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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54,555.99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40,903,543.95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3.38%,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建筑设计行业与宏观经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879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85,186亿元,比上年下降3.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2%,制造业投资增长0.6%,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7.2%。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8,101万平方米,下降8.7%;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3,937亿元,下降12.6%。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四年下降,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密切相关的建筑行业面临较大的挑战。 但同时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新质生产力、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的重视,建筑业逐步转型和升级,促进了低碳绿色建筑、AI和BIM技术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的普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2025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十五五规划纲要》第三十一章第三节也明确提出: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开展城市体检,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高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健全城市公园、绿道网络和慢行交通系统,不断完善15分钟健身圈。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老旧管网和危旧房改造,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强互嵌式社区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 另外,时隔10年,又一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 (1)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建设空间巨大 我国高度重视新质生产力发展,将其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引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列为年度政府工作重点任务,提出开展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重点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通过场景应用加速技术落地,彰显了政府加快塑造新动能新优势的决心。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工作总要求中明确“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并把“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2025年经济工作九项重点任务的第二项进行专门部署。具体操作层面,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税收优惠和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了“国家一区域一企业”协同推进体系,国家也设立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如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质生产力领域,我国新质生产力产业正迎来历史性机遇。 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催生庞大的建筑需求,涵盖生产空间、研发设施、基础设施配套等多个维度。其建设体量不仅体现在传统厂房和园区的扩张,更涉及新型建筑形态、智能化改造和绿色低碳标准的全面升级。 (2)我国城市更新及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空间巨大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2025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我国城镇化还有很大发展提升空间。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完善地下管网,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加强无障碍环境、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提高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生活。 ①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牢牢兜住民生底线。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蕴含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这些重点任务不仅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相关行业带来了广阔的投资与建设需求。 ②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老旧管线改造升级;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全面提升房屋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城市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治理;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切实维护城市公共安全。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公共安全风险复杂化,对城市基础设施、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央多次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系统提升城市防洪排涝、抗震减灾、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能力。这不仅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催生了防灾减灾技术、智慧应急平台、新型建材、地下管廊建设、灾害保险服务等领域的广阔需求。未来,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城市安全深度结合,韧性城市建设将持续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动力,开辟出万亿级的新兴市场。 ③着力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着力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依法治市,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用好市民服务热线等机制,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随着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形态正经历系统性重塑。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数字政务、智慧医疗、城市大脑等重点领域,不仅极大提升了城市运行效率和居民生活便捷性,更催生了巨大的投资与建设需求。 (3)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趋势明显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建筑质量、节能环保的重视,建筑业的转型和升级迫在眉睫,低碳绿色建筑、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城市、数字园区、数字建筑、AI等)、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师负责制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日益普及,前景广阔;另一方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①低碳绿色建筑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 2025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培育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新增长点。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预测全国建筑碳达峰时间为2040年,比国家目标滞后10年,所以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刻不容缓。 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着力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采取更有效措施解决城市空气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减污降碳扩绿协同增效,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 ②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2025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5〕1306号),意见提出到2027年底:实现阶段性突破,计划建成50个以上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高频民生事项,“高效处置一件事”覆盖城市运行重点事件。 到2035年:形成长期愿景,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 “十五五”时期,数字经济将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对于设计行业而言,面临广阔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但这个势头不可逆转,且呈加速演进态势,数字化能力将成为行业优秀企业在新一轮竞争中的关键能力。 ③人工智能将为建筑设计行业带来深刻变革 在人工智能领域,政府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紧密结合,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随着AI技术的快速迭代,其在建筑设计全生命周期中的角色从辅助工具向智能化伙伴演进,深刻改变着行业的设计逻辑、生产效率、交付方式、管理模式与创新边界。未来,建筑设计行业将在AI技术的赋能下,迈向更高质量、更具创新性的发展阶段,实现技术进步与人文价值的双重提升。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围绕安全便捷智能社会建设打造重大场景,以更智能的城市、更贴心的社会为导向,在城市管理、交通治理等领域持续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机会,开展智能社会场景应用示范。 ④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业主管部门鼓励的优先模式 相较于传统承包模式而言,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可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从而加快建设进度、控制成本和提升质量;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业主管部门长期鼓励、大力推广的优先发包与组织实施模式,国家及地方持续出台政策明确支持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⑤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仅能够提高产业集约度,还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建筑业新兴业态。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动工程咨询机构在项目投资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过程中,提供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鼓励规划咨询、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专业机构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培育具备全过程综合咨询能力的服务商。支持甲级资信工程咨询机构发挥一体化服务示范引导作用,探索“投资咨询+工程管理+专项咨询”集成服务模式。鼓励中小型工程咨询机构开展跨阶段咨询业务组合或同一阶段不同类型咨询业务组合服务。支持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⑥建筑师负责制是建筑业的重要改革之一 该模式的核心是以注册建筑师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团队,由建筑师统筹协调项目策划、设计、施工、运维等全过程,并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最终效果承担主要责任。该模式打破了传统设计中建筑师仅负责图纸设计的局限,将建筑师的职责从单一的设计阶段向上下游延伸,赋予其更大的决策权和更重的责任。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有助于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专业技术优势,实现设计意图与施工落地的深度融合,减少工程变更与责任推诿,全面提升工程品质和建设效率。这不仅是对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接轨,更是推动中国建筑业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和“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举措。 2025年,国家在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方面实现了从地方立法先行到行业标准配套、再到多点试点深化的全面突破。其中最重要的进展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建筑师负责制的地方性法规一一《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规的出台,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了建筑师负责制的法律地位,将建筑师的角色从传统的“图纸设计者”延伸至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技术统筹与管理者,并对责任建筑师的任职条件(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十年以上从业经验)、团队组建、服务内容以及政府审批简化措施(如承诺即可免于施工图技术审查)等作出了系统性规定。这不仅是上海浦东新区的制度创新,更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方案”。 在地方立法引领的同时,行业技术标准同步完善。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建筑学会联合发布的《建筑师负责制实施导则》(T/CECS1888-2025、T/ASC57-2025)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导则为建筑师负责制的具体实施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路径和操作规范,填补了该领域团体标准的空白。 此外,各地试点工作持续深化。上海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发布了第三批试点项目清单,并于2025年5月召开法规宣贯会推动全面落地;广州公开征集第四批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优先考虑由设计单位代建或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的房屋建筑项目;山东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在大型、技术复杂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并做好省级试点项目的跟踪问效。这些举措表明,2025年建筑师负责制已从局部试点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推广的新阶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隶属于工程技术服务业,是苏州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工业园区ESG联盟发起单位,主要从事产业服务及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相关工程设计及咨询(含绿色低碳智能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业务。公司立足于国内重要城市,尤其是各国家级、省级新城及开发区,以公共建筑、高端工业建筑(如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新能源、创新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民用建筑为主要业务领域,服务新质生产力及城乡建设。公司专注于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并致力于成为迈向卓越的国际一流设计与工程综合服务企业。 ①工程设计及咨询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前期策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运营咨询及评估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除传统设计服务外,公司也开拓了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产业咨询的业务板块,从可行性研究分析、选址咨询,到智慧化工厂、绿色智能制造、精益工艺等一系列的产业化服务,以及开发项目投产运营阶段数据汇总分析平台等配套支持服务,致力于为企业实现低耗能、高产能,迈向国际化发展打造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②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品牌及资本优势,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本与业务的融合,提升公司业务综合竞争力。 ③项目管理是指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 2、经营模式 公司是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不仅能为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包括前期策划、产业策划、规划咨询、造价咨询、方案创作、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智能化设计、装配式设计、BIM设计、绿色生态设计等),还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该服务模式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业国际惯例及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由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及信息的跟踪。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其中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投标是公司承接业务的主要方式。 2020年1月,公司实控人、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江苏省近16年来当选的又一位建筑设计大师。根据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鼓励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优先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承担。公司实控人此次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一方面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的技术提升与业务拓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2025年8月,公司实控人、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又入选中国工程院2025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司董事长张谨荣获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3、行业地位 ①公司是江苏省最大的建筑设计企业,是国内建筑设计领域第一家IPO上市公司。2020年1月,公司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2025年8月,又入选中国工程院2025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 ②公司是苏州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工业园区ESG联盟发起单位,并担任中国建筑协会工业建筑分会常务理事单位,在高端工业厂房及新质生产力相关服务领域具有显著优势。近年来,公司持续为商业航天、新能源、创新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关键领域提供从生产基地规划到研发中心设计咨询的全链条、高品质服务,打造了一系列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标杆项目与工业设计成果。 ③公司是国内开展以设计为主导的EPC总承包业务最早的建筑设计企业,历年来成效显著,目前也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颁布后少数通过申报成功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建筑设计上市企业之一,已完备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的双资质条件。 ④公司子公司一一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工程监理最高资质一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监理行业的最高资质,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获得该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并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17,715.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9%,其中设计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71,338.57万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60.60%,较上年同期下降8.58%;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4,077.39万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20.45%,较上年同期增加15.81%;完成归母净利润4,905.