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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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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为扣减应由个人承担的税费及款项后的实发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正常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若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离任的,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扣减、止付其未发放的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各位董事就自身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前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地点、投资方式等)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挂牌登记、上市、锁定等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 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
  ● 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1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1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衍生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
  交易对手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明确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决策程序:公司财务中心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并根据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综合评估交易风险,逐笔提出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含交易金额、成交价格、交割期限等内容),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4、报告制度:公司财务中心密切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盈亏状况、止损规定执行情况等。
  5、风险监控措施:设专人对持有的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规性,包括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竞争力,具备必要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风险相对可控。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9至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01、议案4.02、议案4.03、议案10.01、议案10.02、议案10.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01、议案10.01: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议案4.02、议案10.02:广州松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议案4.03、议案10.03: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3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1号楼三楼)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20-39945995
  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
  联系人:李探春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2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8,027,538.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291,871,4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561,425.40元(含税)。预计2025年全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包含2025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8,374,283.60元)合计人民币145,935,709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91.20%。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注册会计师,202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2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20%的浮动范围内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8,672,841.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公司应收款项合计应计提减值准备2,104,260.2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经测算,公司本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3,045.59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算,公司原材料应计提减值准备289,967.57元,产成品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301,488.76元,存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9,591,456.33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经测算,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减值事项。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经测算,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减值事项。
  (六)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末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参考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146,954,079.7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58,672,841.87元。
  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维力”)、WELL LEAD GLOBAL 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維力環球”)和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尚医疗”),均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对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9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维力、維力環球和杰尚医疗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对上述3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在担保实际发生额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情况下,2家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苏州维力、維力環球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68276821M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3日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界浦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设备和自有房屋的租赁,医疗设备的维修,医疗器械、设备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苏州维力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名称:WELL LEAD GLOBAL 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76253782
  成立时间:2024年2月29日
  公司董事:向彬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注册地点:RM B323,3/F OXFORD FACTORY BUILDING 42 WANG LUNG STREET TSUEN WAN,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经营范围:医疗及相关产品的贸易和投资
  与本公司关系:維力環球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名称: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MADPJU9F97
  成立时间:2024年6月24日
  注册地点:四会市大沙镇新圩广海东路景怡楼二楼第92卡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类医疗器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用口罩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杰尚医疗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三家被担保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内容
  本公司对3家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签署对3家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文件,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2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9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维力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92%;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至5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举行2025年度暨2026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广源先生、独立董事臧传宝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财务总监祝一敏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至5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探春
  电话:020-39945995
  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0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1)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不构成公司对2026年度中期实施分红的实质性承诺。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授权,董事会将结合2026年中期实际经营业绩、资金周转需求、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未分配利润等情况,审慎研究并确定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及具体分红方案,确保分红决策贴合公司发展实际,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627,358.48元,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2021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555,739.60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555,739.60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2]21012970089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06)。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终止“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65)。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将账户余额(利息收入)2,456.97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5-039)。公司后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力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维力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2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相关指引要求,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于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麻醉、导尿、泌尿外科、护理、呼吸、血液透析等领域,在临床上广泛应用于普通开放手术、微创手术,急救和护理等。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扎根临床、严控质量、勇于创新为立足之本,围绕主营业务持续丰富产品结构、推进技术创新与生产自动化升级,大力拓展海内外市场。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在产品结构优化、技术创新突破、客户结构升级、内部机制建设及经营管理提升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整体经营态势稳健向好。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117.50万元,同比增长8.07%,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提升;受商誉减值等因素影响,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2.77万元,同比下降65.21%;剔除商誉减值影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3,407.92万元,同比增长2.45%。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市场为导向,产品研发为驱动,精益生产为基础,秉承严谨、向上、和谐的精神,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不断总结经验,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为客户、股东、社会等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价值。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公司自2015年上市以来,每年都会进行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30%。公司2023-2025年三年累计分红438,949,827元(含税),占同期累计归母净利润的89.91%,其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率为191.20%。
  未来,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进一步完善分红决策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突出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作为国内医用导管行业龙头企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号召。在生产方面,公司已拥有6个生产基地,具备国内领先的医用导管生产产能,同时拥有强大的柔性制造能力、非标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等自动化生产工艺以及先进的粘接技术、焊接技术、导管尖端成型技术等,并不断在国内及海外布局新的制造基地,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能布局;在研发方面,公司拥有独特的原料配方、领先的抗微生物粘附技术、亲水涂层技术、导管控弯技术、高压球囊成型技术、基于监控功能的可视、测温及测压等传感技术以及药物涂层技术和金属加工技术。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352项专利,其中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45项;在产业协同方面,公司不断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用耗材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的柔性生产,全面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打造全产线卓越制造能力,通过规模化优势不断提高产品性价比和综合竞争力。
  四、拓展沟通渠道,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利用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现场参观活动、券商策略会等渠道,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真实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有效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多维度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业绩说明会3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出席并就公司业绩和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通过邮件、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20余条;接待投资者调研8场。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进一步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投资者沟通的针对性、有效性,以高质量的投关工作提升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五、优化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形成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2025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修订了《维力医疗公司章程》《维力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维力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等34部内控制度,制订了《维力医疗舆情管理制度》《维力医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依法取消监事会,并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构,提升了治理运行效率,确保公司治理运作符合最新监管规定与规范要求。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合规底线,加强规范治理体制建设,根据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健全科学制度体系,维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自身行为,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会或董事会而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最新监管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董事、高管等人员参加与履职相关的培训,提高董事、高管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督促董事、高管忠实、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机制,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关键少数”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说明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中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到政策调整、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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