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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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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81,574.81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9,108,645.53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3,910,864.55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53,199,832.81元,扣除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99,955,796.58元后,2025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378,441,817.21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行业情况
  2.1.1电磁线业务
  电磁线是带绝缘层的导电金属线,属重要电子专用材料,其行业处于产业链中间环节,上游为铜杆,下游涵盖电动工具、汽车电机、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工业制造业,近年来其创新产品已拓展至新能源汽车、风电、机器人、无人机等先进制造领域。
  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电磁线作为关键基础材料,行业整体发展与宏观经济及上下游行业的发展高度相关。2025年,各地依托“两重”“两新”等政策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带动制造业各下游市场扩容。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叠加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国内“双碳”政策深入推进,共同推动汽车电机上游电磁线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另一方面,作为电磁线主要原材料的铜在2025年价格持续震荡上行并创下了历史新高,企业成本管控难度攀升;下游产品结构需求不断升级,市场对电磁线导电性、耐高温强度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电磁线生产企业需主动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加快自动化、智能化方向转型步伐,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坚持技术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2.1.2房地产相关业务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与各行各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其稳定发展对保障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2025年,两会首次将“稳住楼市股市”写入总体要求,并明确“建设好房子”作为产业方向,持续推进“保交楼”及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更新等。虽然支持政策频出,但购房者观望情绪仍较浓厚,新建商品房成交规模降幅较2024年有所收窄,但仍呈下行趋势,市场整体持续承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8,10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7%;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3,937亿元,同比下降12.6%。融资端,虽然政策保持宽松基调,但房企融资规模仍然呈现收缩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93,117亿元,同比下降13.4%。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仅余少量在建项目及尾盘销售,主要分布于北京、南京等地区。尽管各项宏观政策持续发力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但复苏迹象尚不明显,多数购房者受市场预期、收入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仍保持观望态度,市场整体仍处于低迷运行状态。根据国家统计局、CRIC数据统计,2025年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041.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9%;南京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308.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56%。
  2.1.3电解液添加剂业务
  公司所处的电解液添加剂行业上游为乙二醇、丁烯、碳酸酯类等化工企业,下游为电解液生产企业。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策因素和出口需求的加持下维持较高的景气度。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持续走高也带动动力电池及其上游原材料的快速发展。电解液添加剂作为动力电池电解液核心组成部分,此前受行业集中扩产影响,产能释放快于需求增长,叠加成本支撑偏弱、价格竞争加剧,行业已连续数年处于下行周期,企业盈利持续承压。2025年四季度以来,随着储能领域规模化放量、新能源汽车销量稳步增长,行业供需关系有所改善,电解液添加剂价格有所回升。
  2.2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电磁线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等。
  2.2.1电磁线业务
  电磁线业务是公司重要的传统产业,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生产规模、科技研发水平及品牌影响力均居行业前列。公司在电磁线领域深耕多年,已掌握电磁线生产工艺的核心技术,并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品种最全、技术水平最高的特种电磁线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产品涵盖耐热等级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围0.13mm-6.00mm以及扁线截面积40mm2以下多种规格,主要应用于汽车电机、电动工具、工业电机、家用电器,近年来逐步探索应用于人形机器人、无人机等新兴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公司拥有福州、淮安两个电磁线生产基地,分别由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多年来,公司始终秉持“质量至上”的发展理念,同时坚持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成功打造出一系列具有高性能且可靠性强的电磁线产品。目前,公司所生产的电磁线产品质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2房地产相关业务
  公司房地产相关业务主要包括尾盘项目销售及未完工项目的后续开发,以及一级土地开发、自有可出租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土地储备,在建项目仅剩位于北京的冠城大通百旺府、西北旺新村项目D2D3安置房,以及位于福州的冠城大通悦山郡,其余项目均处于尾盘销售状态。冠城大通百旺府为公司目前在北京开发的主要商品房项目,位于中关村发展区的核心位置;西北旺新村项目主要包括A3商业楼及写字楼、D2D3安置房项目,位于北京自由贸易区科技创新板块,紧邻中关村软件园;冠城大通悦山郡项目位于永泰县葛岭镇,紧邻大樟溪,周边有赤壁生态景区、方广岩景区、天门山景区等著名旅游景区,拥有丰富的山水旅游资源。
  同时,公司立足于现有存量资产,深度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势,以小投入推进自有可出租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通过精细化运营尽可能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贯彻“至臻至诚,追求卓越”的服务理念,服务项目业态包括商业、写字楼、停车场等。
  2.2.3电解液添加剂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积极整合内部资源优势,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持续强化技术创新与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努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具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TMSP)、二氟磷酸锂(DFP)、碳酸乙烯亚乙酯(VEC)、硫酸乙烯酯(DTD)、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NPCF)、三(三甲基硅烷)硼酸酯(TMSB)、乙二醇(双丙腈)醚(DENE)等,上游企业为乙二醇、丁烯、碳酸酯类等化工企业,下游客户为电解液生产企业。
  2.2.4其他业务
  除前述三大主营业务外,公司投资福建冠城海悦游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位于福州的游艇码头业务,通过HL Le Mirador International SA进行酒店及相关业务运营,以及从事部分对外投资业务。
  2.3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打造百年基业为目标,稳字当头、立足长远,聚焦现有材料行业,进一步加大电磁线板块在公司的营收占比,扎实推进战略转型。
  2.3.1电磁线业务“进”无止尽,产销双增创新高
