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891,440股,占公司总股本36.17%。本次解除质押数量21,00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量的比例22.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1%。 ● 截至本公告日,邵树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919,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7%。本次解质押后,邵树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无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质押后,邵树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无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