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文件,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药康提供担保2,0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0点整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联系人:王逸鸥
  电话:025-58243997
  邮箱:ir@gempharmatech.com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46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6年期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全部投票同意,通过前述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为避免构成2026年度盈利预测,本次关联交易及提供服务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5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营业收入
  2、2026年已披露的偶发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前期向江西中洪投资人民币7,0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部分退出投资。江西中洪同意向公司返还减资额1,000万元,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补偿,以体现历史溢价投资合理退出的资金成本,回购价款及资金成本合计11,657,534.25元。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回购公司所持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江西中洪本次回购减资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回购公司所持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回购价款及资金成本;江西中洪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中洪20.9302%的股份。
  (三)2025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2、2025年度偶发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8月,公司与派特美生签署《天使轮增资协议》《天使轮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派特美生本次增资的投后估值为人民币10,700万元,公司总投资额为150万元,认购派特美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3333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派特美生9.81%的股权。2025年10月,派特美生进行新一轮融资,公司未参与该轮融资,因此持股比例从9.81%降至9.39%。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南京派特美生科技有限公司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实验小鼠模型和相关服务销售、服务类采购等,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未来发展的正常商业行为。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均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为维护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述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及未来发展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证券简称:药康生物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康生物”)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6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039.7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610.21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药康”)、北京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药康”)作为募投项目“真实世界动物模型研发及转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新增募投项目主体广东药康、北京药康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并项目延期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AI驱动类器官、动物疾病模型多模态临床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20,0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29.5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75.87万元。该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0833号《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2年5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利率计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利率计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将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6,102,136.73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并项目延期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模式动物小鼠研发繁育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南京生物医药谷产业区华宝路以东,星明路以南,华康路以西,新科十一路以北的地块”变更为“南京生物医药谷BPV-B-30地块(东至空地、南至华宝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61,112.58万元调整至43,026.2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0,000.00万元调整为40,000.00万元,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4月调整至2030年4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AI驱动类器官、动物疾病模型多模态临床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2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等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相应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附表2: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046证券简称:药康生物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6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6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039.7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610.2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972.39万元,总体情况如下: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6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授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非实际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636,806.3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0,648,678.58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41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1,030,000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408,9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704,3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2,269,100.00元)总额89,973,4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3.08%;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287,813.4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3,261,213.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1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翔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客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同意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静、王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6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成都药康、广东药康、北京药康、上海药康、纽迈生物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相关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深度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坚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的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新增《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部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200余家上市公司,3,000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闫磊,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恩成,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项目合伙人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合计为70万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致同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阅了致同所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业务资格、人员及业务规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证券简称:药康生物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外汇收支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有美元、欧元等,主要通过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进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