  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承压,原料价格大幅上行、下游需求结构性调整等多重挑战,公司始终坚持“扁线+变频线+N”的多元化产品战略布局,坚守“拓市场、抓质量、促研发、提效能”经营理念,多措并举,助推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实现稳步增长,再创历史新高。
  202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5年度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百强企业”“2025福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00强”“2025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50强”等荣誉,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入选“2025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
  2.3.2房地产业务聚焦去化,推动公司战略转型
  随着相关政策持续释放利好,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筑底调整的态势,但购房者的信心和市场预期仍在修复过程中。为适应转型时期发展需要,公司近几年已不再新增土地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快在开发项目建设进度,加速完工项目尾盘清盘,主要销售冠城大通百旺府、西北旺新村、冠城大通蓝湖庭、冠城大通华宸院等项目。公司对现有存量地产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开发阶段的项目,顺应市场环境变化,整合渠道资源,调整营销策略,实施“一项目一策”“一房一策”加快去化。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相关工作,2025年完成北京海淀区西北旺新村D1地块移交手续,并已收到清算补偿费15.94亿元,完成太阳宫D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Y00-0215-0627,占地面积19,446.8平方米)正式收储,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对外挂牌出让并成交。
  2.3.3添加剂业务苦练内功,聚焦客户稳步拓展市场
  2025年为公司在化工周期深度调整中继续坚守阵地、苦练内功的一年。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这一细分市场持续发力,“以量补价守份额”,在稳定老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扩展新客户合作,守住市场份额,为产业复苏积蓄能量。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对接头部企业需求,通过技术营销+精准服务双轮驱动,顺利完成关键客户资质审核与合作落地,为深度融入头部产业链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巩固安全生产防线,生产废水、生产废气经处理实现100%达标排放,夯实企业生产经营基础。
  2.3.4逐步减持非主业股权,聚力做强核心主业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聚焦电磁线主业的发展目标,逐步清理与主业无关的资产,完成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工商注销手续,转让持有的北京盛世翌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关村青创(北京)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旺绿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股权,优化资源配置与资产结构,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核心业务,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注:报告期末,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06,567,998股,其中质押252,921,312股,冻结16,896,508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冻结股份中14,004,532股已被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司法拍卖并已完成过户登记,剩余冻结股份2,891,976股已解除冻结。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90亿元,同比增长46.6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51亿元,同比增长48.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5亿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1.1电磁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业务实现产量9.47万吨,同比增长8.48%;实现销售量9.37万吨,同比增长6.8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45亿元,同比增长13.10%;实现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增长20.88%。
  其中,福建福州电磁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电磁线产量5.11万吨,同比增长16.67%;实现销售量5.12万吨,同比增长16.6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25亿元,同比增长24.42%。
  江苏淮安电磁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电磁线产量4.36万吨,同比增长0.23%;实现销售量4.25万吨,同比下降2.9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20亿元,同比增长1.87%。
  1.2房地产相关业务
  1.2.1房地产开发业务
  2025年,受房地产市场环境低迷、可售资源减少及本期房地产业务销售、结算业态结构发生变化等综合影响,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2.2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9.29%;实现合同销售额2.74亿元,同比下降79.48%(按持有各项目权益比例口径计算,2025年度权益口径合同销售面积2.09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2.42亿元);实现结算面积4.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06%,期末待结转面积7.42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61亿元(其中太阳宫D区CY00-0215-0627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收入17.06亿元,北京海淀区西北旺新村D1地块清算补偿费收入18.54亿元),同比增长210.02%。
  公司目前在建或在售的项目位于北京、南京、福州区域。报告期内主要在建或在售的项目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
  注1:上述项目,除正在建设的西北旺新村项目中D2、D3安置房部分、冠城大通悦山郡外,其余工程已建设完成,正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其中,D2、D3安置房建设面积约25.36万平方米。
  注2:西北旺新村项目剩余未销售部分主要为写字楼约11.04万平方米、车位约10.40万平方米及安置房约9.52万平方米,冠城大通百旺府剩余未销售部分中住宅约0.64万平方米、商业约1.57万平方米,其余为仓储及车位。
  1.2.2物业管理服务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北京冠城嘉和物业有限公司对公司自行开发的部分项目及自持物业进行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商业物业服务在管面积8.27万平方米,写字楼物业服务在管面积13.83万平方米。
  1.2.3房地产出租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出租总收入0.9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77%,未达到公司营业收入的10%。
  1.3电解液添加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业务“量升价跌”,实现产量422.67吨,同比增长35.99%;实现销售量437.18吨,同比增长40.17%;受行业前期持续扩张带来的产能过剩逐步消化影响,产品单价四季度虽有所上升,但仍处于相对低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44.17万元,同比下降5.66%。
  1.4对外投资业务
  公司持有包括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几家金融机构股权,其中,持有富滇银行5.20181亿股股份,占其总股份数的7.79%,位列第四大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富滇银行分红780.27万元。
  公司参与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如下:航科智汇股权投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1个;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5个;冠城力神投资(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1个;福建冠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6个;福建冠城华汇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1个;北海英诺金桐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项目11个。
