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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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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年度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报告期内,行业需求呈明显回暖态势,公司本期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但新签订单的业绩转化需要一定周期,受市场竞争影响,公司履约合同价格仍处于低位,盈利空间承压,公司本期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得益于医药行业的刚需属性、国家鼓励创新药研发的大环境以及各种配套制度和支持政策的出台,公司所处行业长期向好的趋势不变,不存在持续衰退或技术替代等情形。公司将积极通过开发新客户、完善创新药研发平台、提质增效等方式提升自身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可能受到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等诸多外部因素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全球的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符合国内及国际申报标准的一站式新药研发服务。公司服务涵盖医药临床前新药研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药物发现研发服务项目包括蛋白靶标验证、结构生物学、化学合成、化合物活性筛选及优化;药学研究包括原料药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临床前研究包括药效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研究等。
  公司立足创新药物研发的关键环节,构建涵盖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以及临床前研究关键技术的综合性技术平台,是国内较早对外提供临床前CRO服务的企业之一,具有丰富的国际医药企业临床前CRO服务经验的一体化研发平台。公司立足于国内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需求,运用服务国际制药公司所积累的经验,为国内大型制药企业及众多新兴的知名创新生物技术企业提供全方位新药临床前研发服务。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依据其研究需求和行业规范,开展新药研究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将研究成果和数据等资料移交给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收取研究服务费来实现盈利。公司的盈利模式包括FTE模式及FFS模式。
  (1)全职人力工时结算模式(Full-Time Equivalent,FTE)
  按客户要求,在一定的服务期间内,配置不同级别的研发人员提供服务。以一个工作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法定工作时间的计算单位为基础,把非全时工作人员数折算为全时工作人员的相等数量。1个FTE指该人员全部法定工作时间都用于本项目,0.5个FTE指该人员全部工作时间的一半用于本项目。FTE模式收费按当月提供FTE个数和约定的FTE价格计算。
  (2)按服务成果结算模式(Fee For Service,FFS)
  根据客户对最终试验结果的要求拟定具体的试验方案,或者按照客户的要求或初拟的实验方案进行实验,并将试验的结果(一般为化合物或试验报告)在约定的研发周期内递交给客户。FFS模式收取的费用取决于具体实验的类别、方法和待测化合物数量等。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物品主要包括各类实验动物、实验试剂、耗材及实验设备等,按照性质主要分为常规采购品及非常规采购品两种。仓储部门主要负责常规备库试剂及耗材等物料的请购,业务部门课题组主要负责非常规采购品的请购。在仓储、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后,采购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申请的商品及物料进行编制订单、询比价、采购、签约、请款等工作。公司建立了逐级审批制度,整个采购流程根据内控权限逐级审批,对采购各环节进行监督。
  3、服务模式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临床前CRO业务特点及关键环节,公司建立了合适的服务模式,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药物研发工作。公司主要有三种服务模式:
  (1)产品定制模式:根据客户的项目特点或需求,采用相应的技术路线,完成化合物合成、蛋白质表达等定制服务。
  (2)设计研发模式: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从分子靶点或候选化合物源头开始,为其设计相关技术路线,开发关键技术,实施研发全过程,提供一站式临床前研究服务。
  (3)联合攻关模式:公司与客户采用FTE模式,形成联合研发团队,解决其研发项目的技术问题。
  4、营销模式
  临床前研究是药物研发在进入临床阶段之前的重要环节。制药企业和科研机构选择临床前CRO时,综合权衡临床前CRO企业的业务资质、业务经验、技术团队、创新能力、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品牌地位、商务报价水平等因素。公司早期服务于国际大型制药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成功地拓展了为国内大型制药企业及众多新兴的知名创新生物技术企业提供全方位新药临床前研发的服务。公司建立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客户有新的研发需求时会优先考虑与公司合作,在客户中树立了专业、高效的良好品牌形象,有利于潜在客户主动与公司接洽建立合作关系。
  业务拓展部门负责公司的项目拓展与客户关系维护,发现国内外潜在客户并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电子商务部门借助互联网平台完善销售网络。公司组织并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行业展会、学术交流研讨会,拓展客户资源、扩大影响力。项目洽谈阶段,公司业务拓展部门与潜在客户进行初步接触,了解客户服务需求,必要时由科研部门陪同洽谈;项目方案制定及报价阶段,业务拓展部门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等共同参与,以综合考虑满足客户需求。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通过研发技术平台向药企及科研单位提供药物发现与药学研究、临床前研究的医药研发服务,属于CRO行业中的临床前CRO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作为医药企业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CRO公司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有高度专业化和具有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缩短新药研发周期,降低新药研发费用,从而帮助医药企业在新药研发过程中实现高质量的研究和低成本的投入。
