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 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 八、《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 ■ 九、《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 十、《公司审计监督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 ■ 上述公司相关制度修订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按修订后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原使用“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职权统一修改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并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相关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