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1%;完成扣非后归母净利2,70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9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22,594.04万元,同比减少1.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7,278.98万元,同比增加0.6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 履行程序:本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含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5、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践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5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或转让上述股份。 ● 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和《中衡设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用途约定,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前述已回购的股份3,500,000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时,每次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 个月,公司回购专户将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出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②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的原因和目的: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3、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按照出售股数上限3,500,000股测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3,500,000股变更为0股,持股比例将由1.27%变更为0%。最终以出售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4日期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学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60,700股;董事张延成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4,000股;副总经理胡湘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股;副总经理薛金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9,000股;副总经理谈丽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义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5 年,因受到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整个建筑设计行业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在行业承压的大背景下,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年初制定的集团战略规划及重点任务目标,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及国际化业务布局,积极提升核心竞争力及降本增效,同时持续加大应收款催收力度,并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中仍处于第一梯队,持续保持公司主营业务的良性健康发展态势,公司实控人、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于2025年8月成功入选中国工程院2025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司董事长张谨荣获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自身的新质生产力服务优势、科创科研服务优势、城市更新与建设服务优势、双碳技术优势等,在巩固现有业务领域市场的同时,积极进入新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增长点;同时加大产业咨询服务力度,积极拓展全国市场及一带一路等境外市场。 二、重视研发创新,加大新质生产力服务与投资力度 2025 年度,公司积极跟踪和探索建筑设计行业理论前沿和科技实践,推动建筑科技的研发和创新,持续加强AI、BIPV、BAPV、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复杂结构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含城市诊断)、高端工业、教育、医疗等建筑产品的研究。公司成功举办国际绿色建筑联盟2025年度理事会会议及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建筑创作工作委员会2025学术年会。公司与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在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为行业转型升级和学科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另外,公司是苏州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工业园区ESG联盟发起单位,并担任中国建筑协会工业建筑分会常务理事单位,在高端工业厂房及新质生产力相关服务领域具有显著优势。近年来,公司持续为商业航天、新能源、创新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关键领域提供从生产基地规划到研发中心设计咨询的全链条、高品质服务,打造了一系列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标杆项目与工业设计成果。公司先后中标了天兵科技科研发射服务保障基地建设项目、星际荣耀液体火箭生产基地项目、山东箭元液体火箭智造中心、杭州箭元液体火箭智造中心项目、北京天兵南中轴国际化文科技园东楼项目、安庆年发20发可回收液体火箭制造厂房建设项目(致航科技)、成都高新区未来科技城2025年新建厂房(一期)项目(星火时空)、星河动力池州新建工厂项目、广东泰胜航天技术有限公司东台基地航天贮箱研制线项目、派鑫航空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厂前区工程、赛峰飞机发动机(苏州)有限公司二期盘线厂房扩建项目等多个高端制造基地,积极为航空航天逐梦苍穹贡献中衡力量! 2026 年,公司将立足自身本职工作,加大新质生产力的股权投资力度,并以科技创新提升业务能力,为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提供满足新质生产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内涵的专业咨询设计与服务。 三、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2025年,公司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导向,对公司治理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一系列安排,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各治理主体高效协同、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合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各项行为,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聚焦“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上述“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 2026年,公司将继续组织上述相关方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举办的各类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讯息,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资本市场新规、监管趋势、投资者评价等信息,及时传递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进一步优化管理层激励和约束机制,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合理挂钩,促进“关键少数”与公司长期利益深度绑定,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公司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自2014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11年实施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坚定意愿和稳健的财务能力。2025年,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276,190,293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3,500,000股,即以272,690,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538,058.60元(含税)。 2026 年,公司将继续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统筹好经营发展目标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完成各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沟通工作,建立了多元化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电子邮件、接待投资者调研等方式持续保持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投资者,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提高信息的直观性和可理解性。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建设,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的基础上,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投资者、加强投资者沟通、坚持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切实履行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将持续跟踪评估本方案的执行情况,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关注。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方案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激励计划概述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6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19日相关公告) 2、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9日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在公司公告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8日,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1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全部议案,并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相关公告) 5、201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相关公告) 6、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5日,向59名激励对象518.88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902元/股;向197名激励对象39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9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办理完成授予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3日相关公告) 8、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9元/股调整为9.