  1.5总体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162.47亿元,较上年末182.09亿元下降10.78%;公司负债93.49亿元,较上年末110.96亿元下降15.74%;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57.55%,较上年末60.93%下降3.38个百分点。
  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56.15亿元,较上年末58.48亿元减少2.33亿元、下降3.98%,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影响所致。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90亿元,较上年同期84.49亿元增长46.64%。其中,电磁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5.80亿元,较上年同期67.30亿元增长12.63%,收入增长主要受电磁线销量和铜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60亿元,较上年同期15.77亿元增长195.50%,收入增长主要受本期西北旺新村D1地块清算移交和太阳宫D区CY00-0215-0627地块收储确认收入综合影响所致。
  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5亿元,较上年同期-6.67亿元增加7.42亿元,主要受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以及西北旺新村D1地块清算移交和太阳宫D区CY00-0215-0627地块收储等因素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5.63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3亿元,主要受公司回款大于本期采购及税款支出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3亿元,主要受本期支付电磁线业务技改投资款等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5亿元,主要受本期偿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以及支付2024年度现金分红款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1.6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90亿元,完成年初预计的110亿元计划。
  报告期内,电磁线业务全年销量9.37万吨,完成年初制定的9万吨销量计划。
  报告期内,2025年成本费用率为95.82%,未完成年初计划,主要受房地产业务实际结算毛利率低于预期所致。
  1.7其他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战略转型步伐,全面梳理职能体系与业务流程,优化调整地产板块人员配置,聚焦核心主业、整合优势资源,激发组织运营活力,深入探索新兴应用领域技术发展需求,通过合理规划产能扩张、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等举措,全力推动电磁线业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荣膺“2025福建制造业企业100强”“2025福建省民营企业100强”“2025福建省创新型民营企业100强”“2025福建省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2025福州市制造业企业50强”。下属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荣登“2025福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00强”“2025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50强”,荣获“2025年度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百强企业”称号,并成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入选“2025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通过“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评。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获“南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下属控股公司北京冠城嘉和物业有限公司获“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质量管理三体系认证合格证书,并获得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其物业服务团队获评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颁发“2025年福州市物业管理行业优质服务团队”称号。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有关依据和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发生减值的资产,以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同时,企业会计准则亦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提取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
  根据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需提取存货跌价准备6,523.36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需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6.65万元。
  (三)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需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44.4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86.44万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30.85万元。
  三、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以上因素,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5.06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提取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各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5月8、11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6:30 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
  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邮箱:600067@gcdt.net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11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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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
  为满足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97,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其中: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3,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新区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融资中,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项目技改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不同借款银行之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银行)调剂使用。
  2、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向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13,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以上担保额度在不同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之间分割使用。
  3、公司为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
  公司于2020年6月将所持有的对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闽”)29,4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转让价为29,000万元。债权转让的同时,中信金融资产与冠城瑞闽协商重新签署协议。本公司以所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80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为质押物,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事达”)以车位为抵押物,同时福建华事达、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置业”)作为共同还款人为冠城瑞闽上述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偿付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为该笔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6年4月21日,前述重组债务余额为15,400万元。若冠城瑞闽能按时足额偿付本金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或按约定提前清偿债务且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中信金融资产则于到期日免除其收购的标的债权中400万元的债务。
