明: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尖稀缺技术人才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杨永春先生、肖立皓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表决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会议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0557 公司简称:康缘药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