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7日相关公告) (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6日相关公告) 2、2022年6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相关公告) 3、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13日,向147名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的507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9.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相关公告) 4、2022年7月25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7日相关公告) 5、2022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35元/股调整为9.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1日相关公告)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10元/股调整为8.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相关公告) 7、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相关公告) 二、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两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有效期至2020年12月5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该行权期内尚有12.65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12.65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第二个行权有效期至2021年12月5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该行权期内尚有29.05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29.05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有效期至2025年6月13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该行权期内尚有59.95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59.95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注销上述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1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中庭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张谨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54,555.99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40,903,543.95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3.38%,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1《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独立董事贝政新、杨俊、张浩回避表决。 10.2《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6票。 非独立董事张谨、陆学君、张延成、韦文斌、高洪舟、冯嘉音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1票。 非独立董事陆学君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以公司自身信用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2、3、4、5、10、12、13、14、15、17项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厦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6年 4 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全体董事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周三)一2026年5月14日(周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其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商誉、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149.72万元,明细如下表: ■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表: ■ ■ (二)、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商誉的变动情况: ■ 2、商誉测试的概况: 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每年期末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上述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情况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包含中衡卓创、华造设计、浙江咨询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进行测算,并出具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中衡卓创(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是抵设计费而取得的房产,包含住宅、商铺、车位等。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期末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并出具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 ■ (四)无形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期末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商标等无形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149.72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15,149.72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末的净资产。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3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管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等情况,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 注:①2025年6月19日,冯正功先生因公司科技战略发展需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首席总建筑师。 ②2025年8月23日,蒋文蓓女士因个人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蒋文蓓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总建筑师职务。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其年度经营管理业绩予以考核以后一次性发放。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年度薪酬、任期激励、中长期激励等。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构成;任期激励、中长期激励等由董事会根据实际,并结合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对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4、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1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实施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4月21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54,555.99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76,190,29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00,000股,即以272,690,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40,903,543.95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3.38%,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备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276,190,293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3,500,000股,即以272,690,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538,058.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13日实施完毕。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40,903,543.95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3.38%。合并计算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5,441,602.55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4.56%。截止2025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91%。本次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是公司积极响应“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监管指引,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财务与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未来发展与资金需求的基础和股东回报的前提下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长期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目前公司不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不涉及过去12个月内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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