  为了更加有效进行年度资金弹性管理,董事会同意冠城瑞闽向中信金融资产申请延长该笔债务还款期限,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解除福建华事达以车位为抵押物的抵押事宜,其他质押、保证和共同还款约定不变,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决策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冠城瑞闽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下属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本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前述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开始时间、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以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为冠城瑞闽担保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担保金额为债务本金15,4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等。担保方式:本公司以所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80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为质押物,同时福建华事达、美城置业作为共同还款人为冠城瑞闽上述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偿付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为该笔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将以公司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内容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邵武创鑫、冠城瑞闽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大通约23.203%股权。2026年4月20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大通新材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就前述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的借款提供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9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中23.203%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二)公司持有福建创鑫91.36%股权,福建创鑫持有邵武创鑫100%股权。鉴于邵武创鑫股权主要由本公司持有并实际控制,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三)为了更加有效进行年度资金弹性管理,冠城瑞闽拟向中信金融资产申请延长前述债务还款期限。鉴于本次担保展期属于延长还款期限内原担保措施的延续,且冠城瑞闽股权主要由本公司持有并实际控制,公司同意前述担保展期,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决策实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的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6,529.0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1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如本次董事会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额发生,且现有的担保仍全部继续存续,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为185,335.8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1%。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
  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24年6月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制定后,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各项举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90亿元,同比增长46.6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51亿元,同比增长48.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5亿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市值也获得显著提升。
  现公司对《行动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战略转型有序推进,电磁线主业再创新高
  2025年,公司聚焦主业,电磁线板块坚持“扁线+变频线+N”多元化产品战略布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快技术研发迭代升级,不断提升产销水平,促进业务稳定增长,全年实现电磁线销量9.37万吨,同比增长6.84%,创历史新高。同时,公司加大非主业资产出清力度,逐步清理与主业无关的资产,“轻装上阵”,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2025年度,公司顺利完成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北京盛世翌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关村青创(北京)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旺绿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为公司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做大做强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1、继续做大做强电磁线主业,并适时通过扩产、并购等各种方式进一步做大做强电磁线业务,寻求现有业务产业链上下游及横向并购机会。2、继续稳步推进地产去化。目前,公司房地产业务仅余少量在建项目及尾盘销售,主要分布于北京、南京等地区。后续公司将继续加速现有地产项目开发和销售进度,稳步推进地产去化。3、继续加大非主业资产出清力度。在聚焦主业的同时,公司将继续清理与公司主业无关的资产,扎实推进战略转型。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025年内,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9,955,796.58元(含税),切实回馈广大投资者。
  2026年,公司将继续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目标的前提下,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2025年度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903,063.17元(含税),具体以股东会审议情况为准。
  三、创新驱动:重视产品研发,提升公司运营效能
  2025年,公司坚持多元化产品战略布局,坚守“拓市场、抓质量、促研发、提效能”经营理念,多措并举,助推公司稳健发展。年内,公司成功研发1000V高压平台新能源汽车油冷驱动电机用漆包扁线、异型漆包扁线,部分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进一步巩固了行业地位。同时,公司持续改进工艺,进一步完善产品生产制造及作业操作规范,有效推动生产全过程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行,提升了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202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5年度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百强企业”“2025福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00强”“2025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50强”等荣誉,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入选“2025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聚焦新兴行业高附加值产品研发与生产,加快推进车用铝扁线、异形铜扁线的研发,积极探索无人机、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中电磁线的应用。同时,依托核心客户需求迭代,攻克高端特种电磁线技术瓶颈,力争突破高端特种线材供应规模,以定制化研发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多措并举,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市场信任,并通过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于2025年5月参加“福建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并举行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经营状况、优势、发展状况和行业发展形势等情况。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性沟通,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促进投资者对公司整体情况的了解,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信心。
