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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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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期定一年。同意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237.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鉴证费用共计3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审计时发生的餐费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1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10亿元(含)。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5%。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标的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以及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本投资受托方为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为防范风险,公司将严格选择产品的受托方。公司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10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有关协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需求。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与控制部为现金管理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1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目前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且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基于此,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促进公司产品拓展国际市场。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在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美元20,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证金: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等方式。
  (三)资金来源
  本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主要是美元、欧元等,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2、交易对手和品种
  公司将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商业银行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和期权等保值业务,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 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风险。
  2、信用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风险措施
  为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2、以出口交易为基础,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3、进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减少预测风险;匹配国际采购业务,让财务报表呈现自然对冲,减少风险敞口。
  5、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6、建立远期外汇交易台帐。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远期外汇交易、实际结售汇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台帐。
  7、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加强汇率市场和业务分析研究。
  8、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董事会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9、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能够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处理。
  ■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1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孙公司全球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外币折算为人民币),展期期限两年半,展期贷款年利率与原贷款年利率2.00%保持一致;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化工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适当浮动执行。
  ● 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为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本次被资助对象全球氟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93.40%的股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支持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发展,保障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资金预算,公司拟向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外币折算为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化工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为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本次向上述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本公司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支持下属公司的正常运营,有助于缓解下属公司资金压力,保障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流动性、归还到期债务及海外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事项不属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为全球氟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74571.03万元(外币折算为人民币),为宁波化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委托贷款到期不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上述被资助对象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其中为全球氟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全球氟公司另一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全球氟公司提供贷款展期。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2026年度拟通过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宁波化工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适当浮动执行。资金用途主要为宁波化工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尚未签署。
  公司拟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全球氟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合同主要内容为:向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外币折算为人民币),展期期限两年半,展期贷款年利率与原贷款年利率2.00%保持一致。资金用途主要为满足全球氟公司未来年度正常运营资金需求。
  全球氟公司另一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全球氟公司提供贷款展期。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本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委托贷款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状况,对其履约和还款能力进行监督,及时防范委托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为更好支持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资金预算,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委托贷款额度内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向全球氟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外币折算为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展期的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工作汇报审批,每年至少1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董事会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最高决策机构,统筹监督相关议题并系统规划整体工作框架;战略与ESG委员会全面监督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可持续发展治理措施与绩效;经营管理层通过召开会议、动态监测可持续发展关键指标的进展情况,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公司将可持续发展治理、公司治理、创新驱动、安全生产等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管理层绩效考核体系,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薪酬分配。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备注:根据重要性议题调研成果,“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平等对待中小企业”3项议题不具有显著财务或影响重要性;公司业务领域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因此可以不披露“科技伦理”议题相关内容。以上信息已在报告中进行说明。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2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月29日,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拟再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3,228,877.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1,716,635.9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18,241,092.19元。