  国外CRO企业由于起步较早,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并通过上市突破人才及资本等瓶颈限制,实现了高速成长。经过多年的成熟发展,全球CRO市场中发展出一批大型的跨国CRO企业,如世界排名前列的Labcorp(徕博科)、IQVIA(艾昆纬)、PPD(百时益)、ICON(爱康)、Charles River(查士利华)、Parexel(精鼎医药)等,这些大型CRO企业在全球CRO行业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收入规模平均达到10亿美元以上水平。就国内而言,CRO行业是近二十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1996年美迪生药业服务公司(MDS Pharma Services)在中国投资设立了国内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CRO公司,随后其它的跨国CRO企业如IQVIA(艾昆纬)等陆续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扩展在中国的业务。中国本土CRO企业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药明康德、康龙化成、美迪西、昭衍新药、泰格医药等企业分别从药物发现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等角度切入CRO行业,并抓住行业快速成长的机遇期成为国内目前CRO行业的领先企业,推动了CRO行业在国内的进一步发展。
  基于CRO企业在新药研发中有助于提高研发成功率、压低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医药企业对其认可度提高,全球CRO行业的渗透率也在稳步提高。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CRO的市场渗透率为51.9%,预计到2029年将提升至60.0%,渗透率稳步提升,药企逐渐加大外包比例是未来趋势。同时,全球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新药研究层出不穷,预计亦将推动全球CRO行业规模保持增长。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全球CRO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约539.1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约821.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8.8%,预计2026年全球CRO市场规模将达到1,064.5亿美元,2030年达到1,477.3亿美元。
  随着CRO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研发技术能力将成为CRO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主要技术门槛。在研发过程中,药物研发企业通常会涉及实验室化学、生物科学、药物安全评价、化学和制剂工艺开发及生产和临床研究服务等多个交叉学科。药物研究、开发及生产CRO服务涉及到整个药物研发链条中所有的研究板块。新进入企业由于不具备过往长期研发累积形成的技术储备,将会面临较高的技术壁垒。从2015年开始,临床数据自查核查、加快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审评审批、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等政策的不断推出,旨在提高医药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加速行业洗牌,优化竞争格局;同时,中国加入ICH之后,国内药品研发、临床试验在准入机制、先进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上将进一步得到加强,国内CRO企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国际标准。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高效、高性价比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公司是国内较早为国际客户提供临床前动物实验的CRO公司之一,国内较早提供结构生物学及化学生物学服务的CRO公司之一,也是国内较早提供整套同时符合中国GLP和美国GLP标准的新药临床研究申报的CRO公司之一。总体而言,公司在国内临床前CRO公司中收入规模排名较为靠前,并且已经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报告期内保持着较高的市场地位。
  1、国内竞争力较强的临床前一站式综合研发服务CRO
  目前公司已投入使用共计超过9.2万平方米的研发办公场地,位于公司南汇园区“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未来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逐步投入装修使用,进一步提升新药研发服务规模与水平。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以及一批具备国内外制药研发丰富经验的科研骨干和人才团队,为新药研发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2,504人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177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6.94%;其中,硕士及博士672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6.84%。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建立了集化合物合成、化合物活性筛选、结构生物学、药学研究、药效学评价、药代动力学和毒理学安全性评价为一体,符合国际标准的综合服务技术平台。
  2、中美双报的GLP资质凸显行业稀缺性
  GLP实验室对于药物非临床研究起着关键性作用。子公司美迪西普亚是国内较早参照美国先进经验建设临床前动物实验设施的CRO公司之一,获得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认证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GLP证书,并达到美国FDA的GLP标准。2025年5月,美迪西普亚再度顺利通过FDA的现场检查,彰显了研发实力再获国际认可。公司具备中美双报的GLP资质,并通过了AAALAC认证,在临床前CRO行业中的稀缺性会进一步凸显。自2011年取得GLP认证以来,公司多次顺利通过NMPA和FDA的GLP资质现场核查,现已建成约2.9万平方米GLP实验室,公司GLP服务范围增加到9项。2025年,公司又顺利通过全球多个权威药品监管机构的检查:包括中国NMPA GLP增项认证、美国FDA现场复查、日本PMDA现场项目检查,并成功获得匈牙利、墨西哥OECD GLP资质认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优势。
  此外,公司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Provantis GLP Tox数据采集系统、EMPOWER数据采集管理系统、Chromeleon变色龙色谱数据系统、LIMS系统强化研究过程的规范性和可溯源性,运用WinNonlin系统研究探寻药物体内有效性、安全性,应用SEND格式处理数据以确保临床研究申报满足FDA要求。美国FDA作为全球最为严格和权威的药品审核体系,能够达到FDA标准,即意味着该药品可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在创新药的临床前研究中具备境内外同时申报资质及能力是临床前CRO公司在新药研发领域的重要竞争优势之一。近年来,公司中美双报项目的研究经验不断累积,已经成为公司获取创新药客户的竞争优势之一。2025年度,公司参与研发完成的新药项目已有131件通过审批进入临床试验,较去年同期增加32件,其中118件通过NMPA批准进入临床试验,13件通过美国FDA、澳大利亚TGA的审批进入临床试验。
