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6-02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6年3月,经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投资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将在滨海沿海工业园内成立项目运营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近日,公司已成立项目运营公司盐城永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太”),并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盐城永太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MAKCFQKR5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委会大楼403室 法定代表人:陈丽洁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6年04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成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影响、存在的风险 1、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盐城永太是公司在盐城投资建设20万吨电解液项目的产业化载体,是公司完善产业基地布局、强化北方区域市场辐射能力的重要布局支点。公司可依托盐城当地产业集群优势与丰富的绿电资源,更好地协同上下游产业链、深化客户合作,该项目也是公司巩固并扩大锂电池材料领域产能规模、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目前该全资子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盐城永太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行业、政策等风险因素变化带来的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盐城永太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为其向国内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手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手心”)本金5,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浙江永太手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本金:5,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因对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4,116.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