  经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以2025年末的总股份数2,699,746,081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25,903,510.7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已于2026年1月向全体股东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的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方案,派发现金股利485,954,294.58元(含税);合并计算,2025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为1,511,857,805.3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9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简化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 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20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必需,不可避免且以后年度仍会持续。该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提高本公司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和生产经营稳定性、安全性。公司目前除在水、电、汽等资源供应上对关联方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它的依赖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均对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周黎旸、李军、童继红、唐顺良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2026年4月21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意见为:该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必需,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专有技术的保护,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请关联董事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58.44亿元,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允许计划总额的变动幅度为20%。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9.98亿元,比关联交易计划下降8.46亿元,降幅14.48%,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2、2025年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说明】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合计余额最高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合计提供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2025年日存款合计余额最高268645.66万元,期末存款余额268645.66万元;2025年贷款余额最高38809.15万元,期末贷款余额38809.15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3112M
  成立时间:1980年7月1日
  法定代表人:周黎旸
  注册资本:470,67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2001(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经营范围:国内、外期刊出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限下属企业)、食品(限下属企业)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煤炭的销售,发供电、按经贸部批准的商品目录经营本集团产品、技术和所需原材物料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接运输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广播电视的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劳务服务,自有厂房、土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装饰、装潢的设计、制作,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和礼仪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城市供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巨化集团总资产为6,950,206.36万元,净资产为3,350,424.78万元;2025年,巨化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44,949.52万元,实现净利润500,594.63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后数据,且未经审计)
  2.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04606051Q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胡肖波
  注册资本:59,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龙游县溪口镇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工业设备制作、安装及维修;建筑材料、预制构件的制造及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2,676.42万元,净资产为32,904.02万元;2025年,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53.89万元,实现净利润23.40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后数据,且未经审计)
  3.浙江巨化汉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058312787W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岳亚伟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华荫北路1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620.28万元,净资产为367.30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060.80万元,实现净利润-846.7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565882784Y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日
  法定代表人:徐诚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东港七路1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电池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含氟特种功能材料生产、销售;含氟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发、生产、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949.05万元,净资产为9,571.43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624.58万元,实现净利润-4,558.8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670274916Y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雷俊
  注册资本:13,556.6667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A-25-5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97,740.96万元,净资产为155,311.08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049.44万元,实现净利润15,264.0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上海巨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1499012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彭展鸿
  注册资本:7,5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东方路989号60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化纤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672.27万元,净资产为7,933.95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3,946.59万元,实现净利润-285.7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04597087Q
  成立时间:1998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蔡兴荣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北一道76号3幢3层至5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销售代理;柜台、摊位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外卖递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621.69万元,净资产为-1,817.31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158.90万元,实现净利润344.75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后数据,且未经审计)
  8.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DHHH930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孙法文
  注册资本:21,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厂六路15号3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水脱硫回收石膏的生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1,155.60万元,净资产为61,318.37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408.74万元,实现净利润2,102.88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后数据,且未经审计)
  9.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399XD
  成立时间:1998年5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郑剑
  注册资本:2,150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2002室-7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范围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重油(不含化学危险品)、矿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炉料、机电产品、建材、塑料、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肥的销售,家电回收(不含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物流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8,438.64万元,净资产为8,557.33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556.09万元,实现净利润150.1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2MA29U4396U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童继红
  注册资本:147,727.6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南时代城3幢85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15,161.10万元,净资产为307,826.18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783.17万元,实现净利润-2,426.02万元。
  11.巨化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境外企业)
  成立时间:1994年6月9日
  法定代表人:郑剑
  注册资本:732.95万元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498-500号泰盛商业大厦5字楼全层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贸易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2,390.18万元,净资产为30,917.32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5,094.71万元,实现净利润1,372.9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2.浙江巨化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598529813F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日
  法定代表人:施国有
  注册资本:36,525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厂二路1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池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9,215.02万元,净资产为61,006.01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935.50万元,实现净利润-3,374.74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后数据,且未经审计)