  综上,公司作为少数拥有符合国际临床前研究标准的综合性技术服务平台的临床前CRO企业之一,将进一步巩固优势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药物研发支出持续增加,CRO参与新药研发的渗透率同步提升
  受益于医药行业刚需属性、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全球医药市场未来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药物研发是医药行业向前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21世纪以来,制药企业在药物研发投入力度上不断加大。根据Frost & Sullivan数据,全球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将由2024年的2,776亿美元增长至2029年的3,73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6.1%。
  基于CRO企业在新药研发中有助于提高研发成功率、压低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医药企业对其认可度持续提高,全球CRO行业的渗透率也在稳步提高。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统计,2024年全球CRO的市场渗透率为51.9%,预计到2029年将提升至60.0%,渗透率稳步提升,药企逐渐加大外包比例是未来趋势。
  (2)政策支持创新药发展,为国内CRO行业发展提供长远动力
  医药行业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特点,早期国内医药市场主要以仿制药为主,创新药研发动力不足,CRO市场需求度相对较低。近年来,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MAH)、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带量采购、创新药医保谈判等一系列政策的不断推进将带动国内创新药研发生产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促进国内领先的CRO企业快速发展,推动医药产业实现由仿制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的战略转变。
  得益于国家鼓励创新药研发的大环境,国产新药IND数量快速增长,临床试验登记数量不断走高,为CRO发展提供长远动力。根据药智网数据,2025年药品注册申请申报量依旧保持增长态势,全年CDE受理新药IND申请3,493件,同比增长13.7%,获批2,835件,创新药临床申报与获批规模再创历史新高。近年来,中国创新药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据国家药监局,2025年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创新药达76个,超过2024年的48个,创历史新高,此外,2025年我国创新药对外授权交易总金额超过1,300亿美元,授权交易数量超过150笔,同样创历史新高,彰显我国创新药研发实力与国际认可度大幅提升。目前,公司已为宜联生物、恒瑞医药、济煜医药、英矽智能等多家合作伙伴提供研发支持,助力其多款中国创新药推进海外授权合作。
  近年来国家发布多项纲领性政策支持创新药发展,包括: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地方性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具体实施细则陆续出台。政策指引下医药产业基金投资活动频繁,新基金陆续筹备设立。2025年3月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支持方向,“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优化药品集采政策。2025年6月,证监会宣布在科创板设置成长层,并重启第五套标准,明确支持未盈利但具备成长潜力的创新药企业,目前已有多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上市。2025年7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加强创新药研发支持力度,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等措施。2026年3月,《202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将生物医药明确为“新兴支柱产业”,生物医药行业定位进一步提升。政府在政策端的大力支持对国内创新药产业的中长期发展有着积极影响。
  (3)中国向国际监管水平接轨并具有研发成本优势,吸引国际医药研发需求转移
  2017年中国加入ICH,意味着我国的药品监管部门、制药行业和研发机构逐步转化和实施国际最高技术标准和指南,并积极参与规则制定,进一步提高新药研发、注册、上市的效率,与国际监管水平接轨。中国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ulti-regional clinical trial,MRCT)项目有望大幅增长,有利于CRO行业长远发展。MRCT的实施可以加快新药同步研发,使试验结果用于多个监管机构注册审评时维持试验设计在相同水平的科学严谨性,还可以优化宝贵的患者资源使用和减少不必要的研发费用。不断完善的国内监管环境将吸引跨国药企积极来中国申请新药早期临床试验和创新药物上市。同时,拥有中国NMPA GLP认证并达到美国FDA GLP标准的CRO公司的研发能力达到国际标准,为国内CRO行业带来国际需求。
  其次,中国具有研发成本优势,将持续吸引国际CRO需求向中国转移。以中印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由于拥有庞大的人口基数、丰富的疾病谱以及快速成长的医药消费市场,已成为大型制药公司的布局重点,因此大型制药公司不断加强在新兴市场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和产品上市推广工作。对于药物研发企业来说,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病例的入组,完成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将加快整个新药研发的进程。因此,我国成了CRO需求向新兴市场转移的重要方向。
  同时,中国具有人才优势。CRO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行业,主要依靠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近几年来,我国医药研发行业吸引的海外归国人才、国内高等教育培养的高素质人才,以及CRO行业发展中培养的一批具有技术专长及资深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可以满足国际药企向国内转移CRO业务的人才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吸收培养了一批优秀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2,177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6.94%;其中,硕士及博士672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6.84%。此外上海医药研究临床中心数据显示,由于存在明显的人力、物力成本优势,我国在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各阶段研发费用仅为发达国家的30%-60%,对于跨国药企而言有较强的吸引力。
