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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9,674,9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为传统中成药制剂、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化工医药中间体、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大健康产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首次实施了股权激励,2025年5月22日,首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已顺利完成增发和登记。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覆盖了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及业务精英,共计105人,授予股票数量154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尹红宇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 日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1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9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刘静女士、独立董事王煦先生、独立董事张晓梅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公司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14.60亿元,较上年增加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亿元,较上年增加3.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5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5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公司现有股本829,674,908股,预计分红74,670,741.7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利润分配预案尚待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张剑桥先生、尹红宇先生、吴玉祥先生、陆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本管理办法,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考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并据此确定薪酬,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026年1月1日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将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具体的薪酬考核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尹红宇先生、吴玉祥先生、成剑先生、秦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银行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目前在中国银行、江苏银行等多家银行有综合授信,结合公司当前发展计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拟同意公司可以在合计额度不超过10亿元(贷款期限不限,年贷款利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的范围内向银行贷款。在以上贷款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包括开户、签署贷款文件等,有效期为此议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根据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秦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同时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5.34万股,注册资本将由829,674,908股变更为831,128,308股,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8、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2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立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49号),精华制药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284,778.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4,876,074.03元,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13,045,877.23元、上年利润分配65,134,096.3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5,980,879.2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7,203,689.6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7,203,689.63元,公司总股本为829,674,908.00股。 3、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公司现有股本829,674,908股,预计分红74,670,741.7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分红占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4.05%,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4,670,741.72元。公司本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2023-2025年度 )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 214,709,481.60,占 2023-2025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4.78%,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不低于5,000 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63,754,495.26元、934,804,280.56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05%,26.18%,均低于50%。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3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制药”或“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利药业”)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2025年,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9.31万元。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剑桥先生、尹红宇先生、吴玉祥先生、陆健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董事会对2026年1-2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均未超过原预计金额,但与预计金额相比差异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交易未能完全履行。 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南通产控 南通产控法定代表人为张剑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通市工农路486号,经营范围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国有资产的经营、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资本经营、投资及融资咨询服务;土地、房屋、设备的租赁;船舶、海洋工程配套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金丝利药业 金丝利药业法定代表人为王烽,注册资本1.59亿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茶泉路18号,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的生产等。 (二)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通产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3.75%股份。 金丝利药业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其13.65%股份,并委派董事一名。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南通产控、金丝利药业经营情况均较为稳定,公司及子公司向南通产控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及劳务、向金丝利药业采购商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需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情况需要,需向南通产控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及劳务、向金丝利药业采购商品。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拟与非关联企业执行同等价格和条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将不会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上述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此类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张剑桥先生、尹红宇先生、吴玉祥先生、陆健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类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4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整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5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金额、商誉是否减值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涉及利润操纵。公司将根据该资产组的最终收回情况及形成损失的实际情况和原因,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20.61万元,计入2025年度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偶发的长期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52,317.58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0,043.21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725.63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753,818.03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206,135.61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7.05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57.05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6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人员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有个别员工建议扩大激励对象范围。202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5月7日,公司收到南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25〕50 号),南通市国资委原则同意《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9,674,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8506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派息: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P=3.66-0.078506≈3.58元/股。 2、调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P=3.66-0.078506≈3.58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3.66元/股调整为3.58元/股。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律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7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45.34万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58元/股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同意确定2026年4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45.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人员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有个别员工建议扩大激励对象范围。202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7日,公司收到南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25〕50 号),南通市国资委原则同意《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以2026年4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58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45.34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4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58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45.34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1日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45.34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58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8人 (五)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六)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以上股票数量以万股为计量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以上数据如有偏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上述原因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2027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1)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同行业为按申万行业分类标准,“SW医药生物”门类下行业所属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样本中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进行资产重组等导致数据不可比时,相关样本数据将不计入统计;业绩指标的具体核算口径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注2:上述“扣非净利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注3: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指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 注4:上述“现金分红比例”剔除公司土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等非常规因素影响。 注5:上述“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2)对标公司的选取 根据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申万行业分类的“医药生物”行业。选取有行业代表性,与公司业务关联度高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样本,具体40家对标企业名单如下: ■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回购处理。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 若公司层面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良好或合格,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比例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当期限售额度。 公司将制定个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考核办法约定回购处理。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9,674,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8506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3.66元/股调整为3.58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六、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1日,根据测算,预计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145.3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4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58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45.34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律所律师认为精华制药实施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8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98号国城生活广场A幢2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23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提案5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26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9”,投票简称为“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9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onH87LYZ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尹红宇先生,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成剑先生,独立董事刘静女士,董事会秘书王剑锋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onH87LYZ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将注册资本由829,674,908股变更为831,128,308股,《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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