  13.衢州市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8F0AE8M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钟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纬四路40号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环保工程;餐厨垃圾处理;有机肥(腐植酸专用肥)生产及销售;土壤调理剂生产及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844.98万元,净资产为-2,035.30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1.66万元,实现净利润15.8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4.浙江巨化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5928587129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郑剑
  注册资本:32,5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巨化厂前路6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电子过磅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木材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肥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烟草制品零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8,707.16万元,净资产为45,595.70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368.08万元,实现净利润74.06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后数据,且未经审计)
  15.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92327448G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唐顺良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30号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综合楼一、二楼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20,346.96万元,净资产为145,087.45万元;2025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22.44万元,实现净利润5,905.26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
  前述法人中: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其余均为巨化集团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该等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巨化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均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详见“一、(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政策
  关联采购、销售、服务计划依据公司与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已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编制,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化工生产的行业特点和经营实际,为规范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发挥双方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的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双方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维护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原则,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与巨化集团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2024一17号)。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书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公司在具体执行前,尚需将各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如有未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发生时由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签订协议。
  协议主要条款:
  1.原材料、生产能源供应和加工服务
  乙方(本公司,含附属企业,下同)所需甲方(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下同)生产的萤石粉等产品由甲方优先保证供应;甲方所需乙方生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氮气、除盐水、压缩空气、副产氟石膏、硫酸、副产氯化氢、副产氢气、乙炔、液碱、副产盐酸、一氯甲烷、二氯甲烷、六氟丙烯、PTFE、PVDF、FEP等以及甲方零星使用的乙方产品、加工服务由乙方供应。
  乙方自产或循环利用之外的生产经营用电、用水、用汽(高、中、低压)由甲方供应。
  双方要求对方供应的原材料、能源、产品等,在每季度末前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下季度的用量计划。供应方应优先安排供应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满足对方生产需求。因生产异常不能满足供应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以上供应产品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运输服务
  甲方优先满足乙方的运输要求,为乙方提供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同时为乙方提供汽运配载平台服务,帮助乙方降低物流成本、监控产品流向。
  在同等价格及服务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的运输机构承运货物。
  以上运输服务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
  3.计量检测服务
  甲方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产品计量、仪器仪表检测等,由乙方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服务。
  计量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4.环保处理和监测服务
  甲方提供排污公用渠道和对乙方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负有监测、处理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综合治理设施和“三废”处理服务。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环保监督。甲乙双方如因“三废”排放超标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5.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服务
  乙方涉及先进技术的生产装置建设、技术改造工程可委托甲方设计和建设。
  乙方为甲方提供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平台服务;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乙方制度的规定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投标同等条件下,将项目建设尤其是引进技术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质量监理等优先发包给甲方。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甲方可将部分通用物资委托乙方集中采购;双方可将部分紧缺原材料委托另一方代理采购。
  甲乙双方有权对上述招投标及物资采购行为互相监督,确保该经济行为符合双方利益要求。
  6.共用排水渠道、厂区道路及照明设施、管廊、绿化养护等日常维护服务
  双方共用的排水渠道、厂区道路及照明设施、管廊、绿化养护等日常维护服务由甲方负责,其合理维护成本由双方在区域内的经营单位按统一分摊标准分担。
  7.设备制作维修、技术改造和研发服务
  乙方涉及工艺技术保密的非标设备制作,以及难以自行解决的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加工可由甲方提供专业设备制作。
  甲方的日常生产检修、维修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乙方。
  甲方技术改造、新产品与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可委托乙方提供研发服务。技术改造、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所产生的成果,按合同约定确定其归属。
  以上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8.护卫安保服务
  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护卫安保服务协议书,按协议内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护卫安保服务。甲方按照约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护卫安保服务费用。
  9.财务共享中心核算服务
  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财务共享中心财务核算服务协议书,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核算服务。甲方按照约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支付财务核算服务费用。
  10.资产租赁
  因生产经营需要,甲乙双方需要租赁对方房产的,租赁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因租赁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11.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的结算业务在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通过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结算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甲方拥有供水、供汽、自备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危化品运输、环保处理等成熟的公用基础设施,以及完善的物流平台,并与公路、铁路、港口运输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外部协调对接能力。此外,甲方还拥有甲级工程设计、二级工程总承包资质,产业发展配套条件完善。乙方因系甲方部分资产上市,以及受化工大生产行业特性限制等原因,部分生产装置与甲方生产装置存在管道输送、部分产品或副产物循环利用的互供关系;乙方为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主业,减少公用工程的重复投资,在水、电、蒸汽供应、公路铁路运输及环保处理等配套设施上依托甲方;乙方为有效利用甲方对外部资源(尤其是铁路运输资源)协调优势、将部分货物委托甲方运输;乙方为防止生产工艺专利、专有技术泄密可能造成利益损失,在招投标同等的条件下,将项目建设尤其是引进技术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质量监理等优先发包给甲方。
  因此,根据化工生产行业特点和甲乙双方经营实际,为了发挥甲乙双方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乙方与甲方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能源供应、运输服务、计量检测服务、环保处理和监测等、安保和财务共享服务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且以后年度仍会持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与关联方进行的上述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和生产经营稳定性、安全性。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由于历史形成的多元化大生产分工协作格局,公司目前除在水、电、汽等资源供应上对关联方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它的依赖性,且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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