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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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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 2026-024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海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相关内容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未披露与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关联关系,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根据后续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不足、充分吸取教训。后续公司将根据海南监管局现场检查提出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公司将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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