  中国逐步与国际发达国家趋同的药物监管体制、广阔且高速增长的市场空间,以及相比较欧美地区有着显著的成本优势,支持根植于新药产业链的CRO行业蓬勃发展。
  (4)研发能力将成为CRO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领先企业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
  国内CRO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整体国际竞争力弱,仅能完成部分环节的研发工作,行业集中度偏低。由于新药研发成功率较低,出于谨慎考虑,药物研发企业倾向与规模化大型CRO企业进行合作。从国际经验来看,国际CRO巨头在发展过程中积极拓展核心业务往一站式CRO服务发展,从新药研发到新药上市均能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参照该经验,国内CRO行业未来将围绕目前的领先企业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形成多家规模较大、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一站式综合服务CRO公司。同时,没有建立起核心竞争力的小型CRO企业将被市场淘汰,行业集中度将逐步得到加强。
  (5)国内CRO行业向纵向一体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我国当前CRO行业整体集中度低,呈现数量多、规模小、业务分散的格局,所以许多公司积极推进纵向一体化来扩大规模。纵向一体化战略是实现资源重组、公司大规模发展的高效形式,是CRO企业构建自身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目前国际大型CRO企业大多有能力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但国内能提供全流程服务的CRO企业屈指可数,国内CRO龙头企业也正在积极探索和完善一体化赋能平台,打造完整的产业服务链已成为未来CRO企业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
  其次,当前疾病呈现多领域、复杂度提升的态势,技术更新迭代快,针对一些医药热点研发领域,药企会基于不同需求选择有特色的CRO企业,例如较为专业的肿瘤药物的研发等。拥有特色技术平台将使得企业更容易脱颖而出,因此构建差异化、特色化的服务也成为了CRO企业的发展路径之一。
  (6)技术快速革新,驱动国内CRO行业迈向高质量稳步发展新阶段
  中国CRO行业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在药明康德、康龙化成、美迪西、泰格医药等CRO企业成长以及众多本土公司崛起的推动下逐步壮大。2015年,随着MAH制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带来增量研发需求,以及药物评审加速、国家药品集采政策出台、研发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国内药企对医药研发需求才逐步释放,中国的CRO行业迎来了拐点,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近年来行业步入周期性调整与深度转型阶段,受全球宏观环境变化、生物医药投融资阶段性承压及竞争加剧的影响,国内的CRO企业面临挑战。但CRO作为医药创新的核心赋能者,在政策持续优化、创新需求提升与技术变革的三重驱动下,展现出强大韧性,由粗放式增长转向高质量、稳步发展新阶段,在全球医药研发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药物研发在新靶点、新技术及新分子类型领域加速革新,肿瘤免疫靶点、新的分子开发和递送技术、多特异抗体、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多肽及小核酸药物、细胞与基因疗法等前沿领域不断发展,类器官模型、器官芯片系统等新方法学(NAMs)逐步应用于研发环节等,对CRO的专业能力和先进技术提出更高要求,技术创新能力成为持续承接新兴领域订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新格局中,数字化、智能化、国际化或将成为CRO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多家CRO企业开始布局海外,寻找新的机遇,提升中国CRO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与市场份额。GLP-1带来了市场增量空间,ADC、小核酸等药物类别的持续活跃,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一些大型药企正在积极利用AI技术创新药物发现,优化研发进程,以数据为中心、基于人工智能的解决方案和服务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目前,公司在与英矽智能、德睿智药等多家AI创新药研发公司的合作基础上,正在着力构建一个整合“人类细胞模型-AI预测-类器官”三位一体的创新技术服务平台,为药物研发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加速药物研发管线进程;同时,公司的“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一站式创新药临床前研发服务平台项目”、“核酸药物临床前研究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已获得政府立项并已经开始为客户服务。AI技术的迅速发展正重塑医药行业,提高创新药研发的效率,为国内CRO企业提供了研发赋能和潜在机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306.25万元,同比增长12.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82.8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6,301.7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115.6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6,655.6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同)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782.82万元,2025年末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4.14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075,280.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并注销”)金额为10,018,279.98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10,018,279.98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782.8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之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盈利状况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盈利状况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十五五·科创惠民一一科创板企业成果转化与民生赋能之2025年度制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medicilo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参加十五五·科创惠民一一科创板企业成果转化与民生赋能之2025年度制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CEO:CHUN-LIN CHEN