  五、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调整优化组织架构
  2025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于2025年召开临时股东会取消监事会并调整相应规则,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修订行之有效的内部治理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和调整,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及时传递监管政策,提升人员履职能力
  2025年,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并通过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政策、市场动态等信息,积极组织其参加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证券法规培训,加强其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通过学习培训、工作简报等方式提升“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公司拟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七、其他说明
  公司2026年度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未来可能受宏观环境、经营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
  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东方资产、北京农投保理、大业信托等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以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授信额度(含外币授信),其中,公司总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经营性物业贷、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并购贷款、信托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审批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最终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申请事项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下属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邓超;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2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3、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55.4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4,981.06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9,972.2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8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3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上述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处理5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2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行政处理9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3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小勇,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育玲,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桂红,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了包含本公司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具有多年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均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均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33年以来,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继续聘任其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部分董事、高管以视频方式参会。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议案内容及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26年经营计划》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3.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周到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胡超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年度股东会进行汇报。
  《独立董事周到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胡超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13、议案14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6、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7、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1、审议《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后)。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因本方案是关于董事薪酬的整体方案,全体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刘华女士同时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4名。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将在公司年度股东会进行汇报。
  2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和调整。调整后,公司下设计划财务部、行政人事部、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资产管理部、投资和稽核部。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在授权额度和实施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对在授权期限内已投资标的处置由经营层根据投资标的及市场变化的具体情况决定,不受授权期限的约束。上述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等,规范投资决策管理。同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与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上述第2、5、7、8、10、14、20、21项议案,听取上述第3、22项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81,574.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78,441,817.21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668,739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28,233,300股后,公司目前可参与本次分配的总股数为1,363,435,4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903,063.17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40,903,063.1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7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8,233,3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可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总体资金统筹安排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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