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黎先生因公务无法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公司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赖力平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毅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除议案7外,本次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会的议案5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5、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道铕、崔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