  董事、副总经理、首席商务官:蔡金娜
  联席CEO、常务副总经理、首席战略发展官:胡江林
  独立董事:赖卫东
  董事会秘书:卓楠
  财务总监:张冬花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edicilo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办公室
  电话:021-58591500*8818
  邮箱:IR@medicilo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585号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CHUN-LIN CHEN、蔡金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585号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和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卓楠、翁少凡
  联系方式:021-58591500
  联系传真:021-58596369
  电子邮箱:IR@medicilon.com.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585号
  邮政编码:201299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内部投资结构: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需求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拟对“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实验室扩建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积极优化整体资源配置,在满足项目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需求,拟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4,000.00万元投入到实验室扩建项目。
  ●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未发生改变。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3年8月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470.9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29.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7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使用“美迪西北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创新产业基地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8,990.00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中的4,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MEDICILON USA CORP增资以实施“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8,990.00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拟对实验室扩建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积极优化整体资源配置,在满足项目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需求,拟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4,000.00万元投入到实验室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涉及调整金额的实验室扩建项目的具体投资明细同步发生了变化,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建筑工程费包括设计、土建、装修、暖通、电梯等工程费用。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实验室扩建项目的投资金额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近期国内创新药研发持续复苏,行业需求逐步回暖,公司为巩固现有的竞争优势,把握行业回暖的机遇,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依据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结合本项目对建筑工程及设备软件购置需求的变化,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适当调增了建设及购置开支。本次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有利于该项目的具体实施,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迪西”)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90,35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4.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0,599,999.72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989,399,974.28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14,709,299.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290,674.5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77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瑞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瑞”)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晖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晖”)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MEDICILON USA CORP开立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项目资金17,111.2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13,582.32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0.5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167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代码:688202 公司简称:美迪西
  (下转B2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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